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司法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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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33U/2023-534749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3-1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司法局 |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的决策部署,做好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及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改革工作部署,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创新执业监管方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提高司法行政部门监管效能,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抽查时间
每年4月份至12月份随机开展抽查活动。
三、抽查对象
县属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及其从业人员,县域内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
四、抽查内容
各机构基本建设情况、执业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日常管理情况、从业人员执业监管情况,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等。
五、抽查流程
1.制定抽查计划;
2.抽取检查人员;
3.抽取检查对象;
4.组织监督检查;
5.检查结果录入与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分管领导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做好对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相关业务科室发起检查前要制定并公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检查内容、检查要求、完成时限等内容。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按照工作要求将检查结果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
(三)强化廉洁自律。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得徇私枉法和营私舞弊。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高青县司法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高青县司法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