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胡小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持续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优质的营商环境是民营经济发展的沃土,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高度重视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鼓励、支持、引导、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为广大民营企业家创新创业创造提供更好条件和更大舞台。
一、事前积极预防,化解风险萌芽
执法理念从“事后惩戒”向“事前预防”转变,实现监管“前瞻性”。一是常态化开展普法活动。积极利用微信群、普法宣传、送法上门、边执法边普法等形式对企业进行事前普法,不断强化源头懂法,提升经营主体的法治素养和守法经营意识。二是推行“执法+普法+服务”三位一体执法模式。结合“进千企 解难题 促发展”活动,通过普法宣传、以案释法、合规指导、执法警示等形式,将指导服务融入涉企检查全过程。三是在重点领域开展行政约谈。通过柔性沟通与精准指导,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为市场主体提供纠错空间,近年来先后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医疗器械、食品生产企业等领域的行政约谈会议。
二、创新监管方式,减轻企业负担
一是深化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推动建设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推行 “一业一查” 模式。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轻民营企业负担,提高监管效能。
二是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优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提高分类科学性和精准性。将分类结果常态化应用于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对信用风险低的 A 类企业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强企业信用监管大数据分析应用,提升防范化解各类潜在性、苗头性、趋势性信用风险能力。
三、事中审慎考量,包容审慎执法
执法尺度从“一刀切”向“差异化”转变,遵循过罚相当原则。一是提高市场主体的容错空间。综合运用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行政相对人容错纠错空间,对不触碰安全底线新领域适当给予“观察期”、需要达标整改当事人提供“过渡期”,让市场主体实现自我纠错,确保市场主体免罚不免责,提升市场主体自主合法合规经营意识,真正实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良好社会效果。二是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制度,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结合具体案例深入剖析,精准适用总局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省局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市局“一项制度、三项清单”,对符合条件的涉企违法行为包容审慎执法。2024年以来,累计适用“不罚、轻罚”办理各类案件共38件,减免金额196万元,其中免予处罚14件、免罚金额70万元,有效减轻了企业经营负担,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对优化和提升营商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全面启用“鲁执法”平台,统筹各类执法检查,严格落实提前3天在“鲁执法”平台上报备,并扫码入企开展检查,做到无计划不实施,未备案不开展。截至目前,我局已依托“鲁执法”平台开展行政检查121次,均实现了平台录入、扫码入企,全程留痕。
四、事后积极跟进,实现长效治理
执法环节从“单向处理”向“全程服务”延伸,强化治理长效机制。一是推进“两书同达”模式。同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引导和帮助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及时履行法定义务,帮助失信主体及时修复信用,减少失信成本,减轻违法失信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激发主体诚实守信意愿。二是助企纾困,强化行政处罚事后帮扶。探索建立困难主体事后帮扶机制,重点关注涉案主体,对履行缴款义务暂时有困难的,尤其是中小微主体在被处罚后面临的实际困难,指导其采取延期或分期方式缴纳罚款。对于减罚免罚案,及时开展行政指导,督促免罚减罚经营主体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确保免罚不免责。同时倾听当事人的合理诉求,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做好执法“后半篇文章”。
五、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推动公正文明执法。构建 “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 的闭环式管理模式,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鼓励跨行政区域联动执法,提升执法公正性和规范性。
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坚持过罚相当原则和比例原则,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建立和推行案例指导制度,防止“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等问题。更好运用提醒告诫、行政指导等方式,耐心做好沟通说明,积极争取理解支持,在依法履职中体现执法温度。
在今后的工作中,恳请您继续关心与支持市场监管工作,我们热情欢迎您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新的建议。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