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司法局
标题: 高青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第三季度进展情况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33U/2022-528348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0-09 发布机构: 高青县司法局

高青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第三季度进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2-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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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

执行措施、实施步骤

工作进展、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责任分工

监督方式

以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为导向,探索推行企业“宁静日”制度,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科学执法检查,优化简化方式,为企业留出更多时间抓生产经营

持续贯彻落实企业免检免扰制度和涉企检查登记备案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指导效能,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将省、市组织的专项执法行动与日常执法行动相结合,推动与镇办、经济开发区联合执法,合理规划执法任务,减少执法频次,给企业留下更多的自我管理空间。

一是落实企业免检免扰制度。入选免检免扰企业名单的企业,在县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实行免检。二是通报上半年涉企检查计划及结果备案情况,以通报促涉企检查规范化。三是制定下发《关于深入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强化行政指导事项质量的通知》,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以《全市行政指导示范事项汇编》为标准,开展行政指导工作,以高质量的工作标准推动高质量工作发展。四是每月通报各行政机关行政指导事项录入情况,以通报促工作开展。

完善监督工作机制,通过定期通报等形式,督促各行政机关进一步提高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行政指导效能,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县司法局执法监督科

0533-6981237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法定程序,不断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指导承办单位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城乡绿道网项目决策草案制作、草案征集意见工作已完成,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决策草案制作、草案征集意见、专家论证工作已完成。新材料产业园区热源综合利用工程决策草案制作、草案征集意见工作已完成。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指导承办单位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县司法局备案审查科

0533-698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