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司法局
标题: 解读《关于公布<高青县人民政府管辖行政复议案件被申请人目录>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33U/2021-520772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6-18 发布机构: 高青县司法局

解读《关于公布<高青县人民政府管辖行政复议案件被申请人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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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高青县司法局印发了《关于公布<高青县人民政府管辖行政复议案件被申请人目录>的通知》高司发〔20215),现解读如下:

、政策背景

202167日,淄博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行政复议管辖权的通知》(淄政复办〔20214号)文件,调整部分市政府工作部门管理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及区县政府派出机构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管辖,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司法局制定公布了《高青县人民政府管辖行政复议案件被申请人目录》。

二、决策依据

1.《山东省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若干措施》;山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鲁政复办〔20211);

2.《淄博市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实施意见》;

3、淄博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行政复议管辖权的通知》(淄政复办〔2021〕4号)。

三、出台目的

明确行政复议管辖权,巩固完善集中行政复议职权,规范执法文书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内容

四、主要内容 

《高青县人民政府管辖行政复议案件被申请人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