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重点工作第一季度进展情况
索引号: 113703222MB2861509C/2024-543813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10 发布机构: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重点工作第一季度进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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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执行措施、实施步骤

工作进展、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责任分工

监督方式

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

1.确保主体包保覆盖率、食品安全总监配备率、食品安全员配备率、督导任务完成率、督导整改率、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上传率保持 100%水平。

2.加强对包保干部和业户的培训,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3.常态化推动包保督导,及时更新包保主体、包保干部信息。

4.强化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问题,促进包保工作的常态化落实。

   2024年第一季度,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工作主体包保覆盖率、食品安全总监配备率、食品安全员配备率、督导任务完成率、督导整改率、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上传率均已达100% ,问题发现率7.55%.系统数据及时更新。

持续强化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科

0533-6989876

利用智慧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1.综合运用“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淄博市电梯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等信息化系统,做好预警设备监督管理。监督企业实现应检尽检,确保全县特种设备定检率100%常态化。

2.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将相关信息录入企业端,不断提高企业端管理平台信息完备率,落实好总局74号令。

3.督促全县液化气充装站点实现“扫码限充”、“阳光充装”,通过山东省气瓶管理系统,实现气瓶充装智慧监管。

1.强化预警提示工作,全县特种设备定检率持续保持100%。

2.通过召开会议、现场检查、电话通知等方式,推进特种设备企业端管理平台应用,督促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管理漏洞,使用单位登录率100%,数据完备率100%。

3.充分运用省气瓶管理系统,推进气瓶充装追溯体系有效运用,县内液化气充装站点均实现“扫码限充”、“阳光充装”。

继续强化预警提示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

县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0533-6950932

开展小微企业质量专项提升行动

扎实推进小微企业质量专项提升行动,有效提高我县小微企业产品质量,激发小微企业发展活力,促进小微企业不断发展壮大。通过“世界认可日”、“质量月”等活动,加强小微企业政策宣传和质量帮扶,组织技术培训、实地走访调研,为小微企业质量提升赋能。

一是组织我县检验检测机构参加省局“开工第一课”学习培训会,宣讲检验检测机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主体责任规定、应知应会知识以及警示案例教育等,提高检测机构市场主体安全意识,自觉规范经营。共组织机构15家,相关人员60余人参会。二是组织小微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培训会议,加强对小微企业政策宣传和质量帮扶,讲解相关法律和现行政策,通过会上讲解、会后交流的方式了解企业质量提升方面的“痛点”、“堵点”,切实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提升效能。共组织企业30家,相关人员50余人参会。

加大对小微企业产品质量扶持力度。

县市场监管局标准计量管理科

0533-6971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