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第二季度进展情况
索引号: 113703222MB2861509C/2022-525021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7-06 发布机构: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第二季度进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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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

执行措施、实施步骤

工作进展、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责任分工

监督方式

强化“人物同防、人物同查、人物同检”,严格落实医院、学校、车站、商超等重点场所常态化防控措施,抓严进口冷链食品及进口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全链条封闭管理,做到重点人群“应检尽检”。

持续保持。 

冷链: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7天2检,组织人员、环境摸排检测工作,确保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应检尽检”率达到100%。

非冷链:一是组织开展人员、货物检测。4月1日至今,累计核酸检测1073人,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累计开展集装箱及货物核酸检测335次,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二是开展企业预防性消毒工作。4月1日以来累计对非冷链进口集装箱(器)把手消毒762次、内壁消毒688次、货物外包装消毒10117次、运输工具消毒548次。
三是规范企业集中监管仓建设、运行。严格按照非冷链集中监管仓应建尽建、应报尽报、应入尽入、应管尽管的原则,落实“外防输入、人物同防”要求,全程指导我县5家非冷链集中监管仓规范建设、运行。4月10日以来累计入仓153单,出仓114单;3家符合条件的集中监管仓已全部接入可视化监管平台。
四是加强督导检查。4月1日以来县非冷链组现场督导检查企业49家次,发现19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五是组织开展培训。第二季度组织消毒、人员个人防护、集中监管仓运行等培训4次,累计参训90余人。

冷链:继续推进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相关食品环境“应检尽检”率100%工作;抓好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实现进口冷链食品闭环管理。

非冷链:一是继续开展督导检查,督促进口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各项规定要求;二是开展培训,对各监管仓运行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针对性培训,督促企业完善集中监管仓运行工作。三是继续做好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工作,保证非冷链重点人员“应检尽检”。

进口集装箱疫情防控专班冷链组

和非冷链组

0533-6981202

0533-6971360

“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危化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安全总监、安全培训、有奖举报等制度落实。

持续保持。 

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细小微小”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电梯、起重机械、工业气瓶、城镇燃气安全、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等专项检查行动。今年以来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8家,排查问题隐患95个,全部整改完成。61家使用单位完成预警消除,完成企业基本信息、风险管控信息、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等基础数据上传工作。

持续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序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强化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将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纳入“晨会”“开工第一课”等安全生产培训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能力,调动职工对事故易发多发、易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环节进行自查自纠,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保障特种设备安全。持续推进特种设备领域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

特种设备安全专业委员会

0533-6950932

全力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食药环等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1.聚焦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等工作机制,突出所队联动,扎实做好面对面精准预警劝阻和幕后深挖。

2.严打涉“食药环”领域违法犯罪。

第二季度,我局对查处的3件食品行政案件,因涉嫌犯罪移交高青县公安局处理。

一、持续加大对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加强部门协作,推进行刑衔接工作。   三、加强同县公安局的沟通交流,及时通报案件线索,移送涉刑案件。

县市场监管局

政策法规科

0533-6965730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法定程序,不断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编制出台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通过政务网向社会公布。

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起草部门提出申请我办均已出具公平竞争审查审核意见,第一季度我办已经出具公平竞争审查审核意见3份、第二季度我办已经出具公平竞争审查审核意见1份。

继续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

价格监督检查科

 

0533-697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