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司法局
标题: 高青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第三季度进展情况
索引号: 11370322004222233U/2025-554386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10-13 发布机构: 高青县司法局

高青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第三季度进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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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

执行措施、实施步骤

工作进展、取得成效

后续举措

责任分工

监督方式

推深做实企业“监管一件事”改革,严格规范涉企执法,努力实现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

组织各执法部门继续深化行政指导工作,稳步推行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试点工作,最大限度降低行政执法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

一是将“执法+服务”模式贯穿涉企执法全过程。立足高青农业畜牧业大县实际,编制《高青黑牛产业“一业一册”经营指引》,涉及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不罚减罚、信用修复、政务服务等6个方面169项内容,帮助黑牛养殖户及相关产业规避违法风险,推动监管模式由“事后罚”向“事前防”转变。二是在安全生产、自然资源等5个重点领域,推行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试点,最大限度降低行政执法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实现“执法不扰企、监管有温度”。

 

推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走深走实最大限度降低行政执法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

 

 

县司法局

行政执法监督科

 

0533-6981268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发挥“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作用,实现更多群众诉求源头治理。

加强调解工作指导和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规范。

组织全县调解员骨干参加“山东智慧调解”系统应用视频培训。根据《关于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通过发布公告、面试、考察等新招聘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派驻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

督促、指导镇街人民调解组织完成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指导各级调解组织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完成智慧调解系统案件录入。

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0533-6981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