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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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2MB2861509C/2020-None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0-01-16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由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gaoqing.zibo.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高苑路16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467)。
一、总体情况
(一)机制体制建设
2019年,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5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9〕5号)部署的各项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1、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明确分管领导及职责,年内分管领导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将公开工作纳入局科室、监管所目标管理考核,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负责部门,确定专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协调、汇总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2、完善制度机制,强力部署推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从完善制度机制入手,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公开方式、责任科室(所)等具体要求,建立和完善了首问负责、信息保密审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及时维护网站,畅通公开渠道。积极响应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有关工作要求,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栏目。
4、主动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全年通过网站、微信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8条、640条,合计848条。出台了《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权责清单》公告,涉及公布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监督等39项的权责清单和针对医疗器械类的权责清单80项。编制了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明确了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的审核条件和审核重点等要素。2019年行政处罚案件立案136件,结案84件,罚没款1020495.12元。处理决定下达后7个工作日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全年共开展部门内双随机检查22个批次,涉及到年报双随机、投资理财类企业、小餐饮检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对各种市场主体的检查,共计1632户,截止到2019年底,已经全部完成双随机检查,并将结果录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发布市场监督管理系统2019年前三个季度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公示县内被投诉市场主体信息,方便群众查看。全年共发布高青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19期,涉及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饮料、酒类、蔬菜制品、罐头、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速冻食品、饼干、乳制品、保健食品、食盐、水产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0大类食品。同时针对各种节假日、“双十一”“双十二”等网购节发布消费警示16条,提醒消费者谨慎、理性消费。2019年,未收到政府信息依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
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按照《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高政办字〔2019〕14号)要求,2019年,我局共收到政协提案5件,已全部办结,其中公开办理结果2件。对涉及食品摊点卫生监管、学校周边食品监管、外卖监管、保健食品监管等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全文予以公开。
2019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等事项公开情况详见下表。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依法做好申请答复。对于申请的信息可以公开的,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对于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对于较为复杂的申请件,主动与申请人沟通,了解群众需求,避免因误解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19年我局无信息公开申请,无予以公开的办件,无部分公开的办件, 无不予公开的办件,无无法提供的办件。
2、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19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及时清理废止、失效的政府信息。二是参加县内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政务公开方案进行系统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一是加强平台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公开县局班子成员分工和工作简历,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政务公开力度,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六)监督保障
成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配备1名同志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各科室、直属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公示公开。围绕食品抽检、质量抽检、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地保障和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0 |
1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9 |
0 |
184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3 |
0 |
136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220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9年,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省、市、县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为:一是政策解读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尤其是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在政策解读上还要进一步加大宣传贯彻力度,提升公众的知晓率和从业者的理解执行力。二是专业信息化人员缺失和信息管理人员的专业理论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0年,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市场综合监管力度,积极推进行政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深化“放管服”,提升服务质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坚持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运用数字、图表、图解等方式增加活动生动性,努力营造公众参与、互动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大公开力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2019年度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5.其他形式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
条 |
0 |
(一)纸质文件数 |
条 |
0 |
(二)电子文件数 |
条 |
0 |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
个 |
0 |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
个 |
0 |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
个 |
0 |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
||
(一)公报发行期数 |
期 |
0 |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
份 |
0 |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
个 |
0 |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
个 |
0 |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个 |
0 |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
次 |
0 |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
次 |
0 |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
次 |
0 |
十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十三、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0 |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
万元 |
0 |
十四、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74 |
高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文字解读.pdf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