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发文机关
高青县司法局
发文字号
高司发〔2023〕2号号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33U/2023-5340073
成文日期
2023-02-17
发文日期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有效性
有效
高青县司法局关于聘用吕林德等2位同志工作岗位的通知
高司发〔2023〕2号
根据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淄人社字〔2020〕11号),并结合县人社局批复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调整)方案》的相关文件精神,决定聘用吕林德等2位同志相应工作岗位。
2023年2月17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