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撤销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润品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好品山东”品牌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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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2MB2861509C/2026-5591316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7-2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好品山东”动态管理发现:
1.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因经营原因导致严重失信,属于《“好品山东”区域公共品牌动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五)款关于“发生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纪情形”的撤销情形。
2.山东润品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因长期停产被约谈,未按承诺时限恢复生产,属于《“好品山东”区域公共品牌动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关于“被约谈后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撤销情形。
为维护“好品山东”形象,经报请省质量强省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同意,撤销山东清源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润品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好品山东”品牌资格。现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撤销品牌主体不得继续使用“好品山东”称号及形象标识,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好品山东”区域公共品牌。希望“好品山东”品牌主体引以为戒,不断强化守法合规经营,继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自觉维护“好品山东”区域公共品牌形象。
山东省质量强省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地址:http://amr.shandong.gov.cn/art/2024/11/4/art_199688_103115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