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新能源老年代步车管理的建议》的答复(县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086-2号提案)
县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
086-2
建议人: 陈瑞
主办单位: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时间: 2025-05-20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陈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新能源老年代步车管理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

按照《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低速电动四轮车行业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交通部门负责道路安全,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负责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消费欺诈、查处假冒伪劣及冒用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按照协同监管机制,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工信、公安等部门不断加强对老年代步车的产品监管,切实保障广大人民众的生命安全。

二、低速电动车的市场现状

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对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3种车辆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8月10日修订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中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及说明,低速电动四轮车不属于强制性认证发证产品。低速电动四轮车目前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只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标准由企业组织制定后并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备案即可生产销售。

三、工作开展情况

结合上级工作部署,我局积极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强化安排部署。根据省、市级文件要求,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协调相关科室及各监管所成立电动自行车专项监管工作专班,高度重视电动车安全监管工作,把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高青县无电动车生产企业,我局组织各监管所持续开展流通领域电动车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产品质量监管和市场主体登记监管工作,重点检查经营主体资格、销售无厂名厂址、无CCC强制认证标志、无产品合格证产品、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督促经营业户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并建立进销货台账,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的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检查电动车(含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经营业户101家,对8家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同时制定《2025年重点工业产品监督抽检计划》,将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列入抽检目录中。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践行“服务走在监管前”、“普法走在执法前”活动,向电动自行车经营业户发放《致全县电动车经营者一封信》和《电动自行车守法文明诚信经营承诺书》,解答电动自行车标准与相关法律,引导经营业户落实好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对我县流通领域电动车产品质量监管,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同时,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经营业户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有效净化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

在今后的工作中,恳请您继续关心与支持市场监管工作,我们热情欢迎您对市场监管工作提出新的建议。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0日

背景: 近年来,新能源老年代步车、电动三轮车数量急剧增加,在为老年人出行提供一定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问题。由于缺乏统一规范的管理办法,老年代步车存在生产销售标准不规范、各地行政执法监管缺乏统一标准、驾驶人安全意识不高、违规占道、逆行、闯红灯、载客等现象,给道路安全带来严重隐患,交通事故频发,同时也影响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存在的问题: 一、车辆本身存在的问题 1、 缺少安全方面的配置 此类车辆由于市场价格与成本的原因,大多数车辆内部没有安全带、安全气囊的相关配置,一旦出现事故,对驾乘人员会造成很严重的伤害。 2、车辆的制动系统以及电池系统等安全隐患 新能源代步车没有类似机动车强制检测的相关规定,从而导致车辆的自身性能无法得到保证,极易出现制动系统问题、电池方面的问题。 二、车辆驾驶人员方面 1、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代步车辆驾驶者多是老年人,几乎未经过系统的驾驶技能训练,对交通规则无明确概念,存在酒驾醉驾、乱停乱放、随意闯红灯、逆行、违规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扰乱正常交通秩序,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2、应急反应能力差 老年人的身体机能下降,视力、听力反应速度都不如年轻人,遇到突发情况时,往往无法及时做出准确的判断和反应,增加事故发生的风险 三、车辆管理方面 无牌无证上路,大部分老年代步车无法依法登记注册上牌照,不能合法购买保险,一旦发生事故,追责、赔偿的难度很高,当事人可能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一些驾驶员还会心存侥幸肇事逃逸,给社会安全带来极大威胁 建议: 1、严格销售监管 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老年代步车销售环节的监管,严禁销售未经许可、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辆。对违规销售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加大处罚力度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老年代步车流入市场。 2、建立登记制度 借鉴机动车或非机动车的登记管理经验,建立老年代步车登记管理制度,要求车主在购买车辆后,携带相关证件到指定部门进行登记上牌,未登记上牌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3、规定驾驶资质 根据老年代步车的车辆类型和使用特点,明确规定驾驶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和资质,如年龄限制、身体状况要求、驾驶技能培训等。对于需要驾驶证的情况,明确相应的准驾车型。 加强安全培训 3、组织专门的老年代步车驾驶人员安全培训,以社区、管区为单位集中培训学习,培训内容包括交通法规、安全驾驶知识、应急处理等,培训合格后颁发相应的证书或证明。 5、严格路面管控交警部门要将老年代步车纳入日常交通执法管理范畴,加大路检路查力度,重点查处无牌无证上路、闯红灯、逆行、违规载人、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对违法驾驶人依法进行处罚。 6、规范事故处理 明确老年代步车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认定标准和处理程序,确保事故处理公平、公正、合法。同时,建立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及时化解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