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审计局

高青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23-04-25

《高青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由高青县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本指南。本指南根据需要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包含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职能情况;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邮政编码等。

2.政策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行政文件;政策解读等。

3.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4.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重大决策的意见征集、结果反馈、执行效果评估情况;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要部署执行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5.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本机关部门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6.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本机关人事任免信息。

7.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

2.《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http://www.gaoqing.gov.cn/gongkai/channel_c10671/)

(1)《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线上查阅

可登录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专栏(http://www.gaoqing.gov.cn/gongkai/channel_c10671/)查阅数字化政府公报,专栏提供了公报查询、下载和打印等功能。

(2)《高青县人民政府公报》免费赠阅点(线下查阅)

高青县政务服务大厅设有政府公报免费取阅点。赠阅点: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务服务大厅),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7号;联系方式:0533-6983505;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获取查阅方式:现场免费查阅。

3.政务新媒体:“高青审计”(微信号:gaoqingshenji)及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

4.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5.政府信息查阅点:本机关在高青县档案馆(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21号;联系方式:0533-6967737;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服务内容:查询、复制、打印政府信息)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到高青县审计局办公室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7号。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83589。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受理机构:高青县审计局办公室。

来信请寄: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7号(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56300;联系电话:0533-6983589。

3.网上申请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开通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上提交渠道,受理向本机关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登陆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http://www.gaoqing.gov.cn/jact/front/main.do?sysid=18),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在线申请平台使用注意事项:(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应填写完整,联系电话、地址、信息获取方式要填写正确。(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下载、打印,复制有效。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申请办理的有关说明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高青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申请受理机构为:高青县审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高青县高苑路7号

邮政编码:2563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83589           

传      真:0533-6962956

电子邮箱:gqxsjj@zb.shandong.cn(此邮箱仅供沟通联系使用,不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举报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81号

邮政编码:256300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6967090

传  真:0533-6967065

电子信箱:gqxzfbgsxxzx@zb.shandong.cn

 

行政复议机关:高青县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清河路9号县机关综合办公楼916室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81239

 

行政诉讼受理机构:高青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路以东、长江路以北。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00(工作日)

邮政编码:256300

联系电话:0533-6965760

 

附件:1.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docx

 

 

附件1

高青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    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名    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邮箱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所需信息情况

所需信息内容描述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申请。

请提供相关证明

(仅限公民申请)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

(可多选)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可多选)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附件2: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图

高青县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3

图解      音频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始,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7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3589;传真:0533-6962956;邮箱:gqxsj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青县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立足审计工作实际,以全方位、多层面、立体式理念认真谋划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主动公开

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优化组织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负责人组织实施,层层有人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制定《高青县审计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全年工作重点任务、目标、措施、任务分工。2023年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00余条,其中职能配置信息10条,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行政执法信息11条。加强政策解读工作,遵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部门文件起草科室做好解读工作,将解读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在解读形式方面,采取文字、图片、视频等多样化方式,力争做到形象通俗、平实易懂。依托政府信箱、政务新媒体,做好群众关切事项的回应答复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明确依申请公开答复审查程序,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依申请公开问题亲自签批、亲自协调、亲自落实,签批至相关科室,并时时关注回复效率,对回复内容进行把关。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比上年度增加1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物业管理领域。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1件,其中无法提供1件。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及时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政府信息保密审核制度,加强信息管理人员的保密意识,加大信息发布的审核力度,填写《信息公开审查表》,经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后进行公开。建立政府信息动态调整制度,及时清理废止、失效的政府信息,对政府信息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拓展政务公开渠道,优化并更新“高青审计”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审计动态等信息,微信公众号开设 “办事服务”和“便民查询”栏目,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发布审计领域动态及审计相关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审计相关工作。

(五)监督保障

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科室及个人平时考核。明确办公室和1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2023年在双周论坛、“每周例会”上共组织2次培训会,重点培训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加强,多数信息均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借助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不到位。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形式较为僵化,大多以集中开展培训会的方式开展培训,灵活性不够,无法充分调度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达不到预期培训效果。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政务新媒体公开平台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借助“高青审计”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解读、审计动态以及审计领域重点信息,并做好信息推送,提高信息传播效率和知晓度。审计领域信息平均阅读量达到100人以上。

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形式,打破以往集中培训的固定模式,利用双周论坛、“每周例会”,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上讲台讲述所负责领域信息公开的具体事项、公开内容、相关要求等,并就相关问题进行研讨交流,以讲代训、以讲代学,共利用双周论坛、“每周例会”开展政务公开培训2次,5人上台进行自主讲解培训,有效提高了培训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规定,2023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根据《2023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3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2023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制定了《高青县审计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重点任务、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

一是强化考核引导。制定《高青县审计局考核办法》,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科室及个人平时考核,突出日常工作考核权重,将平时考核与年底考核结果挂钩,凸显考核激励作用。按照“常规内容定期公开、临时工作随时公开、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的原则,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任务,理顺公开清单,严格政务公开程序,坚持审计工作“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二是畅通学习渠道。扎实开展“对接省城年”活动,“走出去”虚心学习,到济南市章丘区审计局开展横向结对共建活动,学习优秀经验做法,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开展“双周论坛”活动,由年轻干部轮流上讲台,集体学习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标准细则,明确机关内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学习“高青审计”公众号制作及发布流程,实时发布审计有关动态,打造“阳光审计”。

三是拓宽公开形式。一方面围绕重点领域,及时公开政策文件及解读、行政执法公示、部门召开会议、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以及审计整改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等,对于发布的政策性文件,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利用文字、图片等多种形式对上级和本级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另一方面抓住“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契机,发挥16名内审指导监督员职能作用,到7家单位督导调研,宣传讲解示范创建工作要点,解决困点难点,运行线下调研交流方式,将审计关注要点进行解读。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未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规范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做好信息公开的维护和更新工作,确保工作连续不间断。同时全面梳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登记、办理答复等环节,不断强化制度建设,明确牵头科室、承办科室、承办领导、分管领导的责任和具体办理的时限要求,有效促进相关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高青县审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始,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7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3589;传真:0533-6962956;电子邮箱:gqxsjj@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高青县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自觉性,努力提升公开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

优化完善公开机制,实行“专人负责、科室协同”的工作机制,形成政务公开工作合力。制定《高青县审计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2022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81条,比上年度增长65.3%,涉及机构职能、政策及解读、审计信息、重要部署执行8、建议提案办理、财政预决算等。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丰富解读形式,运用文稿解读和单位负责人解读等形式开展解读,2022年发布解读材料2篇。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本机关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度结转0件。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及时更新完善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确保应当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公开。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范围。开展政府文件清理,对已公开的文件进行梳理,标注有效性,及时清理失效文件。实行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对公开内容进行涉密审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聚焦审计主责主业和法定公开主动内容,规范建设和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推动政府网站与微信新媒体互联互通、整体发声、协同联动。在巩固优化已有栏目的基础上,及时主动更新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审计结果等重点领域内容。开设“高青审计”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审计信息,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高效运行。

(五)监督保障

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设置在局办公室,配备1名专职人员。制定《高青县审计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坚持集中培训和自主培训相结合,2022年组织开展业务培训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2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格式、内容需要进一步规范;二是个别涉及业务条线的栏目,因业务性质导致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将政务公开作为重要工作内容,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条例》规定,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具体、全面。

三是做好补差补缺,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未及时公开的信息进行自查,完善相应栏目和相关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2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本机关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高青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及时更新调整了县政府门户网站各相关栏目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性、规范性。严格规范版面编排,尽力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维护政府网站的信息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与信息公开,在“高青审计”公众号中及时发布和转载工作动态,完善、丰富信息内容。三是2022年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研究考核指标体系内容,对公开存在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举一反三,确保政府信息高质量公开。四是丰富法定公开内容,按照要求及时公开部门预算、部门决算等,按时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等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开“十四五”发展规划、政府集中采购等信息。五是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和自查自纠,及时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全面整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持续加强日常工作中网站、新媒体管理,防范化解网络安全风险,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年终绩效考评体系,确保各项责任落地落实。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年,本机关未承办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县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高青县审计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一是聚焦主责主业,加大履职信息公开力度。在“政务公开”下设的“审计信息”子栏目中主动公开审计成果,全面及时公开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计结果公告,深化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结果公开。二是以审计工作为中心,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通过《山东审计简报》发布审计工作信息3篇,在微信公众号“高青审计”上针对审计工作重点,实时推进审计工作动态公开,公开一线工作动态,推进审计信息公开常态化。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1.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2.行政许可数量、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

3.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高青县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22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始,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7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3589;传真:0533-696295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建立审计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制定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2021年,在县政府网站发布信息49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部门文件及解读9条,审计信息2条,重要部署执行7条,建议提案办理3条,财政信息4条,公共资源配置6条,行政执法公示8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组织管理6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部署,2021年发布了3篇解读材料,包括领导干部解读及简明问答,内容主要涵盖文件起草背景和过程、起草依据、主要内容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度未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建立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前对信息进行严格审查。核定政府信息有效性,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办法,对之前发布的文件、公开的信息进行有效性核定,对失效的信息进行清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将县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不折不扣主动公开,抓好落实;对审计结果及时公布,重点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审计动态、审计结果报告、人事信息等,特别是按要求公开了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等审计信息;同时安排专人对平台建设和信息发布进行对接、反馈和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

根据人员调整和实际分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及时更换,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明确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责任到位。强化人员机构设置,指定1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重视业务培训工作。以自主培训为主,上级组织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议,安排专人按时参加,积极学习。9月在局内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确保政府信息高质量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虽然能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问题。一方面政策解读形式大部分是文稿解读、简明问答等,对政策文件的解读效果有待提升;另一方面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时效性还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拓宽政策文件解读渠道,丰富解读方式,充分利用图表、漫画、音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方便公众理解。

二是进一步加大审计公开力度,依法公开审计工作信息,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三是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时效性,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5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39号)各项规定,制定了《高青县审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审计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完善机构职能、领导分工、部门文件、重点领域公开、执法结果等信息,确保应当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公开。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本机关未承办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修编《高青县审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结合目录规范设置政府网站审计版块政务公开相关栏目,公开专项审计报告,内容包含、被审计项目基本情况、审计评价意见、存在问题、审计建议等,打造阳光透明政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

高青县审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高青县审计局办公室综合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

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始,至2020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高青县城高苑路7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3589;传真:0533-6962956)。

一、总体情况

(一)体制机制建设

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局长担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抓部署督落实,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提出意见建议。明确一名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在局部门频道公布。明确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指定专业人员负责信息审核、网站管理等工作,切实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

 

(二)主动公开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57条,其中机构职能4条,部门文件及解读6条,审计信息6条,财政信息3条,重要部署执行3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

 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0年高青县审计局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未进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未产生相关费用;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

推动部门频道规范化建设。推动网站规范统一管理,对栏目设置进行优化,更好地发挥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工作。

(五)平台建设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不折不扣主动公开,抓好落实;对审计结果加大公布和解读力度,重点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审计动态、审计结果报告、人事信息等。特别是按时按要求公开了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等审计信息。同时,强化政策解读,对财政预算审计工作报告等进行同步解读。

(六)监督保障

按要求及时更新频道栏目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好地提供审计工作信息公开服务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和公开形式,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进行。指定专人对局部门频道进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2.1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0年,虽然我局能够按照要求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创新意识不够强,信息公开的内容比较单一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大审计公开力度,依法公开审计工作信息,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高青县审计局

  2021年1月22日

 

高青县审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01-2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高青县审计局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15号)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19〕5号)部署的各项任务,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注关切,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1.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同其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规划、同管理。按照局领导的分工,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信息的整理发布。将信息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对拟发布信息的审核工作,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及时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或做出说明解释工作。及时发布公开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2.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从完善制度机制入手,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公开方式、责任科室等具体要求,建立和完善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规范提升公开程序。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切实做到严守国家秘密。积极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和公开内容建设,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4.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加强改进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各项流程操作,并主动接受被审计单位和群众的舆论监督,加大了政务公开力度,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有力的推进了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本单位2019年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因此无法公开办理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务公开的全面性、有效性和特色性方面,我局仍存在许多不足,一是要将继续切实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采取有效措施,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使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方面有新的突破。二是建立培训工作机制,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专业培训,提高信息员的政策把握、解疑释惑和回应引导能力,努力提升信息员的综合信息的处置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高青县审计局  

2020年1月20日

高青县审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6

2018年,高青县审计局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发挥了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等积极作用。 

一、概述     

1.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同其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规划、同管理。按照局领导的分工,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信息的整理发布。将信息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对拟发布信息的审核工作,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及时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或做出说明解释工作。及时发布公开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2.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从完善制度机制入手,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公开方式、责任科室等具体要求,建立和完善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规范提升公开程序。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切实做到严守国家秘密。积极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和公开内容建设,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4.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加强改进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各项流程操作,并主动接受被审计单位和群众的舆论监督,加大了政务公开力度,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有力的推进了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研究确定本部门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内容。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具体要求、责任分工等,方便信息公开各环节的操作,保证了质量,提升了效率,为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

本单位2018年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因此无法公开办理结果。

三、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8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一)机构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单位由我局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工作。

(二)人员情况

截止2018年底,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量为1人,其中,专职工作人员1人。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工作经验不足、公开的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和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此,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改进,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信息收集、填报、审查、发布等工作,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又快又好推进,充分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在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建起一条快捷畅通的桥梁。  

一是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在处理好保密与公开关系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充实公开内容。  

二是增强公开的全面性和实效性。继续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更新等工作。同时,利用审计公告、新闻媒体、报刊杂志等多种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 2018年高青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青县审计局

2019年3月26日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县审计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4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人次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人次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人次

0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0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高青县审计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2-28

2017年,高青县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发挥了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等积极作用。 

一、概述     

1.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把信息公开工作同其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规划、同管理。按照局领导的分工,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信息的整理发布。将信息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对拟发布信息的审核工作,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及时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或做出说明解释工作。及时发布公开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2.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从完善制度机制入手,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公开方式、责任科室等具体要求,建立和完善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3.规范提升公开程序。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切实做到严守国家秘密。积极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和公开内容建设,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4.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加强改进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各项流程操作,并主动接受被审计单位和群众的舆论监督,加大了政务公开力度,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有力的推进了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县审计局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本单位2017年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因此无法公开办理结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17年,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情况

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加强改进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各项流程操作,并主动接受被审计单位和群众的舆论监督,加大了政务公开力度,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有力的推进了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工作经验不足、公开的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和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此,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改进,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信息收集、填报、审查、发布等工作,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又快又好推进,充分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在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建起一条快捷畅通的桥梁。   

附件: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青县审计局  

2018年2月27日

 

附件

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青县审计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或设立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门户网站

 0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门户网站

 0

九、政府公报发行量

 

0

(一)公报发行期数

 0

(二)公报发行总份数

 0

十、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数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0

十一、查阅点接待人数

人次

0

(一)区县政府及其部门

人次

(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人次

 0

十二、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2

  (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三、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0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高青县审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3-13

本报告由高青县审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高青县审计局办公室(地址:高青县城高苑路7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3589;传真:0533-6962956)。 

一、概述 

2016年,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建立公正透明的审计工作机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根据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和县政府安排,我局积极抓好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全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一是建立健全了县审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信息公开遵循的原则、内容形式等做出具体规定,并健全了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信息报送、实时更新等工作。三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四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加强网上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县审计局充分利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等,能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

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有待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范围。为抓好信息公开工作,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并根据有关申请及时提供有关资料,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工作流程规范化运行,方便社会各界的查询。

附件:2016年度高青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高青县审计局

2017年3月13日

附件:

2016年度高青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0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0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0

          5.其他形式

0

  (二)申请办结数

0

     1.按时办结数

0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被举报投诉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七、向图书馆、档案馆等查阅场所报送信息数

         0

  (一)纸质文件数

0

  (二)电子文件数

0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0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0

十一、开通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数

0

     其中所属单位网站数(或设立信息公开专栏)

0

高青县审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6-03-16

本报告由高青县审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高青县审计局办公室(地址:高青县城高苑路7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3589;传真:0533-6962956)。

一、概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建立公正透明的审计工作机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根据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和县政府安排,我局积极抓好了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审计局党组为此召开专题会议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沂源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同时积极制定各项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围绕职能,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公开的信息有局领导机构信息、公开指南、公文法规、人事信息、工作动态、年度报告等。二是以县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多种形式发布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15年度,全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有待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内容范围。为抓好信息公开工作,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并根据有关申请及时提供有关资料,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工作流程规范化运行,方便社会各界的查询。

 

高青县审计局

2016年3月16日

高青县审计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3-18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贴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创新工作载体,全面提升信息公开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主要领导亲自担任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建立了领导班子牵头、相关科室各司其职又相互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指定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定期汇报工作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予以解决,有效做到组织机构、职责任务、负责人员、办公地点、办公设备“五落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 

(二)严格制度,规范管理。为有效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发布审批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关于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切实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为扎实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良好制度保障。同时,我局根据保密工作相关要求,加大信息保密工作力度,严把信息保密关,确保了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载体丰富,全面公开。为了不断扩大信息覆盖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效果,我局积极加强载体建设,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一是积极借助县政府信息专网,及时上报重点审计项目结果和意见建议,为县领导和有关部门了解掌握情况、作出决策部署提供参考依据。二是充分利用公共网络和平面媒体的影响力,及时将审计工作动态发布到审计署、省审计厅、市政府和我局门户网站以及《中国审计报》、《中国审计》、《淄博日报》等报刊杂志,广泛宣传审计工作状态,不断扩大审计工作影响力和透明度,提升社会关注度和认知度。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4年,我局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坚持做到能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及时宣传了全县审计工作动态,及时转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等审计工作法规制度等。

三、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受理公开信息申请0件,其中网上申请0件,来信申请0件,均及时将告知书回复了申请人;收到各种咨询、投诉、信访、留言等0件,均及时办理回复,回复率、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一是局网站个别栏目信息量较少,更新速度较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和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2015年,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部署,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加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高青县审计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3-20

一、概述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变观念、定制度,审计结果公开的力度不断加大,信息公开的机制不断健全,信息公开的方式不断出新,信息公开的作用不断显现,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十分重视,建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做到年初有计划方案,年中有检查措施,年终有工作总结。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对审计机关的职责、审计权限和程序、审计权利、被审计单位权利、审计纪律和法律责任、审计处理处罚依据、审计项目计划、审计举报电话、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通过不同方式进行公开。主要分成三类:一是对社会公开。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审计机关职责、权利和义务、审计纪律和法律责任、审计程序、审计任务,接受社会各界对审计执法的监督;二是向被审计单位公开,通过在审计通知书后附文,召开审计进点见面会以及与被审计单位交换审计意见等形式向被单位公开审计程序和期限、被审计单位的权利、审计纪律、法律责任、审计处理处罚准则;三是单位内部公开。通过单位内部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公开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干部任用考核和奖惩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未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任何收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修订完善了《信息政务公开审核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制度》,并确定责任人,对信息公开进行层层审核把关;定期组织保密培训,强化保密意识,熟知保密常识,执行保密规定;经常组织保密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行保密规章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消除泄密隐患。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时效性和全面性上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拓展政务公开的渠道,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和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的,都要依法公开。

高青县审计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3-03-15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规定,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变观念、定制度,审计结果公开的力度不断加大,信息公开的机制不断健全,信息公开的方式不断出新,信息公开的作用不断显现,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现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将我局201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 、强化领导,健全机构,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十分重视,建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做到年初有计划方案,年中有检查措施,年终有工作总结。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做好公开平台建设工作 

修订完善了《高青县审计局政务公开目录》,对审计机关的职责、审计权限和程序、审计权利、被审计单位权利、审计纪律和法律责任、审计处理处罚依据、审计项目计划、审计举报电话、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通过不同方式进行公开。主要分成三类:一是对社会公开。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审计机关职责、权利和义务、审计纪律和法律责任、审计程序、审计任务,接受社会各界对审计执法的监督;二是向被审计单位公开,通过在审计通知书后附文,召开审计进点见面会以及与被审计单位交换审计意见等形式向被单位公开审计程序和期限、被审计单位的权利、审计纪律、法律责任、审计处理处罚准则;三是单位内部公开。通过单位内部政务公开栏等方式公开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干部任用考核和奖惩情况。 

三、信息公开情况 

2012年我局主动向社会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对内公布了单位财务收支情况、人员出勤情况、干部任用考核和奖惩等情况。未收到社会和个人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201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还不多,政务公开的途径较少。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的内容,拓展政务公开的渠道,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和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的,都要依法公开。 

高青县审计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2-03-06

  2011年,县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审计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审计机关的社会认同感和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一、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县审计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审计工作科学转型的重要举措,与审计各项工作有机结合、整体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明确局研究室具体负责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定专职和兼职工作人员共2名,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有序。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与局机关开展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高青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高青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高青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及信息公开工作操作流程,建立起工作及时反应机制、保密审核把关机制、责任落实机制等。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并由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高青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试行办法》,为规范推进审计结果公告,扩大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搭建公开平台。积极与各级媒体合作,广泛运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介加大审计宣传力度,实现审计信息广覆盖。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无

  三、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严格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等内容,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发布进行严格保密审查,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岗位风险控制体系,切实明确责任。

  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县审计局将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结合审计工作特点,提高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是加强制度化建设。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系统总结,根据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二是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以审计结果公告为重要内容和形式,将审计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进一步推进依法审计。

高青县审计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1-03-18

   2010年,高青县审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扎实开展审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审计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助推审计工作科学转型。

  一、基本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结合机构改革,及时调整了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调整落实了责任科室和工作人员。局领导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各科室负责人共同参与,确保全局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领导小组成立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信息的发布工作。

  二是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编制和更新《高青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高青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了《高青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反应及时、层层把关、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是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宽。在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根据审计工作实际,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着力打造和利用好“审计信息、审计网站、审计刊物、新闻媒体”四个载体,适时更新工作信息,实现各层次、立体式信息覆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主要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的主要形式。借助媒体中介公开。充分利用审计系统内外的报刊、电台和电视台等多媒体,多层次宣传审计工作。

  三、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收到要求县审计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向县审计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内容进行界定,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发布进行保密审查,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对信息内容保密性进行层层把关审核,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我局的岗位风险控制体系,进一步明确责任。

  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县审计局将继续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促进全局人员进一步领会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信息公开自觉性;二是加强制度化建设。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系统总结,根据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高青县审计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3-12

    2009年,高青县审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扎实开展审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审计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助推审计工作科学转型。

  一、基本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结合机构改革,及时调整了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调整落实了责任科室和工作人员。局领导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各科室负责人共同参与,确保全局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领导小组成立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信息的发布工作。

  二是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编制和更新《高青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高青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了《高青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反应及时、层层把关、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是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宽。在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根据审计工作实际,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着力打造和利用好“审计信息、审计网站、审计刊物、新闻媒体”四个载体,适时更新工作信息,实现各层次、立体式信息覆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主要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的主要形式。借助媒体中介公开。充分利用审计系统内外的报刊、电台和电视台等多媒体,多层次宣传审计工作。

  三、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收到要求县审计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向县审计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内容进行界定,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发布进行保密审查,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对信息内容保密性进行层层把关审核,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我局的岗位风险控制体系,进一步明确责任。

  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县审计局将继续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促进全局人员进一步领会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信息公开自觉性;二是加强制度化建设。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系统总结,根据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高青县审计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09-03-19

  2008年,高青县审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扎实开展审计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审计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助推审计工作科学转型。

  一、基本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结合机构改革,及时调整了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调整落实了责任科室和工作人员。局领导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各科室负责人共同参与,确保全局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领导小组成立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信息的发布工作。

  二是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编制和更新《高青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高青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定了《高青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反应及时、层层把关、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是公开渠道进一步拓宽。在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根据审计工作实际,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着力打造和利用好“审计信息、审计网站、审计刊物、新闻媒体”四个载体,适时更新工作信息,实现各层次、立体式信息覆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主要内容。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系统,主要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的主要形式。借助媒体中介公开。充分利用审计系统内外的报刊、电台和电视台等多媒体,多层次宣传审计工作。

  三、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没有收到要求县审计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向县审计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我局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内容进行界定,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发布进行保密审查,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对信息内容保密性进行层层把关审核,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我局的岗位风险控制体系,进一步明确责任。

  七、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信息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县审计局将继续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一是加强学习和培训,促进全局人员进一步领会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信息公开自觉性;二是加强制度化建设。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系统总结,根据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