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高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2MB2861509C/2013-1194141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3-03-28 发布机构: 高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高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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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了高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青城路9号;联系电话:0533-6961467;邮编:256300;电子邮箱:zbgqj@126.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
  年初,成立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及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由办公室牵头实施,并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组织、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   

  (二)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公开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并按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编制要求,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类别,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不断健全、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

  (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组织学习宣传《条例》精神,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县政府举办的各种培训班,使大家充分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关方面内容,增强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更好规范运作、增强实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至2012年12月止,我局通过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后台、县政府网站、《高青工作》、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及淄博市政府网站、淄博市政府法制网站、《人民网》等信息公开平台公开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行政许可、工作动态、廉政建设、阳光党务等信息110条,并利用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活动,积极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累计发放知识手册和明白纸1900余份。

    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和市局政府信息有关要求,认真组织,积极动员,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深化公开内容、完善配套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是建章立制,保证工作运行。为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确保工作不断不乱。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局党组、局务会议学习讨论以及参加县政府组织的专题培训等形式,抓好局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信息公开工作主要负责人员的学习培训,全面提高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进一步推进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突出规范,深化公开内容。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分类界定了本局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对主动公开的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监督方式和程序等进行了细化说明,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权责明确、有章可循。坚持条块结合,加强对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指导,突出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权力运行、食品药品安全、基础数据、工作动态等公开重点,做到目录形式与监管业务相统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我局在巩固政务公开栏、办事须知等公开形式的同时,注重通过三条途径向社会主动公开有关食品药品监管信息。一是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公布政府信息;二是通过我局设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受理窗口向市民提供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三是通过媒体报道向社会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2.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努力提升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不断完善高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将其作为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进一步完善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的工作机制。

  3.加强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管理。中心服务窗口常年公开许可项目的申请条件、办理程序、办结时间等事项以及投诉举报途径,在本局网站逐件公开行政许可项目从受理到办结全过程,做到认真受理、限时办结、及时告知、全程监督、事后回访。

  四、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掌握该信息的机关,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2012年,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今年以来,我局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方便群众,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实行免费服务。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我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现象。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创新了一些主动公开信息的形式,并结合实际对政务信息网站栏目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完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是从信息的内容、数量和查询形式上与社会、市民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

  2013年,我们将以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为契机,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探索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权力运行、方便群众知情、便于群众监督的公开载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推进食品药品领域中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部分的政府信息公开;三是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进一步梳理确定公开项目,依法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对已经公开的信息,将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行系统整合,有效提高信息的完整性和利用率。

                       201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