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第二季度进展情况 | ||
---|---|---|---|
索引号: | 113703222MB2861509C/2023-536331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03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目标任务 |
执行措施、实施步骤 |
工作进展、取得成效 |
后续举措 |
责任分工 |
监督方式 |
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巩固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成果。 |
1.推广应用“山东食链”,推动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上链应用。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保持100%。 2.完成二季度包保督导工作,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3.发布食品安全“红黑榜”不少于市市场监管局要求期数。 4.在产食品生产企业“三标”管理覆盖率保持100%。 5.有计划开展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管,保证监管覆盖率50%以上。 |
1.山东食链已按省局要求完成上链试运行,全县学校食堂及养老机构食堂全部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并保持在线率100%。 2.第二季度包保督导完成率达到100%。包保干部督导与监管人员检查相结合,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3.第二季度发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红黑榜”13期,公布红榜单位35家,黑榜单位7家,超额完成市局规定任务。 4.根据市局工作部署,对县内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现场帮扶,指导企业梳理标准,不折不扣完成三标行动。 5.有计划开展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管,已经检查药品领域经营使用。单位506家次,监管覆盖率85.76%。 |
1.目前等待省局下步工作部署,定期巡查,保持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在线率达100%。 2.及时完成市包保工作专班要求的各项任务,督促各包保干部每季度对包保主体至少完成1次督导。迎接国家、省、市督导组对我县“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3.按要求持续发布食品安全“红黑榜”。 4.下步工作中,将三标行动真正贯彻应用到企业的实际生产过程中,避免三标行动流于形式,浮于表面。 5.继续按计划开展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管。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科、餐管科、流通科、药械科 |
0533-6989876 0533-6981977 0533-6987951 0533-6963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