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答复(关于提升小清河大堤、溢洪堤防汛通行能力的答复)
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11
建议人: 刘心静
主办单位: 高青县水利局
答复时间: 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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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心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小清河大堤、溢洪堤防汛通行能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2018年“温比亚”台风期间,小清河下游发生了严重的洪涝灾害;2019年“利奇马”台风小清河全流域再次发生洪水,干支流相互顶托,多处出现较大险情,大量农田被淹。2019年10月1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鲁政字【2019】189号),提出实施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

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我县境内长度44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分洪道子槽开挖工程、干流左堤及溢洪道左堤加高培厚工程、管理道理工程、配套建筑物工程,2019年12月底前开工,2021年汛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代表建议的“借小清河综合治理和复航之际积极对上争取,将小清河大堤、溢洪堤参照黄河大堤模式提升改造”切实可行,符合人民群众的诉求。本次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已将堤顶管理道路建设予以充分考虑,并列为本次工程建设内容之一。

堤顶管理道路工程,设计宽度8米,路面为沥青混凝土结构,我县境内段全部贯通。按设计要求,堤防加高培厚工程完成并经充分沉降、稳定后,方可进行堤顶管理道路工程建设。目前堤防加高培厚工程已完成,待堤防充分沉降、稳定后即可实施堤顶管理道路工程建设,2021年汛前完成。

 

  

高青县水利局   

2020年7月3日

借小清河综合治理和复航之际积极对上争取,将小清河大堤、溢洪堤参照黄河大堤模式提升改造,互联互通,集防汛、交通、运输、生产等功能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