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高青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2MB2861509C/2017-1194172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7-03-27 发布机构: 高青县质监局

高青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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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由高青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青城路西首;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496;传真:0533-696149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高青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23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字〔2016〕85号)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青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一位分管领导,明确政务公开专职和兼职人员,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推进、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强化制度落实。制定了《高青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在实际工作中,长期坚持在高青政务网、《今日高青》等平台上添加公开内容。把制度落到实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强解读回应。进一步加强政府与群众的互动交流,通过“高青政务网平台”、“12365”投诉举报热线,解决群众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征求意见建议,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其中,业务类信息21条(其中包含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等类别),占75%;机构职能类及其它类信息7条,占25%。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暂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6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省、市、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距离,主要表现为:依申请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政策解读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落实情况需要进一步提高等。
    2017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三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业务指导,改进申请办理方式,提高依法依规办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