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第二季度进展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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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33U/2022-525016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7-06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司法局 |
目标任务 |
执行措施、实施步骤 |
工作进展、取得成效 |
后续举措 |
责任分工 |
监督方式 |
以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为导向,探索推行企业“宁静日”制度,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科学执法检查,优化简化方式,为企业留出更多时间抓生产经营 |
确定高青县2022年免检免扰企业名单并对外公布,组织行政执法单位落实涉企检查登记备案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指导效能,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将省、市组织的专项执法行动与日常执法行动相结合,推动与镇办、经济开发区联合执法,合理规划执法任务,减少执法频次,给企业留下更多的自我管理空间。 |
一是落实涉企执法检查计划和检查结果“双备案”机制。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涉企执法检查前要依托“淄博市涉企检查网络备案系统”备案。做到无计划即无检查,有检查必有计划,未经备案不得开展执法检查,真正做到无事不扰。二是落实企业免检免扰制度。对我县92家入选免检免扰企业名单的企业,在县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实行免检。减少涉企执法检查,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排除干扰,安心经营,一心一意谋发展。 |
完善监督工作机制,通过定期通报等形式,督促各行政机关进一步提高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行政指导效能,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
县司法局执法监督科 |
0533-6981237 |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法定程序,不断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
编制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政府办公室名义正式印发,并通过政务网向社会公布。 |
已于5月19日通过政务网公开《高青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指导承办单位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
县司法局备案审查科 |
0533-69812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