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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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的实施意见

高市监发〔202025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经秩序、促进收支平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提高预算的完整性、严肃性,增强预算执行约束力。经研究,现制定加强预算执行实施意见如下:

一、切实加强预算编制管理

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加强综合预算管理,将各类不同性质的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财政拨款收入、非税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不得隐匿或转移收入,确保所有收入和支出在预算中能全面反映。进一步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常规性项目和一般性项目预算编制到具体预算单位,严格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予以细化。

二、加强收入预算管理

收入预算编制,包括对财政拨款收入、非税资金收入、上级补助专项收入等内容,按规定进行编制;财政拨款收入应结合本单位计划,参照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年度变化数据编制;非税资金收入应结合本单位征收能力进行编制,做到应收尽收。

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按照规定将所有非税收入全部收缴国库。进一步优化非税收入征缴业务流程,简化办事缴款环节,不断提高非税收入征管效率和便民服务水平。

三、完善支出预算管理

支出预算编制,包括对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内容,按规定进行编制;支出预算要真实完整、编全编细。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非税收入视同财政拨款,统筹安排支出预算。

建立健全财务审批制度,凡涉及经费支出事项要按照财务制度,明确审批流程,按照程序及权限履行审批手续。凡属重大财务事项和大额资金支出,应按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办理,集体研究讨论,并形成详细会议记录,由财务部门作为支出依据备案备查。

四、严格预算执行管理

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项目和支出用途使用资金,无预算不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财政资金。不得随意调整,不得截留、挪用、改变项目或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提高支出标准。本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所有开支事项必须明确所属预算指标,并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票据,按采购、收支、资产、项目等管理规定履行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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