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重点工作第四季度进展情况
索引号: 113703222MB2861509C/2025-549811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1-02 发布机构: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重点工作第四季度进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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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执行措施、实施步骤

工作进展、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责任分工

监督方式

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

1.确保主体包保覆盖率、食品安全总监配备率、食品安全员配备率、督导任务完成率、督导整改率、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上传率保持 100%水平。

2.加强对包保干部和业户的培训,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3.常态化推动包保督导,及时更新包保主体、包保干部信息。

4.强化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问题,促进包保工作的常态化落实。

1.第四季度,全县“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中3151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与622名县、乡、村三级干部建立层级对应包保关系,主体包保覆盖率、食品安全总监配备率、食品安全员配备率、督导任务完成率、督导整改率、食品安全责任与任务承诺书上传率均达100%。

2.进一步优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工作机制,召开宣贯培训会议,对淄博市《关于进一步优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工作机制的通知》进行了详细解读,确保“两个责任”落实。

3.常态化推动包保督导工作机制的高效运行,定期完善、更新包保干部、包保主体信息变化情况,确保每一项督导任务都能落到实处。

1.及时更新系统内包保数据。因包保干部变动频繁,系统内包保承诺书和责任清单需不断进行动态调整,县食药安办将进一步督促经开区和各镇办及时更新数据。

2.进一步优化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加大对包保干部及生产经营业户的培训力度,督促包保干部按要求进行督导,确保每年现场督导1次,D级生产经营主体每年不少于2次,不断优化工作机制和为基层减负工作,提升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质效。

3.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经营,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扎实推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地见效。

高青县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协调科

0533-6989876

利用智慧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1.综合运用“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淄博市电梯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等信息化系统,做好预警设备监督管理。监督企业实现应检尽检,确保全县特种设备定检率100%常态化。

2.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将相关信息录入企业端,不断提高企业端管理平台信息完备率,落实好总局74号令。

3.督促全县液化气充装站点实现“扫码限充”、“阳光充装”,通过山东省气瓶管理系统,实现气瓶充装智慧监管。

1.充分发挥平台风险预警作用,督促企业及时消除管理漏洞,定期梳理设备使用情况,及时办理使用登记,按时申报检验,坚决消除设备超期未检隐患,全县特种设备定检率持续保持100%。

2.通过召开会议、现场检查、电话通知、开展安全总监安全员培训等方式,推进特种设备企业端管理平台应用,督促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管理漏洞,使用单位登录率100%,数据完备率100%。

3.充分运用省充装安全管理系统,推进充装追溯体系有效运用,县内惠民、亿融2家液化气充装站点均已实现“扫码限充”、“阳光充装”。

 

综合运用各类智慧监管系统,提高企业端管理平台信息完备率,确保全县特种设备定检率100%常态化;结合全县燃气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对液化气充装站点检查力度,持续做好燃气气瓶安全监管工作。

 

高青县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0533-6950932

开展小微企业质量专项提升行动。

扎实推进小微企业质量专项提升行动,有效提高我县小微企业产品质量,激发小微企业发展活力,促进小微企业不断发展壮大。通过“世界认可日”、“质量月”等活动,加强小微企业政策宣传和质量帮扶,组织技术培训、实地走访调研,为小微企业质量提升赋能。

开展“质量月”活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等滚动播放“质量月”相关主题、标语等,多种方式营造宣传氛围。结合社区“双报到”等活动向群众普及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等知识。并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开展高青黑牛“好品山东”区域品牌推介系列活动。

继续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做到“普法走在执法前,服务走在监管前”,通过电子屏、企业宣传、媒体宣传、组织开展培训活动等方式,为企业提供产品质量学习平台,提升企业产品质量意识,助推企业产品高质量发展。

高青县市场监管局标准计量管理科

0533-6971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