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高青县质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2MB2861509C/2018-1368355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3-19 发布机构: 高青县质监局

高青县质监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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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始,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青城路西首;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496;传真:0533-6961496)。

一、概述

2017年,高青县质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39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发〔2017〕17号)等文件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和需求导向,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进一步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力部署推进。国办发〔2017〕24号文件、鲁政办发〔2017〕39号文件、淄政办发〔2017〕17号文件和高政办发〔2017〕31号文件下发后,我单位高度重视,根据上级部署,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公开方式、责任单位等具体要求,就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作出部署,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文件起草审核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情况:2017年,县质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条。县质监局加大产品质量监管信息公开力度,通过高青政务网、信用中国(山东)、高青执法网等平台,及时公开政策法规、行政处罚案件等信息22条。积极开展全县工业产品抽检,2017年开展工业产品抽样62批次,在高青政务网、信用中国(山东)、高青执法网等平台定期公布抽检情况、存在问题和和核查处置情况。强化工业产品定期常态性抽检信息公开机制,增强公众获取抽检结果、了解工业产品知识的便利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7年,我单位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7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部分科室、局属单位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质量不高等。

2018年,我单位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的相关规定,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实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同时,多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等方式,增强政策解读的易读性。二是按上级要求,配合好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保证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高青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