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审计局
标题: 关于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问题的整改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324002B/2018-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12-11 发布机构: 高青县审计局

关于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问题的整改报告

发布日期: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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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2017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情况,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深入研究,对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逐条进行了分析,采取切实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受县政府委托,现将落实整改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财政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一般预算支出及政府性基金支出挂其他应收款。

2017年度将一般预算支出及政府性基金支出共计12292.10万元挂其他应收款。

上述问题,县财政局将结合县级财力实际情况努力压减其他应收款规模。

(二)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缓慢。

截止2018年3月底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未实施。

上述问题,县财政局根据鲁政办字〔2018〕21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正在积极探索调研转型成功的案例,克服自身面临的债务等问题,逐步实现市场化转型。

(三)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融资清理整改缓慢。

截至2017年底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融资项目共5个(非棚改)。根据财预〔2017〕87号文件要求,2017年高青县上报清理整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融资项目1个,为教育大班额项目。截至2018年3月底,4个仍未整改,主要原因是县级财力不足。

上述问题,县财政局已与相关负责单位沟通,积极与相关企业对接,实事求是地制定整改到位计划。

二、其他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从审计结果来看,相关部门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编报基本符合预算法和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预算编制不够细化,动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不明细,部分支出未纳入预算和决算,未编制部门经费预决算,公务接待费、差旅费、会议费报销不规范,未使用公务卡结算,以前年度拨入经费长期在暂存款挂账,专项资金未单独核算,票据报销不合规等问题。

对于上述问题,各部门单位已经依据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纠正和整改完毕。

三、县地税部门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纳税人少缴当期税款。

截至2017年末,抽查2户纳税单位少缴当期税款232857.32元,影响了年度收入。山东针巧经编有限公司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22759.80元,山东鼎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少缴纳房产税及滞纳金9347.52元,印花税750元。该问题在审计期间已经进行整改。

上述问题,县地税局已在审计期间及时通知企业补缴了税款。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根据县人大的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在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扩大审计覆盖面、重大支出以及健全审计整改落实机制等方面下功夫,努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促进理好财、用好权、尽好责,充分发挥审计的职能作用。


高青县审计局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