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明确支六排为县属河道进行管理的建议》的答复(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4号建议)
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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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人: 崔瑞虎、乔旭涛、程卫忠、王泽胜、韩晓燕
主办单位: 高青县水利局
答复时间: 2021-06-11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崔瑞虎、乔旭涛、程卫忠、王泽胜、韩晓燕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明确支六排为县属河道进行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田水利灌排水系分为干、支、斗、农四级,按照引黄灌区管理办法规定,四级沟渠分为三级管理,县管理干级,镇、办管理支、斗级,村管理农级。您们建议中提到的支六排为支级河道,不符合县管标准,应由流域镇(办)进行属地管理。1992年,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转发县水利局、土地管理局<关于县管水利工程确权划界的报告>的通知》(高政办发〔1992〕第62号)文件,该文件对县管河道有明确界定,支六排不宜列入县级河道管理。

由于支六排属于镇级管理,河上危桥修缮不在我局的项目管理范围内。

非常感谢您们的提议,希望您们今后能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为我县水利事业的发展建言献策。

 

 

高青县水利局

2021年6月11日

支六排属于1958年水利规划形成的排水渠,原为县属河道之一,从青城镇官道魏闸口至田镇油站,绵延约12公里,横跨两个镇 办,是高青县西部的重要排涝河道。随着2013年水利高青建设,支六排沟底加宽6米,河北岸绿化提升,逐步成为“生态高青”建设的重要一环。但是,因河上桥梁年久失修,严重影响群众的出行安全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东大张、小魏家、大于家等涉及“户户通”工程的村,村头桥梁被大型商砼车碾压,破损严重,成为危桥,已无法通行,安全隐患严重,群众极为不便。而仅靠青城镇财力,无法修缮河上所有桥梁。因此,在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要求日益严格的新形势下,明确支六排的管理责任和权限,并启动河上危桥修缮项目,迫在眉睫。 建议:1.明确支六排为县属河道进行管理 。县直部门牵头,组织支六排综合管理方案的制定、论证和实施,强化青城镇、田镇街道的横向协调 、落实长效管理。 2.尽快启动修缮程序。尤其是对于东大张、小魏家、大于家等出现严重安全隐患的村,优先修缮,确保群众安全出行,并在此基础上,全面展开支六排桥梁修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