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送达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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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2MB2861509C/2024-548751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11-19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高雷(身份证号:370322XXXXXXXX0218):
本局收到高青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3)鲁0322刑初197号),你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依法判处刑罚,经终审裁定,维持原判,该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本局于2024年11月19日作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高市监列严〔2024〕第1号),因你下落不明无法联系,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 系 人:李靳峰
联系电话:0533-6962157
联系地址:高青县高苑路16号308室
附件: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决定书(高市监列严〔2024〕第1号)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