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关于撤销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好品山东”品牌的公告
索引号: 113703222MB2861509C/2026-5591308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7-20 发布机构: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撤销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好品山东”品牌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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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好品山东”品牌的公告

 

 

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好品山东”动态管理发现: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在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存在问题,造成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存在瞒报、谎报情形,属于《“好品山东”区域公共品牌动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五)款关于“在质量、安全、环境、公共卫生等方面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或发生其他严重违法、违规情形,造成恶劣影响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撤销情形。

为维护“好品山东”形象,经报请省质量强省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同意,撤销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的“好品山东”品牌资格。现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撤销品牌主体不得继续使用“好品山东”品牌及形象标识,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好品山东”区域公共品牌。希望“好品山东”品牌主体引以为戒,不断强化守法合规经营,继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自觉维护“好品山东”区域公共品牌形象。

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地址:http://amr.shandong.gov.cn/art/2025/7/30/art_199688_103136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