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司法局

高青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4-04-25

《高青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高青县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包含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属事业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邮政编码等。

2.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我县“八五”普法规划、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重大决策的意见征集、结果反馈、执行效果评估情况;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要部署执行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行政执法事项的清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结果、执法统计年报;优化服务事项的证明事项目录清单等信息。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本机关部门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6.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人事任免信息。

7.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

2.《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http://www.gaoqing.gov.cn/gongkai/channel_c10671/)

(1)《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线上查阅

可登录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http://www.gaoqing.gov.cn/gongkai/channel_c10671/)查阅数字化政府公报,专栏提供了公报查询、下载和打印等功能。

(2)《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免费赠阅点(线下查阅)

高青县政务服务大厅设有政府公报免费取阅点。赠阅点: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大厅),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7号;联系方式:0533-6983505;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获取查阅方式:现场免费查阅。

3.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高青政务”(微信号:gaoqingzhengfu)。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5.政府信息查阅点:本机关在高青县档案馆(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21号;联系方式:0533-6967737;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服务内容:查询、复制、打印政府信息)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到高青县司法局办公室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3- 6981237。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受理机构:高青县司法局办公室。

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高青县司法局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6300;联系电话:0533-6981237。

3.网上申请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登陆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http://www.gaoqing.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18),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在线申请平台使用注意事项:(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应填写完整,联系电话、地址、信息获取方式要填写正确。(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高青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高青县司法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

邮政编码:256300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 6981237

传真:0533-6981237

电子邮箱:gqxsfj@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1号

邮政编码:2563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67090

传  真:0533-6967065

电子信箱:gqxzfbgsxx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机关:高青县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县机关综合办公楼916室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81239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路以东、长江路以北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65760

 

  附件:1.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docx

 

 

 

 

附件1:         

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    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仅限公民申请)

□ 纸面

□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可多选)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

 

 

 

 

 

 

 

 

 

 

 

 

 

 

 

 

 

 

高青县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3

图解      音频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机关综合办公楼9楼;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1237;传真:0533-6981237;邮箱:gqxsf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青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有序、稳妥地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一体推进,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建设,制定《高青县司法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不断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做好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23年公开信息320余条,相较于2022年增加110余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建议提案办理、部门预决算、行政执法等信息120余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工作动态类信息200余条。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发布要求,发布政策解读材料10篇。做好回应群众关切,积极办理12345热线,做到件件有回复。

(二)依申请公开 

扎实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答复文书合法性审会审查,持续提升工作成效。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与上年度持平,申请内容主要涉及行政审批领域。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1件,其中无法提供1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明确拟发文件属性,在制发公文前明确标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从公文制发源头加强对公开属性的审核把关。定期对公文的公开属性和有效性开展评估,及时清理失效文件。完善政务公开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协调等机制,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管理、标准化建设。2023年新备案规范性文件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政府网站为公开主渠道,新开设“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公共法律服务”等栏目。优化“高青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开设“谁执法谁普法”专栏,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在县政务大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政务公开体验区,方便群众查阅信息。

(五)监督保障

从健全组织机构入手,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科室共同参与、办公室专职负责,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配备政务公开专职人员1名。制定《高青县司法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业务培训2次,集体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规范性文件管理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规范性文件到期后没有及时进行清理或者更改有效性标识。

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需进一步规范,特别是对于不属于本单位职责的公开事项,简单进行答复,没有指明申请途径,不便于申请人获取信息。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文件备案,公开4个季度的备案结果。开展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对到期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公开清理结果。

二是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重点做好答复书撰写,对于予以公开的事项在答复中同步提供附件信息,或者告知查询网址,对于不属于本单位公开职责范围的事项,告知其正确的申请渠道,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争议案件为0,有效提高了答复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23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制定了《高青县司法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一是完善工作制度。把完善和落实制度作为工作重点,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梳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增强发布信息的主动性和权威性。严格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二是拓展政务公开渠道。着力依托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规范自身运行、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方便群众办事。利用“高青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开展政策解读等,扩大政务公开受众范围;同时,通过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查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办理条件等内容的途径,方便群众办事。三是突出重点领域。及时公开、更新司法行政机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工作动态以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提高社会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知度。以群众关切为导向,聚焦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领域,全力做好公开工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共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2件,承办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提案3件,办复率均为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中予以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坚持公开常态原则,拓宽公开范围,实现法律服务“一次办好”。对全局所有业务进行系统梳理,明确司法行政各业务事项的公开内容、责任科室、公开时限等,公布重点动作,拓宽政务公开范围。依托县政务服务中心,打造“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为政务公开体验区,涵盖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等多项职能为一体,开辟了公共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建立覆盖全县各镇(街道)的公共法律服务业务咨询远程会诊视频服务一窗受理网络,“线上+线下”融合服务,让群众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法治“福利”。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高青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始,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机关综合办公楼9楼;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1237;传真:0533-6981237;电子邮箱:gqxsf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高青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遵循合法、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开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定《高青县司法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加强依法主动公开事项,2022年累计公开信息210余条,比上年度增长10%,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30余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60余条,通过其他平台公开信息20余条。规范政策解读工作,发布政策解读材料3篇。做好回应关切,及时回应政府信箱群众留言。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本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上年度结转0件。共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1件,其中无法提供1件。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明确拟发文件属性,预先审查,严格审核公开事项范围、内容、格式和时限等。修编《高青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高青县司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按季度发布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同时各责任科室及时梳理失效文件,由办公室集中清理,2022年审核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目前有效规范性文件19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做好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工作,优化“高青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山东省高青县公证处”微信公众号栏目设置,公开司法领域相关信息。在县政务大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政务公开体验区,群众可以查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办理条件等内容,更好的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和办事服务内容的公开需求。

(五)监督保障

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各科室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明确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增加1名兼职人员。制定《高青县司法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业务培训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少数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格式还需要进一步规范。

(二)改进措施

一是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意识。二是规范信息公开。对照《高青县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高青县司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认真梳理应公开事项,查漏补缺,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严格时限要求,不断拓展信息公开的领域和深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本机关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强化工作机构职能,落实责任制,明确分工,持续保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工作常态,并根据人事变动,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及时的调整,加强了对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切实保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落实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高青县司法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分解到各个责任科室,并作为各科室、各单位年度考核重要依据,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按照县政府办公室相关要求,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布栏目内容,并对新设置栏目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做好重点政策文件的解读,按照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各科室“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起草出台的政策文件进行深入解读。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原则,明确审查机构,落实审查职责,规范审查程序,做好自审工作。

四是加强学习培训。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参加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召开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和培训会。邀请县委宣传部新闻工作者和专业人员开展写作培训,组织县局相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让工作人员知晓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不断掌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导权、主动权。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本机关共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2件,承办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提案0件,办复率为100%。除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的,所有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以及办理总体情况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题专题中予以公开。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创新,立足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聘请人民陪议员和检察官常态化参与案件审理,三方优势互补,提升行政复议水平,促进行政复议程序更加规范、公开、透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宗案件的办理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高青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始,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司法局联系(地址:高青县清河路9号机关综合办公楼9楼;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1237;传真:0533-698123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制定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在县政府网站公开部门文件8件,按季度公开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执行、年度重点工作等完成情况,公开机构职能、部门预算、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执法结果等信息,发布8条解读材料,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一并公开,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政策解读1次,解读《高青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本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内容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统计分析报告。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予以公开1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政策文件管理制度及公文存档制度。政策文件管理制度是通过起草文件、预先审查,严格审核公开事项范围、内容、格式和时限等,再申请文号进行打印。公文存档制度是各科室处所、中心将上年度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完毕后,于每年年初移交办公室,再由局办公室对档案材料进行整理、立卷归档。加强档案维护,定期将有关档案移交县档案馆。实行政府信息动态调整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各责任科室及时梳理失效文件,由办公室集中清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设置“高青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高青普法”抖音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对县司法局的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公开;在县政务大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政务公开体验区,群众可以查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办理条件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

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1名专职人员。2021年开展政务公开培训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质量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深刻,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中不够有力,监督指导力度不大。四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多样,对于政策性文件,目前的解读形式以文字解读为主,图文、动画、视频等形式的解读少,不便于群众迅速准确的把握了解政策。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切实提供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水平。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内容的审核,确保政务公开内容的严谨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三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力度。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接受群众监督的有效措施。四是加大多媒体投入,对于政策性文件,尽量采取图片、图表、视频等解读,不断丰富解读形式,让群众能够看的清楚、读的明白,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5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39号)各项规定,制定了《高青县司法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做好行政执法领域和双随机一公开的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各单位规范公开行政执法资格清单、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结果、行政执法统计年报等信息;公开高青县司法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共承办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0件,承办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提案1件,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专题集中公开提案人、提案原文、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邀请媒体记者见证行政复议办公室公开听证的行政复议案件一起,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高青县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2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高青县司法局办公室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司法局联系(地址:高青县清河路9号机关综合办公楼9楼;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1237;传真:0533-6981237)。

一、总体情况

(一)体制机制建设

1.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县司法局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0年工作的总体部署,落实分管领导,明确责任科室。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级)李学强同志分管,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为局办公室,有2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

2.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召开政府信息工作部署会议,结合我单位实际,研究制定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二)主动公开

1.本单位2020年收到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委员提案0件,因此无办理结果。

2.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开工作。通过“高青人民政府网”及时发布高青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标准。

3.做好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通过“高青人民政府网”公布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行政执法流程图等内容,发布执法结果4条,按期公开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4.深入推进优化服务工作。县司法局承担的政务服务事项共计21件。通过“高青人民政府网”、“山东省政务服务网”等形式公开了证明事项目录清单、事项划转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

5.财政信息公开透明化。及时公开县司法局财政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

6.完成县政府重要部署执行。一是按照高办字〔2020〕22号文件中的任务分解表,县司法局履职尽责积极推动工作开展并按照季度及时公开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内容。二是及时公开“对企业出现非主观轻微违规、没造成严重后果的,明确‘首次不罚’‘首次轻罚’适用范围”、“凡是企业与政府打‘官司’涉案部门负责人必须出庭”等重点任务的公开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等内容。三是公开民生实事(法律援助)的执行措施、监督方式、工作进展等内容。

7.公开县司法局最新权责清单,按照要求公开部门单位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等信息。

8.发布县司法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根据目录内容完成县司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9.公开县司法局2020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建立政务公开体验区,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1次。

10.在“高青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在行动栏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5条,在“淄博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在行动栏目发布政务公开信息2条。

11.通过“高青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2020年县司法局负责人解读《高青县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实施方案》。

12.2020年县司法局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列席的专题会议7次,通过县司法局“高青普法”公众号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2.收费和减免情况

2020年,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本单位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

县司法局在拟定公文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及单位实际情况提出信息公开属性建议,在发文批办单上注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字样;对于主动公开的公文通过“高青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开,对失效的文件定期进行清理,2020年我单位公开部门文件共计18件,发布文件清理结果2条。

(五)平台建设

2020年县司法局按照政务公开基本目录要求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版块及时发布政府信息;设置“高青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高青普法”抖音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对县司法局的工作开展情况等内容进行公开;在县政务大厅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政务公开体验区,群众可以在体验区查询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办理条件等内容。


 

(六)监督保障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工作,县司法局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会,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

 0

 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311040.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0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0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扩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与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进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规范性文件、证明事项目录清单、民生实事工作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三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增强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高青县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1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高青县司法局根据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始,至2019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司法局联系(地址:高青县清河路9号机关综合办公楼9楼;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1237;传真:0533-6981237)。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高青县司法局深入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5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9〕5号)部署的各项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为着力点,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切实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的传播力和影响力。

(一)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同其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步规划、同步管理。根据局领导的分工调整,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信息的整理发布。将信息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对拟发布信息的审核工作,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及时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或做出说明解释工作。

二是丰富公开内容。将县司法局的职能、各科室的职责以及局领导分管工作、部门预算决算等通过局公示栏、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实时发布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计划、政策性文件、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等信息。实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凡是涉及到需面向群众公开的事项,均主动公示,对职工关心的事项及一些涉及财物的专项工作也进行公开或通报。主动公布咨询、监督投诉电话,接受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广大群众的评议监督检查。

三是拓宽公开渠道。以政府网站公开为主要形式,主动公开机构概况、领导信息、业务工作、法规文件等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通过政务微信等各类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本单位2019年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因此无法公开办理结果。

财政信息公开方面:按照有关规定,主动在县政府网站公开本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和2018年部门决算。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2.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及时清理废止、失效的政府信息。二是积极参与县政府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政务公开方案进行系统培训,详细了解省、市第三方评估考核指标,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公开工作业务能力。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一是加强平台建设。积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政务公开力度,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二是强化机构建设。县司法局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牵头部门,统筹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工作。县司法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科室,1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六)监督保障情况

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评。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科室,予以通报批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

0

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283630.7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进展顺利,公开力度加大,但是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有力,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三是公开信息的内容与群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二)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将加强以下工作,全力推动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全体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部审查、协调发布、监督检查等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是加大工作力度。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并认真做好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秩序。

四是坚持群众需求导向。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公开工作内容,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1.高青县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word版本下载.docx
                2.高青县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pdf版本下载.pdf

高青县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18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并附有相关统计表格。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始,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司法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2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1237;传真:0533-6981237)。

一、概述

2018年,高青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提高行政效能和打造阳光政务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机制,强化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了司法行政部门公信力。

 1、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同其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步规划、同步管理。成立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处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形成了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处所共同推进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机制。建立健全主动公开机制、申请受理机制、保密审查机制,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的操作流程。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相关事宜,及时更新和维护我局对外公开信息。

2、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网站公开为主要形式,主动公开机构概况、领导信息、业务工作、法规文件等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通过政务微信等各类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3、加强工作宣传,强化业务培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知识的普及力度,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增强责任感。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业务培训,积极参与全县组织的集中培训,不断提高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司法行政领域信息公开情况:2018年,县司法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70余条。

我局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原高青政务网“法治高青”专栏)积极进行信息公开,建立开通“高青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此外,我局通过《今日高青》、“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在局院内设置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2018年,我局在县政务网刊发普法信息89篇,今日高青报纸刊发文章156篇,“高青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播发法律服务信息634篇。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本单位2019年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因此无法公开办理结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8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一)机构情况

县司法局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牵头部门,统筹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人员情况

县司法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科室,1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如: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不够全面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2019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继续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严格工作责任,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做好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二是加大司法行政公开力度。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政策性文件、重点热点信息、重大行政决策等政务信息,持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确保公开工作的完整性和全面性。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切实提升司法行政便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附件: .2018年度高青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青县司法局

2019年3月18日

 

 

 

附件: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青县司法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87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3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634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56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0

)镇、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镇办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0

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镇办

0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数

1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注:各子栏目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高青县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3-20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并附有相关统计表格。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始,至2017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司法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黄河路2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1237;传真:0533-6981237)。

一、概述

2017年,高青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39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发〔2017〕17号)等文件为重点,高度重视,从实际出发,结合工作职能特点,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成立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处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进一步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工作机制,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力部署推进。建立预先审查、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制度,严格落实《2017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坚持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政务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司法行政领域信息公开情况:2017年,县司法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7条。

我局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原高青政务网“法治高青”专栏)、网站红页“www.高青县司法局.政务”积极进行信息公开,建立开通“高青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此外,我局通过《今日高青》、“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在局院内设置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2017年,我局在县政务网《法治高青》专题栏目刊发普法信息350条,今日高青报纸刊发文章50篇,“高青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播发法律服务信息240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7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7年度,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县司法局办公室作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牵头部门,统筹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工作。县司法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科室,1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主动;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质量不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够规范,不便于公众查询信息等。

2018年,我县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多运用数字化、图标图解等方式,增强政策解读的易读性;二是加大学习和宣传,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和认识,调动大家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活力;三是围绕我局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职能特点,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实现新跨越。

附件:1.高青县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word版本下载.docx
                2.高青县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pdf版本下载.pdf
                
3.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青县司法局                                                                                                                                     

                                                                                                                                                           2018年3月20日



附件: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青县司法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5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5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24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5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0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人次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人次

0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人次

0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注:各子栏目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高青县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17

本报告由高青县司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黄河路2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1237;传真:0533-6981237)

一、工作概述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司法局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从实际出发,结合工作职能特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处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相关事宜。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工作机制,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二)强化制度落实。建立预先审查、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高政发〔2016〕12号)、《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青县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高政办字〔2016〕32号)有关要求,坚持及时、准确、规范公开政务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解读回应。探索建立政策解读机制,明确解读范围,强化解读责任,规范解读程序。建立舆情收集、研判、报告和回应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与群众的互动交流,解决群众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征求意见建议,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在高青政务网“法治高青”专栏、网站红页“www.高青县司法局.政务”积极进行信息公开,建立开通“高青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此外,我局通过《今日高青》、“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在局院内设置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2016年,我局在县政务网《法治高青》专题栏目刊发普法信息258条,今日高青报纸《法在身边》栏目刊发和播出以案释法文章58篇,“高青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播发法律服务信息380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但信息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方面,与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期待还有差距。

2017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的推进力度,一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拓展公开渠道,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二是加大学习和宣传,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和认识,调动大家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活力。三是努力提高信息员业务素质,充分发挥网络信息公开的功能,进一步提高信息质量和时效,确保网站的规范化运行。四是围绕我局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职能特点,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实现新跨越。

 

附:1.高青县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2.高青县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3.2016年度高青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青县司法局

                                                                                                                                                2017年3月17日

 

附件:

 

2016年度高青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8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6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38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58

二、回应解读情况(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0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十三、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1

  ()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四、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注:各子栏目数要等于总栏目数量)

 

 

 

高青县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黄河路2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1237;传真:0533-6981237)

       一、工作概述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制度建设。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保密审查、责任承担进行明确和规范,做到制度健全,责任落实,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为县政务网站提供内容保障509篇,位列全县第9名,在目标管理考核中,荣获“高青政务网政民互动及内容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公开红头文件10条,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此外,2015年我局还在高青政务网“法治高青”专栏,网站红页“www.高青县司法局.政务”,积极进行信息公开。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有明确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今日高青》、“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在局院内设置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虽然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但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群众参与面较小,知晓率不高;各处所科室之间配合力度不强,未能在第一时间获取并掌握信息,造成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缺乏时效性。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继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进一步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参与率和知晓率,为公众提供优质的政府信息服务。

    3、进一步加强各科室处所间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确保能在第一时间得到第一手资料,及时更新信息,增强信息更新的时效性。

 4、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高青县司法局

                                                                                                                                          2016年3月28日

       附件:1.高青县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word版本下载.docx
                 2.高青县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pdf版本下载.pdf

                                                                                                                                                           


高青县司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由工作概况、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构成。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黄河路2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1237;传真:0533-6981237)。

    一、工作概况

    2014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建设政务公开、信息透明机关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1.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部机关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把完善和落实制度作为工作重点,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积极构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3.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认真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完善目录、规范表述,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发布信息214条,其中,红头文件3条,机构职能类信息9条。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此外,2014年我局还在高青政务网开通“法治高青”专栏,开通网站红页“www.高青县司法局.政务”,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有明确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在局院内设置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4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不够健全、公开平台相对滞后等问题。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二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高青县司法局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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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司法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了高青县司法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黄河路2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1237;传真:0533-6981237)。

  一、工作概况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3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建设政务公开、信息透明机关为目标,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通过县政府网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我局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争议。未发生针对我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五、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不够健全。2014年,我们将以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契机,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为此,在今后工作中,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二是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三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高青县司法局

                                                                                                                                                  2014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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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司法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2-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公开我局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由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构成,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黄河路2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1237;传真:0533-6981237)。

一、工作概况

2012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范围,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部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布置并狠抓计划落实。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全体干部积极参与,把政务公开每一项措施落到实处。

2、丰富公开内容。依托本系统新闻宣传队伍,加强工作动态信息的公开,让群众更全面的了解司法行政工作。认真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完善目录、规范表述,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3.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把完善和落实制度作为工作重点,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通过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2年我局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争议。未发生针对我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五、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不够健全,公开意识不够强等问题。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加强和改进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高青县司法局

                                                                                                                    201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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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司法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2-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公开我局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由工作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构成,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黄河路2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1237;传真:0533-6981237)。

一、工作概况

2011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建设政务公开、信息透明机关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1.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认真学习《条例》及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部机关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2.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认真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完善目录、规范表述,不断拓展业务类、决策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3.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把完善和落实制度作为工作重点,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通过县政府网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我局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争议。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以及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五、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诉讼相关的费用支出,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不够健全、公开平台相对滞后等问题。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加强和改进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高青县司法局

                                                                                                              2012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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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司法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0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司法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黄河路;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81237;传真:0533-6981237)。

  一、概述

  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的重要举措,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我县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3条;统计数据类信息1条;其它类信息1条。

  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等9类。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0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高青县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工作。规定所有公开的信息都要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先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再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报分管领导审核,最后报主要领导审签。

  (二)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为此,在今后工作中,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高青县司法局

                                                                                                                                   201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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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司法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2-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司法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黄河路2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81237;传真:0533-6981237)。

一、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布署、同考核。同时,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从质量和时间上下功夫,为群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搭建了沟通平台。

1、领导重视到位。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各司其职,办公室协调办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由一名分管领导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明确局办公室为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牵头责任部门,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认真按要求的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抓好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的更新维护,及时梳理、增补新产生的信息。此外,还通过公示栏及报纸刊物及时向社会公示了大量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有关信息。

3、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对于产生的政府信息,哪些属于应主动公开,哪些属于不予主动公开,哪些属于依申请公开,我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核界定,符合条件的对社会公众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通过县政府网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政府网站。市民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可查看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政府信息查阅室。局办公室是我局信息查阅室及资料索取点,该科室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群众查阅信息服务。

3、其他平台。我局通过《高青工作》、“政风行风热线”、“高青新闻”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此外,还在局院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积极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09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情况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通过投诉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并积极接受县政府的检查督导。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生成上报以及更新维护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查询方式与社会、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为此,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网上平台,重点加强信息查询便捷化,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责任制、考评规则、奖惩机制等配套机制,严格抓好落实。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方便群众获取有关信息。

 

                                                                                                                                                  高青县司法局

                                                                                                                                                  201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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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司法局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2-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0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www.gaoq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青县司法局联系(地址:高青县黄河路29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81237;传真:0533-6981237)。

一、概述

2008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条例》,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1、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领导在党组会上多次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各科室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促使政府信息公开真正落到实处。

2、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本着合法、及时、真实、公正和便民的原则,结合我局实际,落实定期公开制度,明确了公开形式和公开程序。

3、加强审核,主动公开有关信息。本着加强信息采集、分类整理、保密审核的原则,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有关信息。围绕中心工作,保证社会各界所关心和有用的信息及时公开。围绕工作职职能,保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我局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08年,我局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争议,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以及举报案。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无收费减免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在深化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等方面存在不足。今后,我们将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机关各科室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及时公开,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及时更新,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高青县司法局

                                                                                                                                200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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