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水利局
标题: 高青县水利局2023年度抽查计划
索引号: 113703224932139946/2023-534474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13 发布机构: 高青县水利局

高青县水利局2023年度抽查计划

发布日期: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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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政府职能要求,以国务院“放管服”工作部署为指导,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本部门执法监督实际,制定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放管服”改革部署,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提升依法、公正、公开、规范的监管水平,稳步推进我县水事执法有序高效运行。

二、工作目标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严格落实监管要求,持续在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开展执法行动,健全配套监管机制,全面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

三、工作安排

(一)健全“一单两库一细则一平台”

1.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年我局随机抽查的领域实现本部门行政执法全覆盖,具体抽查事项清单包括:

(1)根据企业用水性质,重点检查:企业取水水量、水源及地点、取水方式、取水计量设施运行及安装、退水地点、退水水质及方式等。

(2)根据企业生产建设项目性质,重点检查:水土保持设计及变更情况;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开展情况;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及防治效果;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相关的其他事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建设管理等。

(3)洪水影响评价类,重点检查:按照施工方案和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确定的防治及补救方案进行施工;按照施工规范操作,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履行施工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施工安全。

2.抽查对象数据库。根据抽查事项和检查要求,完善抽查对象数据库,数据库内容根据实施情况进行动态更新。探索实行科学分类管理,适当对重点领域、高风险领域要列入重点抽查名录库。

3.执法人员数据库。根据检查要求,建立执法人员数据库,人员包括高青县水利综合执法人员。数据库内容根据部门人员2022年变动情况进行动态更新。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具有行政执法资格,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列入名录库,同时探索建立专家名录库,随机抽取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检查活动。

4.组织抽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抽查活动,依托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匹配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执法人员(不少于2名)。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平、公正、公开,若抽到人员因客观原因未能参加检查,应采取“递补抽取”的方式仍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执法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后,检查人员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确保整改要求落实。

(二)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抽查频率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0%,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针对不同信用状况、风险等级的监管对象,开展差异化的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对风险较低、信用良好的企业单位,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反之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

(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的运用

实行“一抽查一公开”制度。每次执法检查组要及时将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被检市场主体评价,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执法检查情况报局办公室,同时在“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录入上述信息,抽查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由局办公室在政府信息网公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催办抽查公开情况。

四、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要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要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要严格责任落实,大力推广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加强宣传培训。要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要组织专门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努力提升执法能力

(四)强化廉洁自律。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不得妨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对象及相关利益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得徇私枉法和营私舞弊。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高青县水利局

2023年4月10日

附:高青县水利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序号

抽查事项

抽查机构

配合单位

抽查比例

监管内容

时间安排

1

取水许可审批和企业用水检查

高青县水利局水政与许可科

高青县水资源保护利用中心

不少于10%

取水许可(含新办、续办、变更、注销、等阶段环节)、企业用水等监督检查

12月1日前抽查监管工作全部完成

2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高青县水利局水政与许可科

高青县水利局行业监督管理科

不少于10%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事后监督检查

12月1日前抽查监管工作全部完成

3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高青县水利局水政与许可科

高青县河湖长制保障服务中心

不少于10%

洪水影响评价的事后监督检查

12月1日前抽查监管工作全部完成

4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行政检查

高青县水利局水政与许可科

高青县水利局规划建设科

不少于10%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行政检查

12月1日前抽查监管工作全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