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审计局
标题: 高青县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004324002B/2022-5224062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22 发布机构: 高青县审计局

高青县审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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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始,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高苑路7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83589;传真:0533-696295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建立审计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制定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2021年,在县政府网站发布信息49条,其中机构职能1条,部门文件及解读9条,审计信息2条,重要部署执行7条,建议提案办理3条,财政信息4条,公共资源配置6条,行政执法公示8条,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组织管理6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部署,2021年发布了3篇解读材料,包括领导干部解读及简明问答,内容主要涵盖文件起草背景和过程、起草依据、主要内容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上年度未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建立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前对信息进行严格审查。核定政府信息有效性,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办法,对之前发布的文件、公开的信息进行有效性核定,对失效的信息进行清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将县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不折不扣主动公开,抓好落实;对审计结果及时公布,重点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审计动态、审计结果报告、人事信息等,特别是按要求公开了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等审计信息;同时安排专人对平台建设和信息发布进行对接、反馈和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

根据人员调整和实际分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及时更换,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明确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责任到位。强化人员机构设置,指定1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重视业务培训工作。以自主培训为主,上级组织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议,安排专人按时参加,积极学习。9月在局内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确保政府信息高质量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1年,虽然能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存在问题。一方面政策解读形式大部分是文稿解读、简明问答等,对政策文件的解读效果有待提升;另一方面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全面,信息时效性还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拓宽政策文件解读渠道,丰富解读方式,充分利用图表、漫画、音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方便公众理解。

二是进一步加大审计公开力度,依法公开审计工作信息,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三是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高信息时效性,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5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39号)各项规定,制定了《高青县审计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审计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完善机构职能、领导分工、部门文件、重点领域公开、执法结果等信息,确保应当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公开。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本机关未承办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提案。                                   

(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修编《高青县审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结合目录规范设置政府网站审计版块政务公开相关栏目,公开专项审计报告,内容包含、被审计项目基本情况、审计评价意见、存在问题、审计建议等,打造阳光透明政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有关数据统计说明

报告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尾数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