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水利局2023年4月行政强制执行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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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4932139946/2023-534476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4-11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水利局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型 |
处罚依据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处罚时间 |
处罚机关 |
高水罚字〔2023〕0002号 |
蔡雪梅 |
自然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五条,依据《山东省水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适用条件 |
违法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种树 |
强制执行 |
清除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所种树木 |
2023年4月10日 |
高青县水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