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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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2MB2861509C/2025-5503016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5-01-2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始,至2024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16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1467;传真:0533-6961467;邮箱:gqscjg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密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等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成效。
(一)主动公开
制定《高青县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政府信息从产生到公开各环节责任科室,确保公开各环节有据可依。重点做好食品药品监管领域信息公开,年初发布检查计划,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10期,公开不合格产品情况;按季度公开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药品零售经营监督检查信息,每月发布消费投诉信息公示。2024年度主动公开信息400条,比上年度增长9.6%。加强政民互动,结合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咨询日、保健食品安全进社区、世界标准日宣传等活动,推进政府信息进社区、进企业,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开展政策解读,发布解读2篇,其中图文解读1篇、音频解读1篇,促进政策落地。落实投诉举报快速回应机制,2024年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773件、咨询551件,满意率达96.2%。
(二)依申请公开
系统梳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各科室工作职责,严格把控答复程序、时限,切实做到依法办理、严谨规范。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比上年度减少2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行政执法领域。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1件,其中不予公开1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1件,未被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编制《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面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所有信息发布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及科室负责人三级审核,确保发布信息不出现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置,完善“市场监管”专栏,根据规定定期更新。推进新媒体平台建设,根据政务新媒体“瘦身体质”要求,将微信公众号注销。重视线下途径信息公开,设置信息公开栏,重点信息线上线下同步公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在各渠道顺利开展。
(五)监督保障
根据《2024年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建立考核机制,阶段性调度政务公开工作,按月对各分工科室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发布考核通报,对未完成相应工作导致工作被动的人员进行约谈。由分管负责同志调度政务公开工作,局办公室统筹,各业务科室配合,确保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全年共进行培训3次,累计参与培训人数30余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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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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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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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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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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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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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8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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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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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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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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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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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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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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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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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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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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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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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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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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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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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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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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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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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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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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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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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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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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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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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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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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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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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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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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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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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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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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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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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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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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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1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前审查力度不够,虽未出现泄密事件,但在已公开信息中存在错别字、敏感词的问题。
二是食品药品监管投诉举报信息还需进一步公开,存在投诉举报途径公开不到位的情况。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前审查机制,细化审核内容,重点做好个人隐私、敏感词汇以及其他不适合公开的内容的审查把关,同时加强拟稿人员培训工作,从源头减少错敏词出现情况。年对累计整改错别字问题20余处,提高了信息公开质量。
二是加大食品药品监管投诉举报信息公开力度,发布《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指南》,优化投诉举报受理途径信息,年内对现场受理、信函受理、网络受理等渠道进行了优化,增加了流程图等内容,提高了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2024年本机关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4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高政办字〔2024〕11号)要求,制定了《2024年高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重点围绕以公开助推重点工作落实、夯实政务公开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一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利用微信公众号开展“你点我检”活动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结果。对照《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主动公开食品领域抽检信息、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投诉维权途径等信息。加强产品质量领域信息公示力度,促进产品质量提升。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活动,本年度进行了食品安全宣传周、公平竞争政策进企业、涉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题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活动,对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创新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三是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利用新媒体增加社会宣教影响力度,借助微信、最高青等线上平台发布消费提示警示、经营者告诫函,积极维护市场秩序,增强经营者知法守法意识和合法合规理念。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共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1件,承办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提案7件,办复率均为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中予以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加强与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积极通过主流渠道发出市场监管声音,落实新闻发布会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通过现场问答的方式,让群众能够更加直观的了解相关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 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 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 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