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题: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2MB2861509C/2022-5224109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24 发布机构: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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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始,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16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467;传真:0533-696146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2021年,在县政府网站发布高青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13期。机构职能1条、部门文件8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重大部署执行9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双随机、一公开”信息10条、行政执法信息10条、市场监管20条、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说明3条、其他30条。发布了解读材料1份,针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传统监管方式、监管目的和方向,价值取向等进行了详细解读,2021年,我局共收到政协提案2件,人大建议1件,已全部办结,并公开办理结果。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度未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制定完善《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严格控制公开事项范围,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制定政府信息动态调整制度,对本单位出台的文件梳理,对已发布的信息及时进行调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布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设置了“市场监管”“政策解读”“社会信用体系”等栏目,按要求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及时维护和更新。

(五)监督保障

调整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的牵头部门,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各科室、事业单位、市场监管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指导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和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以考核促落实,形成了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83

行政强制

8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2.2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总的来看,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仍有待加强,对各科室、监管所、直属单位政务公开联络员的培训,仍需要经常开展,形成常态;二是在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方面还存在短板,公开的途径和方式需向先进地市和先进单位学习,进一步扩展公开途径和公开方式。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科室、监管所、直属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开展经常性的交流,形成业务工作与政务公开同步谋划、同步推进的工作氛围。二是完善公开内容,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核管理,做到对外发布信息及时准确。三是着力对标先进,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政策,分析研究先进地区及其他单位的工作经验,对标跟进,助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制定了《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一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注重通过主流媒体、微信等平台及时作出有理有据的回应,防止风险预期自我实现。二是落实关于市场监管的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在门户网站公开和在主流媒体推广。三是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维护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的畅通,答复时限、答复格式、答复内容规范,依申请公开协助调查任务及时有效办理。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本机关共承办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1件,承办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提案2件,均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专题集中公开建议提案人、建议提案原文、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多措并举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一是在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上,确定了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员,定期发布工作情况,逐步建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协调、具体抓,各部门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为深化政务公开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二是在公开的内容上,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是政务公开的热点;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现象的事项是政务公开的重点;敢不敢将自己的行为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是政务公开的难点。在政务公开的内容上坚持面向群众,贴近群众,重点公开财务装备、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消费维权、产品质量等重要工作的内容。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