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高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2MB2861509C/2017-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7-03-30 发布机构: 高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高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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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高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该年度报告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网址:http://xxgk.gaoqing.gov.cn/)等途径向社会公布。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大悦路5号机关综合办公楼9楼;邮编:256300;联系电话:0533-6961467;电子邮箱:zbgqj@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高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23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字〔2016〕85号)、《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青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高政办字〔2016〕32号)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科学监管。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将加强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和解读,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抽检抽验信息的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等作为公开重点,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二)强化制度落实。我局在实际工作中,把政务公开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规范行为。建立和完善了首问负责、信息保密审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强解读回应。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通过“政民互动平台”,解决群众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征求意见建议。2016年,“政民互动平台”收到各类咨询、投诉、建议2条,回复率100%。2016年9月13日做客“政风行风热线”,由主要负责同志向广大听众介绍了高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听众朋友提出的有关食品抽检、保健品真伪、馒头是否安全、如何选购化妆品等方面的咨询进行了现场解答。线上共接听咨询电话5个,答复率和群众满意率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通过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后台、县政务网站、《今日高青》、淄博市政府网站、淄博市政府法制网站、淄博市行政审批网、淄博市行政执法网、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公开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动态、行政许可情况、抽检抽验信息、廉政建设、阳光党务等信息共1440余条,更新县政务网站“食品安全信息”专题信息230余条,发布消费警示80余条

  通过12331专线、群众来信来函等形式共收到各类食品药品投诉举报127件,办结率和回复反馈率均达到100%。

  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31主题宣传日”、“5.25国际爱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及各类专项整治活动,积极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对群众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解答。全年累计发放知识手册和明白纸17000余份。

联合山东“农凯米业”有限公司举办了高青县“农凯杯”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先进县“你关注,我检测”百种食品大抽检活动,活动共吸引了1012名参赛者,对随机抽取的50名获奖者进行公示。

2016年,我局收到县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61号提案一件,对涉及食品监管等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全文予以公开。

    三、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我局在巩固政务公开栏、办事须知等公开形式的同时,注重通过三条途径向社会主动公开有关食品药品监管信息。一是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公布政府信息;二是通过设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受理窗口向市民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三是通过媒体报道向社会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二)加强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管理。中心服务窗口常年公开许可项目的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办结时间等事项以及投诉举报途径,行政许可项目从受理到办结全过程,做到认真受理、限时办结、及时告知、全程监督、事后回访。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共收到行政相对人通过信函方式邮寄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全部依法按时办结。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

  五、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省、市、县各级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为:一是依申请公开需要进一步规范。尤其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事项,还要与省、市局沟通协调。二是政策解读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尤其是《食品安全法》、《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等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在政策解读上还要进一步加大宣传贯彻力度,提升公众的知晓率和从业者的理解执行力。三是信息化人员的专业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管理与维护工作非常重要,技术性要求高,信息化人员专业技术与信息公开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2017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员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同时加大督办力度,督促相关科室梳理信息目录,做好分类公开的各项工作,及时公布信息,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的内容达到政府要求。三是加大公开力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努力做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充实和完善。

 

2016年度高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2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2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十三、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0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0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四、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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