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4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对部分村庄自来水管道老化的答复)
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34
建议人: 闫华
主办单位: 高青县水利局
答复时间: 20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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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部分村庄自来水管道老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我县部分村庄自来水管道老化的问题,今年3月份我们已组织人员对农村饮水安全现状情况进行逐村排查,整理完成了农村自来水改造提升工程方案上报县政府,县政府常务会议已对方案审批通过,将对农村自来水管道老化的村庄进行自来水提升改造,县政府以“以奖代补”的模式,由镇办实施,县财政按照50%的投资标准进行补助

 

 

高青县水利局     

2020年7月6日  

辖区内早期建设的自来水设施已有20年,管道老化厉害,建议更换或维护管道,迫于资金压力,请有关部门协商帮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