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第三季度进展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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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222233U/2025-5543865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5-10-13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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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 |
执行措施、实施步骤 |
工作进展、取得成效 |
后续举措 |
责任分工 |
监督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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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深做实企业“监管一件事”改革,严格规范涉企执法,努力实现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 |
组织各执法部门继续深化行政指导工作,稳步推行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试点工作,最大限度降低行政执法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 |
一是将“执法+服务”模式贯穿涉企执法全过程。立足高青农业畜牧业大县实际,编制《高青黑牛产业“一业一册”经营指引》,涉及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不罚减罚、信用修复、政务服务等6个方面169项内容,帮助黑牛养殖户及相关产业规避违法风险,推动监管模式由“事后罚”向“事前防”转变。二是在安全生产、自然资源等5个重点领域,推行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试点,最大限度降低行政执法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实现“执法不扰企、监管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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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走深走实,最大限度降低行政执法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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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 行政执法监督科 |
0533-6981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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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发挥“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作用,实现更多群众诉求源头治理。 |
加强调解工作指导和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规范。 |
组织全县调解员骨干参加“山东智慧调解”系统应用视频培训。根据《关于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通过发布公告、面试、考察等新招聘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派驻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 |
督促、指导镇街人民调解组织完成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指导各级调解组织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完成智慧调解系统案件录入。 |
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
0533-69812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