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加强农村普法宣传工作的建议》的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4号建议)
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
34
建议人: 金静静、耿丽媛
主办单位: 高青县司法局
答复时间: 2023-05-18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金静静、耿丽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普法宣传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普法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才能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才能使公民懂法、守法、用法、护法,自觉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推动社会管理走上法治化的轨道。但是,实际生活中确实存在您在建议中指出的生活在农村的老年人法律意识淡薄、农民群体知法、守法、用法意识不强等问题,县司法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农村普法宣传工作。

一、加强农村普法队伍、农村法治阵地建设
深化村(居)民法治教育宣传,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各村网格员兼任普法宣传员、法律明白人,实行动态管理,每月定期开展法治培训,提升法治素养,发挥其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村民法治素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三治融合”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法治宣传职责,定期到村开展法治讲座,普及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知识,引导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加强法治文艺宣传队伍建设,注重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相结合;依托“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持续选树培育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典型,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示范效应。

二、积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

持续开展“三级联合学法”活动,各村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进行集体学习,长期坚持普法学习教育,使之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开展“送法下乡”主题活动,立足农村实际,根据农村群众实际需求,利用庙会和农村各种集市等形式,组织法治宣传员、法治宣传志愿者、人民调解员等进行现场法律咨询,现场发放各种法治宣传资料和普法读物;开展法治文艺演出,在文艺演出中宣传与农民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律送到千家万户;通过村广播等传统方式和各村微信群等新媒体方式进行普法宣传,各村网格员通过村内微信群转发与农村生活相关的视频、音频、文字等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权利义务观念和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三、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加强青少年普法

农村学校全部配备法治副校长,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在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国民安全教育,普及青少年人身安全、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青少年、儿童有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国家安全意识、法律意识。

下一步,县司法局将充分发挥普法宣传职能,积极协调各方,以内容丰富、贴近实际、形式多样的方式做好农村普法宣传工作,助力乡村振兴。

再次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表示感谢,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


                                   高青县司法局
                                   2023年5月18日

题目:关于加强农村普法宣传工作的建议 理由:从目前的现状看,生活在农村的绝大多数是年老体弱、文化层次较低的老年人,他们对很多的法律知识不了解、或者是一知半解,在实际生活中,时常会做出一些违背法律的事,比如对交通法规不了解,在驾驶电动车时经常闯红灯、逆向行驶,造成交通事故,给家庭、社会带来较大损失。因此,加强对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很有必要。相关建议:一是建议重视农村普法工作。组织法律工作者或相关部门人员进村进行宣讲,可选择与农村农民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辅导。二是制作一些宣传册、视频等进集市,进村,进学校进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