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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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4932139946/2015-518803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5-11-20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水利局 |
水土保持是我国发展的生命线,是国土整治、江河治理的根本,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水土保持应该是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保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支撑。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城市水土流失问题日益显现,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水土保持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深入实施,水土保持工作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加快推进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任务更为紧要和紧迫。高青县水土保持工作在中央和省、市、县党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等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深入贯彻党、国家以及各级政府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指示精神,以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高青”为主线,以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为重点,借鉴先进经验,推动工作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2017年高青县水务局精心组织业务骨干,认真分析高青县水土保持现状,对水土保持现状和水土流失现状进行现场勘查,查阅相关内容资料,收集整理水土保持相关经验、做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范》,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山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及《淄博市水土保持规划》等规划,认真征求高青县有关水土保持规划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密切结合高青县国民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水土保持需求,规划编制了《高青县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
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近期水平年为2020年,规划中期水平年为2025年,远期水平年为2030年。本规划对高青县水土流失现状从土地利用等7个方面进行评价,对高青县发展现状从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民增收等方面进行了需求分析,得出结论,水土保持可以通过水土资源的有效治理与保护,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夯实农业生产发展基础,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民增收;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维护生态安全,有效改善和提升人居环境,实现生态高青建设的战略目标;可以消防减灾和拦沙,减少风沙危害,提高蓄水行洪能力,减少洪涝灾害,净化水质。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是生态安全建设与改善人居环境的迫切需要,是河湖治理与防洪安全的根本要求,是水源保护与保障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手段,是提升社会公众服务能力的基本要求。
本规划在对高青县水土流失现状和水土保持现状进行全面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按照水土流失类型的不同进行分区,并根据分区的特点规划水土保持措施布局,制定合理的水土保持措施,同时制定了预防措施和综合监管措施,以期指导高青县水土保持工作的全面开展。
《高青县水土保持规划》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编制的,是高青县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基础,是依法科学防治水土流失的基本依据,是指导高青县水土保持工作的纲领性文件。经县政府依法批复后的《高青县水土保持规划》是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规划体系的需要,也是规范各类生产建设行为的迫切要求,是增强全民水土保持意识、凝聚水土保持合力的重要途径,各部门必须切实组织实施,加强评估,建立奖惩机制,严格贯彻执行。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得到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和县委、县政府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表示衷心地感谢!
目 录
附表
1、气象特征表
2、土地利用现状表
3、水土保持区划现状表
附图
1、高青县行政区划图
2、高青县水土流失现状图
3、高青县水土保持区划图
4、高青县水土保持规划措施布置图
高青县位于山东省中部平原,淄博市的北部,地处东经117°2′15″~118°4′30″,北纬37°3′40″~37°7′15″,西北两面隔黄河与惠民县、滨州市滨城区相望,南以小清河为界与桓台县、邹平县相临,东与博兴县接壤。辖区总面积830.75km2,总人口36.89万人,所辖有花沟镇、高城镇、唐坊镇、常家镇、黑里寨镇、青城镇和木李镇等7个镇和2个街道办事处(芦湖街道办事处和田镇街道办事处)。
高青县地处黄河下游冲积平原,南接山前冲洪积平原的前缘,地形较平坦,地势西高东低、北高南低,自西北向东南倾斜,共有河滩高地、决口扇形地、缓岗地、微斜平地、浅平洼地和碟形洼地六种地貌类型。
高青县属暖温带大陆型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12.9℃,多年平均降雨量598.1mm,多年平均蒸发量1628.5mm,常年主导风向为西南风,年平均风速2.7m/s,水资源有地表水和地下水。大气降水是水资源的主要补给源,多年平均(1956~2000年)天然径流量5318.6万m3,多年平均(1980~2000年)地下水资源量为14710.0万m3,土壤类型主要有潮土和盐土2个土类,在植被分布上属于暖温带落叶阔叶林带。
2015年高青县水土流失面积(修正)为1.7km2,占土地总面积的0.2%。全县土壤侵蚀程度较低,零星分散在各镇及街道办事处。从全县水土流失面积变化情况对比分析,从1985年的146km2下降到2015年的1.7km2,水土流失面积大幅度下降,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起到了显著成效。
针对水土流失现状,高青县加大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力度,以建设“五个高青”为契机,加强水土流失治理,以开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为重点,借鉴先进经验,推动水土保持各项工作落实、水土保持监管工作取得新进展、水土保持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法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加强水土保持监测。
通过对高青县土地利用、水土流失、水土保持现状、水资源丰缺程度、饮用水水源地面源污染、生态状况以及水土保持监测与监督管理等七个方面的评价,高青县土地利用现状基本合理,但土壤盐化、沙化问题仍然存在;属资源型缺水,水资源与社会发展的矛盾突出;化肥、农药等产生的面源污染,对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水土保持生态治理取得一定成效,水土保持监测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通过需求分析,水土保持可以通过水土资源的有效治理与保护,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夯实农业生产发展基础,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民增收;能够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维护生态安全,有效改善和提升人居环境,对打造水清、天蓝的美丽高青,实现生态高青建设的战略目标有重要的作用;可以消防减灾和拦沙减沙,提高蓄水行洪能力,减少洪涝灾害,净化水质。总之,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是生态安全建设与改善人居环境的迫切需要,是河湖治理与防洪安全的根本要求,是水源保护与保障饮用水安全的重要手段,是提升社会公众服务能力的基本要求。
1、规划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符合高青县“生态高青、产业高青、智慧高青、活力高青、幸福高青”的五个高青建设,从人民群众对搞好生态环境质量的新期待目标出发,推进新农村建设,调整经济结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维护和改善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全面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不断地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有效地增加农林牧副渔各业的总产值和净产值。
2、规划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依法治理、防治结合;坚持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突出特色;坚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分类指导、分区防治;坚持立足实际、科学发展;坚持科技支撑,技术创新。
3、规划水平年
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近期水平年为2020年,中期水平年为2025年,远期水平年为2030年。
4、规划总体目标和任务
基本建成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实现预防保护,重点区域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人居环境和生态治理得到明显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得以大幅度提升,抗水、旱、沙风灾害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建成完善的水土保持监管体系,全面落实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实现水土保持管理信息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在充分考虑高青县水土流失现状的基础上,本次规划总的水土流失重点防治面积为19.3km2,其中近期(2016-2020年)水土流失重点防治面积11.3km2,中期(2021-2025年)水土流失重点防治面积4.0km2,远期(2026-2030年)水土流失重点防治面积4.0km2。
1、水土保持区划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高青县属于Ⅲ北方土石山区-Ⅲ-56华北平原区-Ⅲ-5-3fn黄泛平原防沙农田防护区。
根据《淄博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高青县属于沿黄平原风力侵蚀亚区。
2、区域布局
根据高青县水土流失特点和县域内各区域功能,结合水土保持主导功能,将高青县划分为北部平原防风固沙区和南部平原人居环境维护区。
3、重点布局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发布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鲁水保字[2016]1号),高青县均不位于国家级和山东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根据《淄博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划分,高青县位于淄博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水土流失预防范围整个高青县国土面积,重点是重要水源地、河流两岸以及护坡和水库周边;水土保持区划中水土保持功能为水源涵养、生态维护、水质维护的区域;水土流失重点区域、生态脆弱的地区;其他需要重点预防保护的区域。
规划期内预防保护区共计预防保护面积6.0km2,其中近期(2016-2020年)规划预防面积面积2.0km2,中期(2021-2025年)规划预防面积2.0km2,远期(2026-2030年)规划预防面积2.0km2。
重点预防项目为北部平原防风固沙区的农田防护林建设和盐碱地改良与南部平原人居环境维护区的人居环境整治。
本规划治理对象为以木李镇、青城镇和常家镇为核心,需要采取综合治理措施的风沙片区、水风交蚀区。
规划期内总治理面积13.3km2,其中,近期(2016-2020年)规划治理面积9.3km2,中期(2021-2025)规划治理面积2.0km2,远期(2026-2030)规划2.0km2。
重点治理工程包括青城镇风沙片区治理工程、黑里寨镇风沙片治理工程、木李镇风沙片区治理工程、常家镇沉沙渠建设工程和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水土保持综合监督管理是从水土保持法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律职责,是依法行政的集中体现,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内容,也是探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致富之路的必然要求。
监督管理包含水土保持规划相关工作监管、水土流失预防工作监管、水土流失治理情况监管、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监管、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情况和水土保持技术服务情况等。
在科技支撑方面,建立切合高青县实际的科技支撑建设目标,加强技术推广与示范,加强科普教育。
在基础设施与管理能力方面,切实提高水土保持决策能力建设;结合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督管理工作,推进水土保持信息现代化建设。
高青县位于淄博市的最北部,高青县西北两面隔黄河与惠民县、滨州市滨城区相望,南以小清河为界与桓台县、邹平县相临,东与博兴县接壤。地理坐标为:东经117°2′15″~118°4′30″,北纬37°3′40″~37°7′15″,东西长47km、南北宽26km,总面积830.75km²。高青县辖2个街道办事处、7个镇、有759个行政村,共有人口36.89万人。
(1)地质构造
高青县在大地构造单元上属华北地台齐河~广饶断裂北侧辽冀台向斜之济阳坳陷区,高青断裂又将其分为青城凸起和东营凹陷两个构造单元。高青断裂形成于中生代,受燕山运动和喜山运动的影响,新生代以后该区处于长期下降阶段,故形成巨厚的第三系及第四系沉积物。
(2)地层岩性
境内500m深度内的地层主要为第四系及新第三系冲洪积层,间夹湖沼相地层。东南部为山前冲洪积物与黄河冲洪积层交错沉积,第四系地层受青城凸起的影响,自西部往东部逐渐加厚,第四系厚度一般在185~287m。现将500m深度内第四系及新第三系概述如下:
①第四系(Q)
全新统(Q4):冲积相沉积为主,局部间夹湖沼相沉积。地层岩性分布不均,在沿黄河地带及黑里寨~赵店、黑里寨~高城两条古河道内,主要为粘质砂土、粉砂夹砂质粘土,局部含有细砂,累计砂层厚度一般为5~10m;其它地区,以砂质粘土、粘质砂土为主,间夹砂层及灰黑色淤泥质粘质砂土,砂层厚度一般小于5m。该统底界面埋深一般在14~20m。
上更新统(Q3):冲积相沉积为主,湖沼相沉积次之。自上往下大体可分为三层,上部为粘质砂土及砂层,砂层岩性主要为粉砂、细砂,含少量中砂,砂层厚度一般在10~20m;中部为粘质砂土;下部为粘质砂土及砂层,砂层岩性为粉砂、细砂,且主要富集于沿黄地带和两条古河道内,砂层厚度一般在4~19m。该统底界面埋深一般在72~85m,厚度一般为57~71m。
中更新统(Q2):冲积、湖积相沉积。岩性以粘质砂土为主,砂质粘土次之,间夹1~3层砂,砂层岩性主要为粉细砂、中细砂,累计厚度一般在4~14m。在黑里寨孟家村一带该统上部粘质砂土中见有零星分布的板状石膏晶体。该统底界埋深一般在127~171m,厚度一般在56~80m。
下更新统(Q1):冲洪积、湖积相沉积。岩性以粘质砂土为主,砂质粘土次之,夹1~3层砂,普含钙质结核、铁锰质浸染,局部夹棕红色薄层粘土。砂层岩性以粉砂、中细砂为主,中砂次之,累计厚度一般在4.67~13.20m。该统底界面埋深一般在185~287m,厚度一般为58~116m。
②新第三系(N)
上新统(N2):冲积、湖沼相沉积与山前洪积物交错沉积。岩性以砂质粘土为主,间夹粘质砂土。粘土及砂层。该统顶板埋深185~287m,在500m深度内未揭穿。可见砂层4~10层,累计厚度一般为11~43m,岩性主要为粉细砂、中细砂。
(3)水文地质
高青县属于鲁北平原的一部分,沉积了巨厚的第四系及新第三系地层,因此赋存较丰富的松散岩类孔隙水。在深度500m以内,按矿化度(<2g/l为淡水)本区地下水大致可分为两种类型;单层结构即全淡区,三层结构即潜水浅层微承压淡水、中层承压咸水、深层承压淡水。单层结构仅分布于高城以南地带,面积较小,其它绝大部分地区皆为三层结构。
①浅层淡水、浅层微咸水
浅层淡水:境内浅层淡水广泛分布,埋藏条件和含水层厚度变化较大。受黄河泛滥、决口及沉积环境的影响,浅层淡水主要分布在沿黄地带及两条古河道带内。在沿黄及古河道带内,浅层淡水底界面埋深较大,含水层较厚,富水性较强,为浅层淡水的主要富集区,砂层厚度大于10m,单井涌水量大于40m3/h。在古河道间带,浅层淡水底界埋深较小,含水层较薄,富水性较差,淡水砂层总厚度小于5m,以粉砂为主单井涌水量<20 m3/h,为浅层淡水弱富水区。花沟镇东部及高城镇西部地下水位埋深较大,一般为3~6m,其余大部分埋深较小,一般为1~3m 。
浅层咸水:浅层咸水除全淡区及沿黄地带外,其它地区在60m深度以内浅层咸水顶界以下广泛分布,其顶界埋深不一,一般自古河道带向古河道间逐渐变浅,部分地段浅层咸水顶界埋深小于10m,甚至局部为浅层咸水直接出露。另外在古河道带的局部地段,浅层淡水与浅层咸水呈现逐渐过渡的关系,可见浅层咸水富水性较好,因不便开发利用,对其研究较少。
境内浅层地下水位埋藏较浅,地下水以垂直运动为主,水平径流缓慢,主要补给来源有大气降水入渗、引黄灌溉入渗(包括渠渗)、地下水灌溉回渗及黄河侧渗等。排泄方式主要为蒸发排泄,其次为人工开采及径流排泄。
②深层承压淡水
深层承压淡水(以下简称“深层淡水”)指埋藏在中层咸水层以下,深度在500m以上的淡水含水层。境内深层淡水含水砂层累计厚度为20~80m,含水砂层厚度受淡水顶板控制,顶板埋深大,累计含水层薄,顶板埋深小,累计含水层厚。在青城、花沟、黑里寨等地厚度为20~40m,田镇、常家、赵店等乡镇范围内为40~60m,唐坊镇南至高城镇一带约60~80m,砂层颗粒一般较细,为粉砂、细砂等。高青县东南部有洪积物堆积,颗粒变粗有中砂及少量砾石混杂。深层淡水降深20m时,单井涌水量30~60m3/h。
境内深层淡水顶界面埋藏深,距补给源较远,以境外侧向径流补给为主,在东南部接受来自鲁中山前冲洪积扇地下水的补给,西北方向有少量补给,排泄方式以人工开采为主。
高青县地处黄河下游冲积平原,南接山前冲洪积平原的前缘,地形较平坦,地势西高东低、北高南低,自西北向东南倾斜,地面坡降1/7000左右,最高点西部马扎子高程16.5m,最低点东南部姚套高程7.5m,地面平均标高12m。历史上黄河在高青县多次决口、泛滥,塑造形成了岗、洼相间分布的微地貌景观,共有河滩高地、决口扇形地、缓岗地、微斜平地、浅平洼地和碟形洼地六种地貌类型。
(1)河滩高地:分布在黄河大堤以内,系洪水期黄河泥沙漫滩淤积而成,表层岩性主要为粉砂、细砂及粘质砂土,高程16~18m。
(2) 决口扇形地:分布于西北部马扎子一带,由黄河决口淤积而成,表层岩性主要为粉砂,高程16m左右。
(3)微斜平地:分布在西半部及北部沿黄地段,是该县主要的地貌类型,地面高程12~16m,表层质地主要为砂壤、中壤、轻壤,地势较平坦,微由西向东倾斜
(4)缓岗地:自南向北共有三条大小不等东西向的缓岗地,依次为金岭、银岭、铁岭,三条岭带表层多为均质砂,部分夹有壤心或粘心,较周围地面高0.5~3.0m,由黄河决口冲积而成。
(5)浅平洼地:高程在11m以下,分布在三条缓岗地之间,地形较低洼,多呈半封闭状态,排水不畅,易涝易碱。
(6)碟形洼地:高程在9.5m以下,分布在东北部赵店乡大芦湖一带,易涝易碱。
高青县处于暖温带大陆型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热同期,春旱多风,夏热多雨,秋旱少雨,冬寒少雪。
根据高青县气象资料(1960-2015年),多年平均日照时数2554.5h,多年平均蒸发量为1628.5mm,相对湿度63%。多年平均气温12.9℃,月平均最低气温在一月份,为-4.1℃;月平均最高气温在七月份,为26.5℃。极端最高气温为40.9℃,出现在1968年6月11日;极端最低气温为-22.7℃,出现在1979年2月1日。农耕期平均为277d。全年无霜期210d,冻结期一般在11月中旬至翌年2月底。最大冻土深度50cm。
根据1960~2015年系列统计资料,全县多年平均降水量为598.1mm,平均蒸发量为1628.5mm,其中年降水量最大值发生于1964年,为1028.7mm,是多年平均降水量的1.77倍,年降水量最小值发生于1989年,为277.9mm,是多年平均降水量的47.8%,年降水量最大值是最小值的3.7倍。降雨与蒸发年内分配不匀,作物生长期需水最多的3~6月份降水量154.9mm,占全年降水量的27%,而平均蒸发量为833.8mm,占全年蒸发量的51.2%,夏季(7~8月份)平均降水量289.8mm,占多年降雨量的49.8%,而蒸发量346.4mm,占多年平均蒸发量的21%。常年主导风向为西南风。
高青县处于淮河流域和黄河流域的分界处,总面积830.75km2,境内河流主要有黄河、小清河、支脉河、北支新河,分别属于黄河水系、小清河水系、支脉河水系。
(1)黄河:位于县境北缘,由滨州市邹平县入境,流经高青县的黑里寨、青城、木李、常家、赵店等五个乡镇,流向东北,在木李镇白龙湾转向东流,至赵店镇沙土魏村出境,从翟里孙控导工程进入滨州市滨城区,过境长度45.6km,主河道宽400~700m,两岸堤距1500~2500m,河道纵比降1/10000,横比降1/300~1/1000,流域面积58.2km2。黄河水资源丰富,是淄博市及高青县的主要客水,现有马扎子、刘春家两处引黄闸。黄河河道设计排洪能力11000m3/s。
(2)小清河:流经县域南部边界,自黑里寨前崔村南入境,至高城镇堰头村出境,过境长度46.4km。小清河在高青县的支流是中店沟,由黑里寨西部汇入,沟长10.1km,流域面积25km2。
(3)支脉河:又名支脉沟,经人工多次治理开挖成现有规模,西起花沟镇西部庄家桥,东至高城镇堰头村出境,长36.5km,流域面积340.8km2,主要起排涝作用,干旱时也可作为灌溉水源。支脉河独居小清河以北,黄河以南,自成一个流域,高青县就是该流域的源头,它流经花沟、高城2个镇,境内支流有老吉池沟、干河子、干二排、杜姚沟、东干排,是高青县的骨干排洪除涝河道,是一条已形成干、支配套、防洪除涝、灌溉、改碱等多种功能独流入海的河道。
(4)北支新河:发源于黑里寨张官店,向东经青城镇毛家南、花沟镇东、西窦家村南、田镇镇李兴耀北、大庄南、吴家北、唐坊镇宫家出境进入博兴县,自东向西贯穿县境腹地,属支脉河的支流,境内全长43.24km,河深约5.4~7.2m,最大流量144m3/s,流域面积406km2。
(1)土壤类型及其分布
高青县可利用土地面积为734.8km2。土壤按四级分类,全县可分为潮土类和盐土类2个土类,3个亚类;8个土属,42个土种。
①潮土类:面积为721.5km2,占全县可利用土地的98.19%。该类可分为潮土、盐化潮土、湿潮土3个亚类。
潮土亚类:面积为557.0km2,占全县可利用土地的75.81%。潮土亚类又分为砂质潮土、壤质潮土、粘质潮土3个土属。砂质潮土土属,面积为77.6km2,多分布在黑里寨、孟集、青城、杨家坊等乡镇,花沟、田镇亦有少量分布,该土属包括3个土种;壤质潮土土属包括14个土种,面积为352.7km2,多分布在花沟、田镇、常家、赵店、旧镇等乡镇;粘质潮土土属包括4个土种,面积为126.7km2,多分布于花沟、龙桑树、樊家林、高城、丁家庄、唐坊等乡镇。
盐化潮土亚类:面积为158.4km2,占全县可利用土地的21.55%,又分为砂质盐化潮土和壤质化潮土2个土属。砂质盐化潮土土属面积为19.5km2,多分布在县西部,包括2个土种;壤质盐化潮土土属面积为138.9亩,多分布于县东部,包括15个土种。
湿潮土亚类:面积为6.1km2,占全县可利用土地的0.83%,分布在大芦湖一带。因表层质地不同,又分为壤质湿潮土和粘质湿潮土2个土属。壤质湿潮土土属面积为1.8km2,仅含1个土种;粘质湿潮土土属面积4.3km2,仅含1个土种。
②盐土类:面积为13.3km2,占全县可利用土地的1.81%,境内只含白潮盐土1个亚类、壤质白潮土1个土属,包括2个土种。零星分布在田镇、常家、许管、青城、木李等乡镇,农业生产较难利用。
(2)土壤养分
土壤酸碱度:高青县土壤偏碱性。潮土类中,潮土亚类土壤的PH值平均为7.8, 盐化潮土亚类土壤的PH值平均值为7.9;盐土类中,土壤PH值在7.9-8.3之间。盐碱的主要成份是氯化钠和氯化钾。
土壤养分:本县土壤有机质平均含量为1.03%,全氮0.0795%、全磷0.123、碱解氮63ppm、速效磷5.5ppm、速效钾151ppm。按国家标准,除全磷、速效钾属中等外,其他均属缺乏范围。全县土壤中的氮、磷钾比例是5.2:1:15.2,与较适宜有氮磷钾比例(2:1:3)县土壤碳氮比为7.5,略偏低;氮释放强度为樊家林等乡镇, 其有机质会质量为1.17%,全氮为0.0852%,碱解氮为85ppm,速 效磷为5.9ppm,速效200ppm;其次是唐坊、旧镇等乡镇,土壤有机质量为1.10%,全氮0.0727%,碱解氮56ppm,速效磷10.5ppm,速效钾137ppm;较差的是表城、黑里寨等乡镇,土壤有机质含量为0.78%,全氮0.061%,碱解氮50ppm,速效磷3.6ppm,速效钾117ppm。
(3)土壤结构
土壤质地:高青县土壤表层质地分为5种。有轻壤和中壤,即两合地和小红土,分别为287.9km2、218.8km2,占全县土地面积的39.18%和29.77%;重壤和砂壤,即红淤土和白土,分别为131.1km2、90.5km2,占全县土地面积的17.84%和12.32%;紧砂,即白砂土,为6.5km2,占全县土地面积的0.89%。
地体构型:全县土壤在全剖面中按层次排列组合的不同可分为12种构型。主要有, 全剖面均质壤型、厚粘腰型、夹粘夹砂型,这3种构型占全县土壤面积的20%,保水、保肥、耕性好;全剖面均质砂型、砂体型、厚砂腰型、厚砂心型,这4种虽耕性好,但漏水漏肥;全剖面均质粘型、粘体型、厚粘心型,这3种保水保肥性好,但通透性差,全县土体构型较差的土壤约占60%。
土壤容重:高青县表土层容重略偏大,心土层容重偏高,通透性不良。耕作层土壤容重平均为1.3kg/m3,变幅在1.07~1.05之间,容量大于1.3g/m3的土壤占57%;心土层平均容重为1.40g/m3,变幅在1.24~1.46之间,多数土壤属紧实范围。
土壤孔隙度:高青县土壤总孔隙度平均为49.97%,其中以粘质潮土总孔隙度最高,为49.97%,其中以粘质潮土的最底,为44.71%;与较适宜的土壤总孔隙度50~55%相比, 总孔隙度大于50~55%相比,总孔隙度大于50%的土壤占全县平均为12.12%,其中以砂质盐化潮土的通气孔隙度最高,为15.47%,以壤质湿潮土的最低,为6.62%;与较适宜的土壤通气孔隙度10~20%相比,通气孔隙度大于10%的土壤占全县土地面积的43%。毛管孔隙度全县平均为35.96%,变幅在31.69~43.75%之间。
境内植被类型属暖温带落叶阔叶林植被型。主要植被类型为落叶阔叶林植被型、落叶阔叶灌木植被型、农业植被型、平原草甸植被型、沼泽植被型、草地植被型、水生植被型,因地形、地貌、土壤、水文、地质、盐化程度及人为活动等因素的影响,境内利用地中植被以农作物为主,大部为作物栽培区域,其中农田植被覆盖率为65%,林木覆盖率为31.5%。境内未利用土地中,因盐碱、涝洼等自然因素的影响,呈现以草本植物为主的植被类型,自然木本植物除柽柳外,其它均已少见,在草本植物中以多年生根茎禾木科为主,如涝洼地中的芦苇、蒲子、芦草等;盐生植物有黄须菜、灰菜、猪耳朵菜;泌盐植物有柽柳、碱蔓茎、羊角菜;抗盐植物有马绊草、茵陈蒿、白蒿、野紫菀草。沿湖、河、道路有苇田、林带,林木多杨树,间有刺槐、柳树、果树、灌木等,林草覆盖率31.5%。
高青县总土地面积830.75km²,农用地面积664.12km²,可耕地面积522 km²,人均土地面积0.23hm²,人均耕地面积0.14hm²。含有机质较高的肥沃土壤多分布在高城和花沟两镇。
(1)水资源量
高青县1956~2014年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10735.2万m3,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3955万m³,地下水资源量为6780.2万m³。客水资源引黄25000万m³/年。人均水资源量971.06万m³(36.89万人),耕地亩均454.65 m³(78.6万亩)。平水年(P=50%)水资源总量9958.2万m3,比多年均值减少7.2%;偏枯水年(P=75%)水资源总量7046.9万m3,比多年均值偏少34.4%;枯水年(P=90%)水资源总量3979.2万m3,比多年均值偏少62.9%。水资源可利用量多年平均为37945万m3,其中地表水1606万m3,地下水11465.9万m3。引黄水量25000万m3, 其他(黄河引水)2000万m3。平水年为(P=50%)36829万m3,偏枯年为(P=75%)34452万m3,枯水年为(P=90%)31198万m3。
(2)供需情况
高青县主要供水水源有地表水、地下水、引黄客水和其它水源,用水行业分工业、农业、城镇公共、居民生活和生态用水,根据《淄博市水资源公报》、《淄博市区域用水总量监测报告》,近3年供用水情况如下:
高青县2011~2013年平均总供水量22365万m3,其中引黄客水15326万m3,占总供水量的68.5%,为主要供水水源,呈上升趋势;地下水6135万m3,占总供水量的27.5%;其它水904万m3,占总供水量的4.0%。
高青县2011~2013年平均总用水量22365万m3,其中农林灌溉用水18933万m3,占总用水量的84.7%;工业生产用水1428万m3,占总用水量的6.4%;城乡生活用水731万m3,占总用水量的3.3%;城镇公共用水208万m3,占总用水量的0.9%;生态环境用水1065万m3,占总用水量的4.7%。
(3)用水潜力分析及展望
当地地表水的开发利用,可以通过水库、拦河闸的维修,新建和灌区清淤疏浚等工程措施,加大地表水的拦蓄能力,最大限度地拦蓄地表水;提水主要是通过建扬水站提取小清河和黄河干流的水,跨流域调水指引黄河水,高青县每年可引黄河水2.5亿m³,其中用于高青县水量5100万m3,可提小清河水640万m³。对于地下水,我们的取水原则是合理开采地下水;中水回用方面,高青县已建成污水日处理能力8万吨的污水处理一期工程,至2010年污水回用规模已达1.5万t/日,年回用水量为547.5万m³,2020年污水回用规模可达2.5万t/日,年回用水量为 912.5万m³,2030年污水回用规模可达4万t/日,年回用水量为1460万m³。总的看来,高青县的可利用水资源具有一定的开发潜力。
全县生物资源丰富,森林资源主要为人工林,主要树种为杨树,刺槐、柳树、白蜡、榆树、国槐、泡桐等,草地资源以公路、体育场、城建绿化为主,主要草种有高羊茅系列、多年生黑麦系列、草地早熟禾系列、结缕草系列、马尼拉、白花三叶草、狗牙根、麦冬等。主要经济林果为杨树、枣树、苹果、桃等,粮食经济作物有小麦、玉米、水稻、大豆、棉花等,蔬菜以葱、茄子、黄瓜、韭菜等为主。
中药材有芦根、茅根、山药、莲房、小茴香、菟丝子、车前子、芥子、杏仁、甜瓜蒂、蒲公英、马齿苋、甜地丁、益母草、白芷、沙参、丹参、 桔梗、白芍、板兰根、甘草、元参、川芎、党参、茵陈、枸杞、苦地丁、菊花、丹皮、侧柏叶、大青叶、紫苏等共计232种植物性药材,蜂蜜、蜂房、蜂蜡、蝉蜕、蛇蜕、土元、刺猬皮、獾油、蚕砂、僵蚕、蚯蚓、水蛭、狗鞭、全蝎、驴皮、胆汁、活蟾蜍、桑螵蛸等共计59种动物性药材。
水土保持植物种类有杨树、泡桐等乔木和碱蔓菁、马绊草、紫穗槐、杞柳、柽柳等盐生植物。
高青县东部属博兴洼陷,大断层具备有利的运移条件,具有许多局部构造,地层、岩性沙体、潜山储有丰富的油气资源。已发现的高青油田、正理庄油田、大芦湖油田3个油田,探明含油面积79.7km²,探明地质储量7718万吨。已发现的花沟、正南、高北3个天然气气田,含气面积45km²,地质储量47亿m³,其中甲烷储量23亿m³,二氧化碳气储量24亿m³。油气井1000余口。
地热是一种新型矿产资源。高青县位于高青凸起和博兴凹陷的接合部位,境内中部地区蕴藏着丰富的地热资源,地热地质背景条件有利。地热类型属层状裂隙-孔隙型,可被利用的热储层主要有2个,分别为新近纪馆陶组和古近纪东营组裂隙-孔隙型热储。2个热储层水温、水质各具特点,预计含水面积在100km²,其中县城城区约占9.9km²,平均埋深1580m,平均厚度402m,均具有较好的开发利用价值。
高青县所辖2个街道办事处、7个镇、有759个行政村,共有人口36.89万人,其中乡村人口24.27万人,城镇人口12.62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2.93‰,总人口中男女性别比为100.5:100。
根据《高青县统计年鉴(2016)》,2015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8.0亿元,增长7.1%;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13.5:49.0:37.5;地方财政收入完成12.7亿元,增长11.4%;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41.6亿元,增长13.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61.2亿元,增长10.6%。全县137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达到16亿元,同比增长7.9%,利税实现29.8亿元,同比增长6.4%;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131元,同比增长8.9%;2015年全县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56元,增长9.8%;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693元,同比增长10.3%。
根据《高青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到2020年,高青县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在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的基础上,提前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城乡居民收入增幅超过地区生产总值增幅,农村居民收入增幅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增幅。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以上,到2020年突破300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20年达到20亿元,力争突破2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4%,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社会零售品销售总额年均增长13%,超过110亿元。
全县土地总面积830.75km²,其中:耕地522km²,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62.92%,每个农业人口平均占有耕地0.22hm²。
园地9.95km²,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20%,其分布较均匀。
林地40.34km²,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4.86%。
草地8.98km²,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08%。
工矿城镇及其他建设用地99.74km²,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2.01%。
交通运输用地32.01km2,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85%。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3.7km²,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2.48%。
其它未利用土地13.33km²,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60%。
表2.3-1 高青县土地利用类型及占比
地类 |
占地面积 km² |
占地比例% |
总占地面积 |
830.75 |
— |
耕地 |
522.69 |
62.92 |
园地 |
9.95 |
1.20 |
林地 |
40.34 |
4.86 |
草地 |
8.98 |
1.08 |
工矿城镇及其他建设用地 |
99.74 |
12.01 |
交通运输用地 |
32.01 |
3.85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103.70 |
12.48 |
其他未利用地 |
13.33 |
1.60 |
高青县属于北方土石山区,土壤侵蚀类型以风力侵蚀为主,兼有水力侵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2013]188号文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高青县不属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根据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发布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不属于省级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根据淄博市十三五水土保持规划,高青县为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通知,项目区属于北方土石山区--华北平原区—黄泛平原防沙农田防护区。根据《全国土壤侵蚀区划》,高青县属于北方土石山风力侵蚀区—鲁西北黄泛平原轻度风力侵蚀区。
高青县现有水土流失面积1.7km²。从水土流失面积变化情况对比分析,1983-1985年淄博市水土保持普查,高青县水土流失面积146km²;2005年淄博市水土保持普查,高青县水土流失面积55.83km²;2010年山东省水土保持普查,高青县水土流失面积3.0km²;2015年淄博市修正高青县水土流失面积为1.70km²。水土流失面积呈下降趋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达到了明显成效,水土流失状况总体明显好转。但是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任务依然存在、人为水土流失依然突出。
根据调查和淄博市有关水土流失资料,高青县风力侵蚀类型区面积270.24km²,占总土地面积的32.52%,主要分部在西、北部沿黄的芦湖街道、青城镇、木李镇、常家镇和黑里寨镇。
高青县水力侵蚀类型区面积560.76km²,占土地面积的67.48%,主要分部在田镇街道、花沟镇、高城镇、唐坊镇。
表2.4-1 高青县2010年土壤水力侵蚀强度分级统计表 |
|||||||||||||
行政区 |
轻度水蚀 |
中度水蚀 |
强烈水蚀 |
极强烈水蚀 |
剧烈水蚀 |
总水蚀 |
面积合计(km2) |
||||||
面积 (km2) |
百分比 |
面积(km2) |
百分比 |
面积 (km2) |
百分比 |
面积 (km2) |
百分比 |
面积 (km2) |
百分比 |
面积 (km2) |
百分比 |
||
高青县 |
1.3 |
0.16 |
0.1 |
0.01 |
0.01 |
0.00 |
0.002 |
0.00 |
0.003 |
0.00 |
1.5 |
0.18 |
830.75 |
表2.4-2 高青县2010年土壤风力侵蚀强度分级统计表 |
|||||||||||||
行政区 |
轻度风蚀 |
中度风蚀 |
强烈风蚀 |
极强烈风蚀 |
剧烈风蚀 |
总风蚀 |
面积合计(km2) |
||||||
面积 (km2) |
百分比 |
面积 (km2) |
百分比 |
面积 (km2) |
百分比 |
面积 (km2) |
百分比 |
面积 (km2) |
百分比 |
面积 (km2) |
百分比 |
||
高青县 |
1.5 |
0.18 |
0.02 |
0.00 |
0.01 |
0.00 |
0.003 |
0.00 |
0.00 |
0.00 |
1.533 |
0.18 |
830.75 |
表2.4-3 高青县2010年土壤侵蚀强度分级统计表 |
|||||||||||||
行政区 |
轻度侵蚀 |
中度侵蚀 |
强烈侵蚀 |
极强烈侵蚀 |
剧烈侵蚀 |
总侵蚀 |
面积合计(km2) |
||||||
面积 (km2) |
百分比 |
面积 (km2) |
百分比 |
面积 (km2) |
百分比 |
面积 (km2) |
百分比 |
面积 (km2) |
百分比 |
面积 (km2) |
百分比 |
||
高青县 |
2.8 |
0.34 |
0.1 |
0.02 |
0.01 |
0.00 |
0.005 |
0.00 |
0.003 |
0.00 |
3.0 |
0.36 |
830.75 |
表2.4-4 2015年淄博市水土流失面积表 |
||
序号 |
名称 |
修正后面积(km2) |
1 |
高青县 |
1.7 |
1、风力侵蚀类型区水土流失成因
自然因素:该区地形主要是黄河决口形成的决口扇形地、黄河水漫滩形成的河滩高地及历年清淤形成的沙带地,土地沙化严重,特别是冬春两季,多风少雨,植被稀少,土地干旱,极易引起风力侵蚀。高青县年平均风速为2.7米/秒。1—6月份,月平均风速均大于年平均值,4月份风速最大,平均为3.6米/秒,9月风速最小,平均为1.9米/秒。一日中,中午前后风速最大,早晚风速显著减小。
人为因素:高青县灌溉以引黄为主,在引取黄河水的同时,也引进大量泥沙,大量泥沙堆积在该区,是引起该区土地沙化的一个重要因素;不合理的耕作方式也是加重风蚀的一个关键因素,该区大量种植棉花、花生,收获后,翻耕晾茬,土地松软,容易引起风蚀。
2、水力侵蚀类型区水土流失成因
自然因素:该区主要分布在高青县的东南部,地形以微斜平地、缓岗地为主,降雨年际变化大,年内分布不均,汛期的6~9月份降雨量占全年降雨量的60%以上,最大为1964年汛期,占全年的88.3%,且多集中在几次大的降雨过程中,24h最大降雨量140mm。降雨的集中且时空分布不均,降雨强度大、历时短、加剧了水蚀的全过程。
人为因素:一是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修路、建厂和其他生产建设项目日益增多,公路、电网、输油输气管线、输水工程等线状工程交错分布,电厂、工厂企业、城建、农林工程等点式工程点缀其间,总体上形成了生产建设项目星罗棋布的局面。开发建设导致破土面积随之扩大,弃土渣不断增加,地貌植被遭到一定破坏;二是耕作方式不合理,棉花收获后,翻耕晾茬,土地松软,易引起水蚀。
1、抬高河床,影响河道行洪及排涝
水土流失使大量泥沙下泄,淤积下游河道和排灌沟渠,降低行洪能力,一旦上游来洪量增大,常引起洪涝灾害。
2、水体污染,破坏生态平衡
水土流失降低土壤入渗率,加大降雨径流量,水源涵养能力差,使地表水资源、地下水资源损失严重。同时,水土流失携带泥沙作为载体,将大量面源污染物带入下游库塘,导致水体富营养化,加剧了水质恶化和污染。
高青县水土流失治理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大规模治理开展于九十年代,重点实施了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高青县沿黄流域低洼盐碱地综合治理项目。到2005年底,全县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2.84km2,占水土流失面积的64.81%,其中农田林网面积3259.21hm2,林粮间作面积480hm2,成片造林413hm2,经济林773.33hm2,改造中低产田3466.67hm2。
高青县注重对“四荒”资源的开发治理,自1998年以来,共完成治理面积6326.7hm2,其中治理荒地2123.3hm2,黄沙1400hm2,荒滩、盐碱地3906.7hm2,荒水980hm2。“十二五”期间,完成了高青县黑里寨风沙片综合治理工程和高青县常家镇风沙片综合治理工程,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97km2,植树造林0.13km2。
针对水土流失现状,高青县加大水土保持治理力度,以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高青”为主线,以治理风沙片和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为重点,借鉴先进经验,推动工作落实,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水土保持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成效显著、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进展顺利。
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山东省水土保持情况普查成果》(2010年),高青县水土保持治理面积4.25km²,重点针对风沙区及低洼盐碱地的治理,新增农业林网面积2.5km²,林粮间作面积1.25km²,成片造林0.5km²。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产建设项目大批建设,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流失成为高青县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重点。近几年,针对水土流失现状,高青县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加强生态治理工程建设,保障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加强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评审、验收,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率达90%,水土保持方案设施验收率达到98%,确保了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借鉴先进经验,推动各项工作落实,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新进展,顺利通过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
1、水土流失问题依然存在,水土保持生态治理仍需加强。
经过几年的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大幅度减少,水土流失程度逐步减轻,但仍有部分地区存在水土流失问题,制约着农业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稳定,人类生产活动扰动地表频繁区域特别是风沙片区仍需要进一步加强治理。
2、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仍需加强。
由于生产建设项目较多,人员较少,管理力度上不够,工作中仍存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跟不上的问题,特别是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及验收、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等方面仍有一定程度的滞后;监督管理队伍和执法人员水土保持和生态文明建设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3、水土保持宣传力度有待提高。
随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实施,许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对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越来越知晓,开始自觉遵守水土保持法,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办事,但是水土保持法的宣传力度仍不够,全县人民对水土保持是一项基本国策的意识仍不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和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率仍比较低,水土保持科技仍存在较大的发展空间。
(1)土地利用特点
全县土地总面积830.75km²,高青县土壤分为两大类,潮土类和盐土类,又分 4 个亚类。从土壤的质地与含盐量又可分为粘土、壤土、沙土、盐碱土。粘土主要分部在东南部,约占45%;壤土均有分布,约占33%;沙土大部分分部在西北部,盐碱地多分部在沿黄堤外。从土地利用看,农用地面积664.12km²,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9.92%;建设用地面积144.35km²,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7.37%;未利用地面积22.53km²,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71%。
(2)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土地资源中农用比例较大,农业用地中,耕地比重较大。土地利用中还存在着不少矛盾和问题,制约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近年来,因各项建设和农业内部结构调整,耕地面积减少,减少的耕地中,大部分是城镇周围有水浇条件的农田,而新增加的耕地熟化程度较低,加之土壤侵蚀和盐碱化,影响了土地单产水平的提高;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以外延扩展为主,用地规模过大,人均用地呈增长趋势。
根据1983-1985年淄博市水土保持普查,高青县水土流失面积146km²;2005年淄博市水土保持普查,高青县水土流失面积55.8km²;2010年山东省水土保持普查,高青县水土流失面积4.25km²;2015年淄博市修正高青县水土流失面积为1.70km²。
表3.1-1 高青县水土流失面积变化统计表
水土流失普查年份 |
水土流失类型 |
面积(km²) |
|
水蚀 |
风蚀 |
小计 |
|
1985年淄博市 |
0 |
146 |
146 |
2005年淄博市 |
|
55.8 |
55.8 |
2010年山东省 |
1.5 |
2.8 |
4.25 |
2015年淄博市 |
— |
— |
1.70 |
从下降的趋势来看,1985年至2015年30年间水土流失面积年均下降4.78km²,其中1985年到2005年内20的年内年均下降4.51km²,2006年至2015年10年内年均下降5.31km²,年均治理面积下降趋势总体上是变快的,这与水土流失治理力度逐渐加大、民众水土保持意识逐渐提高有关。
随着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全县水土流失在减轻,水土流失形势在向好的方向发展。但是随着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类开发建设活动日益增多,“五通一平”、土石方开挖回填、采土取料、弃土弃渣等活动对地貌扰动严重,水土流失总体呈现面广量大的特点。
(1)小流域综合治理
高青县水土流失治理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大规模治理开展于九十年代,重点实施了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高青县沿黄流域低洼盐碱地综合治理项目。到2005年底,全县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2.84km2,占水土流失面积的64.81%,其中农田林网面积3259.21hm2,林粮间作面积480hm2,成片造林413hm2,经济林773.33hm2,改造中低产田3466.67hm2。
(2)“四荒”及风沙片区治理开发
高青县注重对“四荒”资源的开发治理,自1998年以来,共完成治理面积6326.7hm2,其中治理荒地2123.3hm2,黄沙1400hm2,荒滩、盐碱地3906.7hm2,荒水980hm2。“十二五”期间,完成了高青县黑里寨风沙片综合治理工程和高青县常家镇风沙片综合治理工程,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97km2,植树造林0.13km2。
经过多年的水土流失治理和不断的完善提高,加上自然恢复,高青县水土流失普遍减轻。极大的改善了高青县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进一步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
随着高青县经济的迅速发展,对城镇建设和交通等基础设施的需求不断增加,乡镇工业园区和新建公路的建设,对地表的扰动较大,导致人为侵蚀增加,离水土保持治理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水土流失治理度较低,治理措施保存率也不高,水土保持效益有进一步增加的空间。
根据《淄博市水资源综合规划》(2015年),全县多年平均降水量598.1mm,折合年降水总量37.11亿m³。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10735.2万m³。依据《2015年高青县统计年鉴》,高青县总土地面积830.75km²,可耕地面积522km²,共有人口36.89万人,多年平均产水模数12.9万m³/km²,人均水资源量为301m3/人,亩均水资源量为165m³/亩。人均占有资源量比全市均值偏少12.9%,亩均占有资源量比全市亩均值偏少65.5%。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水资源短缺主要体现在一下几方面:一是水资源总量不足,依靠客水严重。降水是水资源补给的主要来源,补给量受降水的影响较大,由于高青县年降水较少,时间分布不均,干旱时期缺水,造成了水资源补给量满足不了农业灌溉的需求,从而大量引接黄河水。二是蓄水工程不足,分布不均。高青县耕地面积较大,灌溉需水量也较大,但由于蓄水工程较少,再加上一部分蓄水工程年久失修,已经废弃,特别是引用黄河水造成的河道水库淤积问题也日益严峻,缺水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是面源污染突出,危及生态民生。由于工业发展污水排放,农药化肥残留土壤,导致部分河道水体富营养化,可用水量锐减。
高青县由于水资源开发利用功能重叠,除引黄灌溉外,其他地区以地下水开发利用为主。刘春家引黄闸位于常家镇刘春家东北黄河大堤上,作为淄博市引黄供水工程的源头,负责向淄博市供水,并保证高青县城的生产、生活用水。
大芦湖水库是淄博市引黄供水工程的调蓄水库,是重点水源保护地,附近无污染的工业企业。地下水质大部分为良好或优良,地表水也基本未受污染,水质良好。但是,地表水受到水土流失带来的污染依然存在。由于高青县以土壤侵蚀风蚀为主,大风季节,沙尘随风而起,降落水面,导致土壤中农药化肥等残留物质污染水体,而在雨季,地表冲刷导致土壤进入河流湖泊,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地表水污染。
优良的生态环境是高青最宝贵的资源和最突出的优势。高青县有县域内林草植被以防护林、经济林为主,林草覆盖率为32.5%。高青县农田面积较大,农业生产过程中施用化肥、农药等,产生面源污染,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根据《山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山东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4-2020年)》,高青县属于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和鲁西平原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区,高青县常家镇和高城镇重点开发乡镇。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是保护现有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加强以河流、湖泊、道路、农田林网为主体的生态防护林体系建设,实施测土配方施肥、节水灌溉和秸秆还田;加大农牧业调整力度,推进农牧循环,不断提高农牧业生产水平;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促进河湖库水系连通,改善河流水质,确保南水北调用水安全;加强地下水保护;加强城镇绿化美化建设,改善城镇生态环境。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治理工程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工程建设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实施规模之力、综合治理的同时,始终坚持治理和监管并重,依法强化水保“三权”管理,全面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取、“三同时”等各项制度。经过多年持续不断努力,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区域和生产建设过程中的人为水土流失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走向规范化。经过治理的水保工程,生产发展,生态良好,水土保持治理已成为当地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为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取得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高青县经济快速发展,水土保持工作面临考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十三五”时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非常关键的五年。习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等。发展经济要求对统筹产业布局、人口聚集、基础设施、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新的挑战,发挥好水土保持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成为水土保持工作必须面临的一个重大考验。
2、人口和生活水平持续增长,土地资源更加短缺
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人均可支配收入及人均住房使用面积都会不断增加。人口总量的持续增长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既对扩大居住等生活空间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加大了对农产品的需求,进而对防止水土流失、保护耕地和粮食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人为水土流失问题依然严重
城镇化合基础设施家建设步伐加快,资源开发向深度和广度扩展,人为活动更加活跃。未来10年,高青县累计进入城市就业和居住的人口会不断上升,给城市建设用地带来巨大压力,交通、能源、水利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建设必然继续占用空间,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不可避免的占用一些耕地和绿色生态空间。能源和矿产资源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大规模开发利用持续发展。城镇和工程建设以及资源开发引发的人为水土流失问题依然突出,人为水土流失仍将是进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水土保持监管的重点。
4、建后管护不到位,工程效益发挥不足
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实施完成后由受益群众自行使用和维护,往往由于管理维护资金短缺,导致后期管理维护跟不上,造成田面冲毁、渠系损毁等现象,难以保障水土保持治理项目长期有效地发挥效益。
5、水土保持监测环节薄弱,监测率不高
生产建设项目编报方案后在建设前期和建设过程中鲜有采取水土保持监测并取得监测成果,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监测的重视不够,没有委托专门的人员或机构进行实时监测。
6、科普宣传不到位,公众水土保持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
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和科学普及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社会水土资源保护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增强。在发展经济过程中对水土资源保护重视不足,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仍然任重道远,生产建设过程中急功近利、破坏生态的情况时有发生。
通过对高青县土地利用情况、水土流失现状、水资源、生态状况的分析,评价了现有监督管理政策,得出以下结论:
(1)高青县土地利用现状基本合理,但局部土地利用结构和方式存在水土流失隐患,土壤盐化、沙化问题突出。
(2)水土流失普遍减轻,水土流失面积减少,但由于高青县经济的发展,对城镇建设和交通等基础设施的需求不断增加,生产建设项目增加导致人为侵蚀面积增加、强度有所提高,水土流失治理现状依然严峻。
(3)高青县属于资源型缺水地区,水资源与社会发展的矛盾突出,加大工程涵水蓄水,充分利用客水和雨水,大力发展节水型农业,成为节水型社会与水土保持关系密切。
(4)农田防护林、经济林建设有效地遏制了风沙片区风蚀,减少了风沙天气发生的频率,但是农田防护林网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5)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化肥农药等产生面源污染依然严重,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6)高青县水土保持管理系统较为完善,但是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及水土保持科普宣传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水土保持通过水土资源的有效治理与保护,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夯实农业生产发展基础,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农民增收。以土壤保持功能为基础,以黄泛平原防沙农田防护区为中心,加强耕作措施,改善土壤理化性能,充分挖掘土地生产潜力。
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维护生态安全,打造美丽家园,是水土保持必须担当的重要任务。高青位于沿黄风沙区,引黄灌溉带来大量泥沙,河道清淤后大量弃土极易形成扬尘污染;湿地沟渠土壤含沙量高,堆土区占用大量土地,无法形成植被覆盖,土地利用效率极低。且历年清淤泥沙随处堆放,秋冬季节周围黄沙漫天,影响环境。通过水土保持能够促进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维护生态安全,有效改善和提升人居环境,对打造水清、天蓝的美丽高青,实现生态高青建设的战略目标有重要的作用。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作重点,一是加大生态良好区域预防监督力度,保护好土地和植被,避免造成生态不可逆恶化;二是水土流失轻微的生态脆弱区域,采取生态修复措施,依靠自然恢复能力,促进生态向良好方向转变;三是在人口相对密集、经济发展需求大、水土流失严重的生态退化区域,采取工程与植物措施相结合,以工程保生物,营造乔、灌、草结合,重建植被生态系统,维系生环境的安全,并强化对区域内生产建设项目的监管,最大限度的地减少人为因素造成新的水土流失。此外,在城市,水土保持要以防止人为水土流失为基本任务,防治城市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治理,充分发挥水土保持设施的服务功能,保护和建设城市生态环境,为群众提供一个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
水土流失导致泥沙淤积河道、湖库、塘坝,消减蓄水行洪能力,加剧洪涝灾害,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民财产安全。如何维护河床不抬高、河道不破坏、河水不断流、水质不污染的健康河流,防治洪水灾害,是水土保持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高青县支脉河水系是典型的平原河道,河道比降比较平缓,流速较慢,容易造成河床淤积。加上河道两岸倾倒建筑生活垃圾现象时有发生,间接造成了河道淤积。河道的淤积也导致桥梁的行洪能力低于原设计标准。支脉河和北支新河处黄河冲积平原,土质差,河槽边坡坍塌,水土流失严重,加之近几年降水较少,挟沙能力差,也造成河道淤积。由于重建轻管,支流入口缺少必要的控制物,大部分支流实行灌排一条沟,浑水入河,造成河道淤积。由于淤积严重,排水断面缩小,工程老化,排水改碱功能减弱。而目前高青县的生态治理工程主要集中在城区的生态水系建设上,非城区水系尚未进行综合治理,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非城区污染源将会对水体安全造成威胁,再加上现状治理模式以河道治理为主,建设模式单一,不利于水系面临的诸多污染及生态问题,而导致景观多样性差,生物多样性降低。因此,县域内依托支脉河和北支新河作为对外排水通道,县域外依托北部的黄河和南部的小清河作为对外防洪屏障,同时依托青胥沟、干二排、杜姚沟、三号沟以及东干排骨干排水河道从而形成“五纵四横”的防洪排涝体系,沿水系布设多样化的交通道路及植物保护湿地,将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形成 “沟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湿地景观带。
从消洪减灾和拦沙减沙功能的角度,高青县以黄泛平原防沙农田防护区为中心,综合治理工作,一是通过坡面和沟道拦蓄工程,有效拦截径流和泥沙,减轻径流冲刷力和泥沙下泄量,延长汇流时间,消减洪峰流量;二是强化监督管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的弃土、弃渣,乱倒、乱弃,在径流的冲刷下,淤塞河道;三是因地制宜地开展滨河滨湖植被保护带建设,防止河流沟道岸坡损坏,净化水质。
近年来,高青县加快饮用水水源地综合治理,实施水源地隔离防护,逐步关闭保护区排污口,消减点源污染排放量,水源保护和农村饮水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水土流失在输送大量水分和泥沙的同时,也输送了大量化肥、农药和生活垃圾,造成了水体污染。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水质、保障饮水安全,是当前水土保持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从水质维护和蓄水保水功能的角度,要求在搞好水源涵养、蓄水保水工作的同时,要搞好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防止水源地水体污染;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并结合小型水利水保工程建设,配套小型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生态农业,吸收水体中的富营养物;在河道两侧和湖边周边,通过生物护岸和建设林草生物缓冲带,净化水质。
高青县在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有进一步完善、提升空间:
(1)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体系。水土保持监测是水土流失治理的科学依据,既能够为治理规划提供方向,也能够客观反映水土流失治理的效益。高青县水土保持监测网络需点线面相结合,兼顾水蚀与风蚀,建立健全科学的水土保持监测体系。
(2)加强水土保持宣传。采用多途径、多方式宣传,提升民众水土保持法律意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10年1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2、《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2014年5月30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3、《淄博市水土保持若干规定》(1995年9月19日淄博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04年6月23日淄博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30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正)。
1、《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第一批)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1667号);
2、《中共山东省委 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生态山东的决定》(鲁发〔2011〕22 号) ;
3、《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水系生态建设的意见》(鲁办发〔2009〕27 号) ;
4、《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规计〔2011〕224号) ;
5、《全国水土保持规划项目任务书》(水规计〔2010〕540 号) ;
6、《全国水土保持区划(试行)》(水利部 办水保〔2012〕52 号) ;
7、《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水利部 办水保〔2013〕188 号) ;
8、《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全市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鲁水保字〔2011〕100号);
9、《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13]3号);
10、《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发布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鲁水保字[2016]1号);
11、中共淄博市委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意见》及《贯彻落实〈淄博市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意见〉的分工方案》的通知(淄发[2015]7号)。
1、《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范》(SL335-2014);
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GB/T15772-2008);
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2008~GB/T16453.6-2008);
4、《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2008);
5、《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
6、《北方土石山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标准》(SL665-2014)。
1、《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2、《山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
3、《山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0-2020年)》;
4、山东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4-2020年)
5、《高青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6、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能源规划等其它行业规划;
7、《2015年高青县统计年鉴》(高青县统计局,2016年);
8、《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水利部,2015年);
9、《山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山东省水利厅,2016年);
10、《淄博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淄博市水利与渔业局,2017年)。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注重自然恢复,坚持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突出综合治理,服务于高青县“生态高青、产业高青、智慧高青、活力高青、幸福高青”的五个高青建设,为推进新农村建设,调整经济结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维护和改善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支撑。
(2)全面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为农、林、牧、副、渔各业生产协调发展服务。在充分分析和调查高青县生态环境和效益的基础上,不断地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土地生产率和劳动生产率,有效地增加农林牧副渔各业的总产值和净产值。
(1)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依法治理、防治结合。坚决贯彻《水土保持法》,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管理、注重效益”的防治方针,强化预防监督,坚决制止新的水土流失,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把改善生态环境与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作为主线贯穿到重点治理工作中去。以预防为主,治理与保护、建设与管理并重,除害与兴利并举,实现“边建设,边保护”,使各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程发挥长期效益。
(2)坚持多措并举、综合治理的原则;调整思路,既要积极开展综合治理,更要注重充分发挥生态的自然修复能力,恢复植被,加快重点治理。以重点水土流失区、重点水系为依托,以镇为单元,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科学配置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行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与保土耕作措施相结合,充分发挥区域治理与开发的整体功能,形成多目标、多功能、高效益的综合防治体系。
(3)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突出特色的原则;做到水土保持与农田水利防洪抗旱、土壤改良、农业综合开发等相结合,以独具特色的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社会文化等优势资源为重点,合理配置和构建旅游产品结构产业体系,相互促进,实施综合治理。
(4)坚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分类指导、分区防治的原则;根据高青县的水土保持状况和经济社会条件,确定适合高青县实际的水土保持治理措施。同时,要充分考虑需求和地方财力状况,界定各类水土保持防护的优先次序,进行分类指导、分区防护。
(5)坚持立足实际、科学发展的原则,达到水土保持发展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在整治土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基础上,顺应土地利用结构和农业结构调整方向,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和比较优势,集中投入,连片开发,培育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6)坚持科技支撑,技术创新的原则。要广泛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努力提高规划的科技含量和创新能力,运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技术方法和规划思想,提高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的科学水平,并编制出切实可行的具有较高科技水平的水土保持规划。
规划基准年:2015年
规划段:2016~2030年。
近期水平年2020年,中期水平年2025年,远期水平年为2030年。
总体目标:基本建成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实现预防保护,重点区域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人居环境和生态治理得到明显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得以大幅度提升,抗水、旱、沙风灾害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建成完善的水土保持监管体系,全面落实生产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实现水土保持管理信息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近期目标(2020年)初步建成与全县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与淄博市水系生态建设目标和山东省水利发展“十三五”(2015-2020)相协调,土壤侵蚀面积消减0.5km²,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体系基本健全,人为水土流失有效遏制。生态、生产和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重点防治区域水土流失治理率达70%,林草植被覆盖率提高2%以上。
——中期目标(2025年)完善与全县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土壤侵蚀面积消减0.6km²,水土保持预防监督体系,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生产和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重点防治区域水土流失治理率达80%,林草植被覆盖率提高3%以上,林草植被得到有效保护,水土流失强度明显下降。
——远期目标(2030年)基本建成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水土保持经济发展体系,生态、生产和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土壤侵蚀面积消减0.6km²,重点防治区域水土流失治理率达90%,林草植被覆盖率提高5%以上,重点防治地区生态时间良性循环,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全面实施预防保护,生态和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得以大幅度提升,抗御水、旱、风沙灾害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水土保持生态环境步入良性循环。
(1)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减少入河泥沙
在高青县西部和北部水土流失集中的区域,因地制宜配置工程、林草、农业耕作措施,以发展水土保持林为主,稳定发展特色农业。重点发展四旁林和岸域水土保持林,四旁林主要考虑农区用材和村镇绿化建设问题所进行的空闲地造林,既起到绿化美化作用改善环境,又能够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岸域水土保持林可以巩固河岸,起到防风、防塌陷和径流冲刷的作用,减少泥沙入河。
(2)涵养水源,控制面源污染,维护饮水安全
因地制宜推广节约型生态农业技术,加强农业、林果业面源污染控制,提高使用效率,减少农业内源性污染,维护饮水安全。
(3)蓄水保土,保护耕地资源,促进粮食增产
水土保持农业耕作措施是在耕地上结合每年的农事耕作,采取各类改变地形增加地面覆盖或增加土壤入渗的方式,提高土壤的抗蚀性能,以保水保土,改良土壤,培育地力,实现减轻土壤侵蚀、提高作物产量的目的推进在风蚀耕地上利用残茬、秸秆等增加地面覆盖,以减轻水土流失的保护耕地资源的农耕作方法;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的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保护熟土资源。
(4)结合河道治理,实施生态护岸与工程护岸相结合,打造景观河道
以县域内中小河流建设与治理为契机,加强河道岸坡治理,对裸露的河道岸坡采取植物措施和工程措施进行防护,在河道两侧进行绿化美化和点缀景观建设,防治岸坡冲刷进入河道。
(5)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科技支撑,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体系
坚持水土保持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服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以科技创新为手段,以新技术应用为突破口,以开发引进、科技示范和推广应用为重点,更新观念,深化改革,加快水土保持知识更新、技术更新和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全县水土保持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淄博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高青县规划近期预防保护面积2.0km2,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9.3km2,中期预防保护面积2.0km2,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0km2,远期预防保护面积2.0km2,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0km2,累计水土流失规划预防保护和治理总面积19.3km2。
表4.5-1 高青县水土保持规划规模分配
规划期 |
规划面积(km2) |
合计(km2) |
|
预防保护 |
综合治理 |
||
近期(2016-2020年) |
2.0 |
9.3 |
11.3 |
中期(202-2025年) |
2.0 |
2.0 |
4.0 |
远期(2026-2030年) |
2.0 |
2.0 |
4.0 |
总体 |
6.0 |
13.3 |
19.3 |
所属区划: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全国水土保持区划共划分为8个一级区、41个二级区、117个三级区。在全国水土保持区划成果中,山东省共划分涉及到1个一级区、2个二级区和4个三级区。根据已批复的《山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和《淄博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高青县属于Ⅲ北方土石山区-Ⅲ-56华北平原区-Ⅲ-5-3fn黄泛平原防沙农田防护区。
区划命名的目的是为了反映不同类型区的特点和应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使之在规划与实施中能更好地指导工作,本次水土保持区划命名采取多段式命名法,即“地理位置+地貌类型+水土保持主导功能”的命名方式。
根据高青县地形地貌特点、社会经济、水土流失现状与发展趋势等,将高青县划分为北部平原防风固沙区、南部平原人居环境维护区2个类型区。
表5.1-1 高青县水土保持区划信息
全国水土保持区划 |
全县水土保持区划 |
||
一级分区 |
二级分区 |
三级分区 |
四级分区 |
Ⅲ北方土石山区 |
Ⅲ-56华北平原区 |
Ⅲ-5-3fn黄泛平原防沙农田防护区 |
北部平原防风固沙区 |
南部平原人居环境维护区 |
备注:四级区命名:地理位置+地貌类型+水土保持主导功能
(1)北部平原防风固沙区
①自然条件
该区域属于黄河冲积平原,第四纪黄土覆盖。处于济阳坳陷的东营凹陷西部,西部为王判镇潜山,东是博兴洼陷,北为李则镇向斜,南为鲁西隆起。地势平坦,由西北向东南倾斜。主要水系为北支新河、干二排、杜姚沟、东干排。属暖温带半湿润、半干旱季风型大陆性气候。该区地带性植被主要为落叶阔叶林,土壤以潮土为主。植被主要以果树、农作物和草皮为主,沿湖、河、道路有苇田、林带,林木多杨树,间有刺槐、柳树等。
②涉及乡镇
主要分布在西、北部沿黄的芦湖街道、青城镇、木李镇、常家镇和黑里寨镇。
③水土流失情况
该区土壤侵蚀以风蚀为主。在砂粒出露且风力较大的冬春季节有风蚀发生侵蚀,但侵蚀强度以轻度风蚀为主。
(2)南部平原人居环境维护区
①自然条件
该区地处鲁北平原的南部边缘,位于淄博市北部黄河下游冲洪积平原。地貌类型主要有,缓岗地、微斜平地、浅平洼地,另有决口扇形地、河滩高地,高程16.5m,地面平均标高12m。地形较为平坦,总的地势是西北高、东南低,由西北向东南倾斜,自然比降1/7500。区内坡度较小,99.4%的土地坡度<5°。区内既有第四系、第三系的冲、洪积物,也有河湖相沉积物,土壤主要为潮土、盐土。区内地势平坦,土层浑厚,土壤较肥沃。境内地下水源充足,河流纵横。主要有小清河等。
②涉及乡镇
主要分部在田镇街道、花沟镇、高城镇、唐坊镇。
③水土流失情况
该区域土壤侵蚀以水蚀为主,农田面积大,林地面积少,森林资源少,树种较单一,林木覆盖率低,林网发展较缓,防御灾害的能力低,易产生水土流失。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发布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鲁水保字[2016]1号),高青县均不位于国家级和山东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根据《淄博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高青县位于淄博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表5.2-1 高青县在淄博市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情况表
序号 |
区县名称 |
涉及乡镇 |
土壤侵蚀强度 |
森林覆盖率(%) |
备注 |
1 |
高青县 |
木李镇、青城镇、芦湖街道、 常家镇、田镇镇、花沟镇、 黑里寨镇、唐坊镇、高城镇 |
轻度 |
31.5 |
|
重点预防区以保护现有植被和水土保持设施为主,同时做好局部水土流失严重区的治理工作,建立健全管护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减轻人为扰动。
根据《高青县国民经济和社会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需加快环城水系、现代水网、湿地修复、绿化扩增、森林围城、沉砂池配套等重点工程建设,构建“两环、五湖、四纵、四横”的骨干水网体系,实现河湖库塘相连通、蓄调滞泄相统筹,实现防洪减灾水网、城乡供水水网、水系生态水网“三网联动”,全面提升现代水网的综合功能。结合高青的文化、历史、旅游资源,以环城水系、支脉河、北支新河、干二排为重点,着力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的滨水绿廊,改进水体的可接近性,增加休憩场所和游憩机会,打造富有地方特色和文化底蕴的蓝色开敞景观带。加大以现代水网和交通干道为依托的生态林带建设,稳定用材林基地面积,建设苗木和果品基地,打造高标准农田林网,形成“七纵、六横、五点、三片、一区、一环、一网”的林业发展格局,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
区域布局是在开展水土保持区划的基础上,根据各分区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水土流失特点、强度和危害,以及水土流失治理方法的区域相似性和区域间差异性,结合水土保持主导基础功能,统筹拟定分区生产发展方向布局和水土流失防治方向、战略和基本工作要求。
根据《山东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该区土地沙化、风沙危害较重、森林覆盖率低,要以防风固沙、营造林带林网、治沙改碱为重点,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搞好沟、渠、田、林、路、村统一规划,综合治理,不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实行农、林、牧、渔结合,加快蓄水工程和打井配套工程建设,改造中低产田,积极实施旱作农业和“上粮下渔”工程,提高综合抗灾能力和农业生产水 平,逐步形成网、带、片、点结合的防护林体系,从根本上消除风沙灾害, 实现林茂粮丰、环境优美的目标。
(1)水土保持主导功能
该区主导基础功能是防风固沙和农田防护,兼有水质维护和蓄水保水等水土保持基础功能。在社会经济方面,主要保障粮食生产,保护土地生产力、河湖沟渠边岸,城镇道路工矿企业防护等。通过整地改土提升耕地土壤质量,建设完善农田防护林网体系,合理增加经济林建设规模,提升大宗农产品供给功能和农牧复合生态调节功能,提升农民增收能力,完善灌排基础设施建设,增强自然灾害防御能力,防风固沙,保障黄河故道生态系统安全,大力发展平原现代农业生态经济。
(2)水土流失防治方向
大力开展风沙治理和植树种草,不断完善农田林网和林农间作,逐步形成网、带、片、点结合的防护体系,同时进行引黄淤改、平整土地,为发展高产高效农业创造条件;强化引黄沉沙区、引黄灌区及黄河古道风沙治理,保障引黄沉沙池区高效持续运行,切实做好引黄沿线的黄河泥沙翻淤压沙,降低土壤沙化威胁,推进秸秆还田,改善农业耕作方式。加强预防保护,遏制新增水土流失。
(1)水土保持主导功能
该区域水土保持主导基础功能为人居环境维护,防治面源污染,兼有土壤保持、生态维护等水土保持基础功能。在社会经济方面强化县域经济和生态城镇建设步伐,加强无公害粮果和优质有机蔬菜基地建设,加强“上粮下渔”部署,提高人民收入。
(2)水土流失防治方向
强化河道水系生态治理和环境绿化,加大城镇规划区绿地面积占比,加强城区建设渣土统一管理,保护表土资源,提高渣土利用率,控制生产建设对水土资源的浪费和无序破坏,维护与改善人居环境;加强田镇街道办事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旧城拆迁、公路修建等开发建设和开办企业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在沿河道的粮食主产区严格控制农药超标使用,有条件地方采用“上粮下渔”生产模式。
水土流失预防范围整个高青县国土面积,重点是重要水源地、河流两岸以及护坡和水库周边;水土保持区划中水土保持功能为水源涵养、生态维护、水质维护的区域;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其他需要重点预防保护的区域。
预防保护对象指在预防范围内需保护的林草植被、地面覆盖物、人工水土保持设施,主要包括:天然林、郁闭度高的人工林以及覆盖度高的草场和草地;受人为破坏后难以恢复和治理地带;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地区的植被等;侵蚀沟的沟坡和沟岸、河流的两岸以及湖泊和水库周边的植物保护带;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成果等其他水土保持设施。
在划定的预防保护项目区域范围内,本着“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指导思想和“重预防、兼治理”的工作方针,水土保持重点是强化人居环境整治和低标准农田改造,重点维护与提高土壤保持-水质维护、人居环境维护基础功能,实现水土资源合理保护与可持续利用。
(1)加大农田防护林网保护力度,制定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管理条例。对区内农田防护林的采伐更新必须严格按照采伐更新管理条例编制采伐方案和更新种植方案,采伐方案和更新种植方案分别报林业主管部门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实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或者更新种植后成活率低未达到标准的进行处罚。
(2)开发建设项目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对取土场、开挖面、采空地、堆渣场必须采取必要的工程防护措施,并及时植树种草,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3)预防区内要避免土建工程规模大的开发建设项目(如水土流失危害大、污染严重的项目),但基础设施开发(如市政工程、公路、水库等)无法避免,涉及到预防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应当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4)严格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制度,限制取土、取沙等破坏地表、损坏林草植被等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开发建设项目应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林草覆盖率、林草植被恢复率等指标相应提高一个等级。
(5)加强河流两岸防护带、水生植物、河流湿地、浅滩岸坡的保护,严禁向河岸、滩地倾倒弃土石渣,严格限制河滩造地和利用河滩进行与保护土地和防洪无关的建设项目,加强对水土保持水利设施的养护和管理,因建设需征用时,必须征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6)农村大力提倡使用电能、液化气,发展推广沼气、太阳能,减少薪柴使用量。
(7)加强对河道、护坡两岸现有林草植被、湿地的养护和管理,结合生态护岸型式加强河道岸坡保护,一定的河道宽度对应一定的绿化宽度,充分利用植物对污染物的吸附截留功能;鼓励利用未利用地、非耕地布置农村生活污水、禽畜养殖污水土地处理系统,利用河道滩地、库尾浅滩和库湾等建设生态湿地净化河流水质,减少面源污染入河入库。
(8)加强表土资源的剥离、保护及回填利用,大力推行生产建设地区的表土剥离和再利用,切实做好工程开工前的剥离表土工作,工程施工期间的表土保护工作,工程完工后的表土回填利用工作,达到提高农业生产力、增加农业产量、有选择地扩大农业生产、改善农业生产结构等目的。
(1)水土保持主导基础功能以防风固沙、农田防护为主的重点预防区,应做好防护林的保护、更新,优化林粮配置,结合地区实际,合理发展生态休闲经济林。
(2)水土保持主导基础功能以人居环境维护为主的重点预防区,加强村居四旁林栽植,推广清洁能源,推进河道生态治理,减轻面源污染入河入库。
(1)农田防护林优化配置
对项目区内林分单一的防护林采用乔木和灌木结合的方式进行配置,乔木和灌木混交,除最大限度地发挥防护林的作用外,还要为当地提供一定的木材、林副产品和干鲜果品。
(2)盐碱地改良
对项目区内土壤盐渍化严重、土壤肥力低下的农田进行改造,建设基本农田,同时,补修和完善其农田水利设施,采取精耕细作和节水农业技术,努力提高农田粮食单位面积产量和产值。
(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人居环境整治包括四旁绿化、垃圾收纳、村容整治等措施。绿化主要指四旁绿化,即村旁、路旁、宅旁、渠旁的绿化美化。以村为单位,20-30户设一个垃圾桶,布设在道路的两侧和路口,并在每村安排一个垃圾池以提高垃圾的收纳容量。
(4)面源污染治理
面源污染治理主要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和养殖废水处理。农村生活垃圾采用“户集村收镇处理”模式,加大农村农户改厕力度,推广采用三格化粪池收集生活污水。对农村集中排放的生活污水和禽畜污染排放物进行无害化初步处理,沼渣堆肥,提高粪尿综合利用率和治理率,从而达到减少化肥用量和污染物排放量的目的,减轻对环境的压力。
(5)海绵城市建设
海绵城市建设主要在城区建设时采用工程措施、植物措施等增加雨水地表入渗,减少地表冲刷,主要包括在工程的绿化区域下凹式绿地、停车场等承重区域采用植草砖、人行道路区域采用渗水砖等措施,提高降雨径流的入渗,减少排入河道的流量,从而达到防治水土流失的目的。这一措施的实施在于对各类建设项目加强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和监督。
(1)区域概况
该水土保持分区内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行政区4个,分别为芦湖街道、青城镇、木李镇、常家镇。该区域分布在沿黄大堤南侧,目前防护林体系还不完善,土壤盐渍化相对其他地区比较严重。
(2)预防措施
预防措施主要有建立完善的农田防护林网,优化林分结构和树种配置;加强盐碱地治理和合理利用,完善农田水利设施,便利农田灌溉,促进盐碱地排涝减盐,推广耐碱植物,防治耕地沙化。
①农田防护林建设工程
根据沟、渠、田、林、路、村统一规划,开展农田防护林建设,逐步形成网、带、片、点结合的防护林体系,增强防风固沙能力和抵御风旱自然灾害能力。防护林树种以乡土树种为主,树木栽植做好保水保肥措施。
农田防护林建设预防保护面积近期0.5km2,中期0.5km2,远期1.0km2。
②盐碱地改良工程
根据芦湖街道办事处和常家镇盐碱地分布情况,土壤盐渍化程度呈现出沿黄大堤外向南一次递减,在这些地方完善农田水利灌排设施,推行“上粮下渔”耕作模式。
盐碱地改良预防保护面积近期1.0km2,中期0.5km2,远期0.5km2。
(1)区域概况
该水土保持分区内涉及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行政区5个,分别为唐坊镇、高城镇、田镇街道办事处、花沟镇和黑里寨镇。该区域位于高青县南部,人口比较集中,工业相对发达;区内人工植被较好,河道交错,但是面源污染是其突出问题。
(2)预防措施
预防措施主要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消减地表裸露面积,采取垃圾集中处理,防止环境污染;积极引导清洁能源入村入户,促进秸秆还田,防治秸秆燃烧污染环境;加强河道生态治理,防控面源污染。
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规划在区域内村庄居住区的“四旁”(村旁、路旁、宅旁、渠旁)进行绿化等,减少土地裸露面积,对村容进行整治,美化居住环境。以村为单位,20-30户设一个垃圾桶,布设在道路的两侧和路口,并在每村安排一个垃圾池以提高垃圾的收纳容量。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面积近期0.5km2,中期1.0km2,远期0.5km2。
根据规划,期内预防保护区共计预防保护面积6.0km2,其中近期(2016-2020年)面积2.0km2,中期(2021-2025年)面积2.0km2,远期(2026-2030年)面积2.0km2。各水土保持分区预防保护面积及措施详见表6.4-1。
表6.4-1 高青县预防项目规模
类型区 |
预防保护面积(km2) |
预防措施(km2) |
||||||||
防护林建设 |
盐碱地改良 |
农村环境整治 |
||||||||
近期 |
中期 |
远期 |
近期 |
中期 |
远期 |
近期 |
中期 |
远期 |
||
北部平原防风固沙区 |
4.0 |
0.5 |
0.5 |
1.0 |
1.0 |
0.5. |
0.5 |
|
|
|
南部平原人居环境维护区 |
2.0 |
|
|
|
|
|
|
0.5 |
1.0 |
0.5 |
合计 |
6.0 |
0.5 |
0.5 |
1.0 |
1.0 |
0.5 |
0.5 |
0.5 |
1.0 |
0.5 |
本规划治理对象为以青城镇、黑里寨镇、木李镇和常家镇为核心,需要采取综合治理措施的风沙片区、水风交蚀区。
在划定的重点治理区域范围内,本着“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的水土保持方针,坚持“生态优先、强化林草、注重功能”的综合防治理念,以行政区为单元,采取“预防与治理结合、工程与林草结合并重、保土与蓄水结合”的综合治理措施。重点加大防护林建设、灌排用水工程建设力度,形成水土保持综合防护体系;重点维护与提高防风固沙主导基础功能,实现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
以水土保持为重点,加强生态建设,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涵养水源,调节径流,提高水系防洪能力,实现清水长流。综合治理规划遵循可操作性、示范性、成效性、迫切性等原则。构建高青的生态绿色廊道,充分利用好水资源,满足城市防洪、给排水的需求,优化生态环境,进一步推动城市化建设,形成高青特有的水文化。
综合治理措施体系主要坚持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治理相结合,水保措施与农业耕作措施相结合,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利用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措施配置。
充分利用现状河道水域现状滩地,通过适当延伸、拓宽,同时为了净化湿地水质,防止土体风化吹蚀、流水冲刷和重力侵蚀,在陆地、岸坡、浅水区种植植物,以达到改善湿地环境、减少水土流水、涵养水源、固土固坡的目的。
(1)完善和修建农田防护林
对风沙区主要通过修建防护林,特别是岸域水土保持林和四旁水土保持林,改善林带结构,提高防护效果和经济效益,巩固河岸,起到防风、防止塌陷和径流冲刷的作用,利用空闲地造林还能起到绿化美化环境的目的,同时还定位观测防风林网的防护效果、范围、近地层水热平衡的影响和生态效益。通过农田防护林网及经济林的建设,注重开发工程的草皮护坡建设,降低风速,使风沙扬起失去动力,改善人民生产生活条件。对水土流失严重,面积集中,植被稀疏的风沙侵蚀区,其治理技术要点是:适地、适树、营养袋育苗,整地施肥,高密度、多层次造林,争取快速成林、快速覆盖。
根据立地条件和地形地势,乔木应选择适应当地的耐水湿、耐瘠薄、根系发达、生长能力强的树种,有线选择根系发达的乔、灌、草,能网络固土,采用根檗性强的树种;选择树冠浓密、落叶丰富的树种,能够较快形成落叶层,提高土壤保水、保肥能力。灌木应选择防风固沙效果好,抗旱性能强、枝条繁茂、萌檗力强的树种。采用穴状整地,行间混交或株间混交的方式。
(2)灌排工程等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建设水利工程,发展节水灌溉,提高灌溉条件,减轻沟道径流含沙量,提高粮、果产量和质量;严格控制化肥和农药的使用标准,减轻其对土壤和水质的污染。
(3)河道生态治理
为解决河道淤积,排水能力降低,河道岸坡冲刷严重等问题,结合“五个高青”建设内容,对河道岸坡采取植物措施和工程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综合能力,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4)沉沙池工程
在常家镇新建沉沙条渠1处,占地面积1830.85亩,围堤长6653m,隔堤长2214m,围堤、隔堤顶宽10m,边坡1:3;新建沉沙条渠进、出水闸各1座,设计流量15m3/s;新建生产桥4座,设计荷载参照公路-Ⅱ级;新建φ1.0涵闸6座;新建混凝土衬砌渠44m;新建倒虹吸1座,采用1.5m钢筋砼方涵;新建亲水栈道1240m;新开挖截渗沟2700m;村庄处防渗处理676m(围堤桩号4+124-4+800);高压线塔防护3处;对沉沙条渠隔堤顶部进行绿化,对围堤、隔堤边坡植草皮或种植低矮水生植物。本工程工程概算总投资5174.21万元,不再列入重点项目。
1、青城镇风沙片区治理工程
(1)风沙片位置
项目位于青城镇西部,北至东沉沙条渠,南沿南沉沙条渠,西至马扎引黄闸,东至张汉臣村,规划治理面积2.0km2。
(2)建设目标
通过综合治理,有效地控制水土流失,发展农业经济建设,达到控制水土流失和促进生态环境向良性循环发展,使项目区逐步建成农、林、各副业长期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生态经济体系,以减少项目区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
(3)建设内容
沿河岸两侧布设防护林,进行乔木、灌木、地被的栽植;沿现状道路,河道北岸植草带在两侧或单侧撒播草种,其中道路单侧植草的,植草带宽约2m;道路两侧植草的采用黑麦混播高羊茅,植草带宽约1m。
防护林带:总长度8700m,采用乔、灌、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绿化,防护林总面积1.63hm²。
道路植草带:长7200m,植草带面积1.44hm²。
土地整治:整治面积81.43hm²。
2、黑里寨镇风沙片治理工程
(1)风沙片区位置
该风沙片位于高青县黑里寨镇境内,马扎子引黄闸南,南沉沙渠北段西侧,规划治理面积2.0km2。
(2)建设目标任务
种植林草植被,沿黄河大堤、灌排渠道和生产路、田间道两侧规划建设防护林,起到封沙、固土、保水的作用。同时增加林草覆盖率,种植牧草,发展畜牧业。
(3)简要建设内容
植物措施为建设防护林12546m;工程措施为压沙造田10000m²,总长度113m,宽89m,治理面积1.0hm²。
3、木李镇风沙片治理工程
(1)风沙片区位置
该风沙片位于高青县木李镇境内,干二排中段北部,面积11.0km2,规划治理面2.0km2。
(2)建设目标
该区内灌溉水源为干二支渠,排水河道为干二排。区内建设灌溉斗渠、斗排、涵洞等水利工程,并对现有灌排工程进行清淤和维修;并设置农田防护林,使规划区全部林网化。
(3)建设内容
水利工程:对干二支渠和干二排进行清淤,建设灌溉斗渠4条,斗排4条涵洞21座。
防护林网:按照东西向间隔300m,南北向间隔500m配置农田防护林网,农田防护林网首先配置在道路及灌(排)渠(沟)两侧,达不到设计标准的再按设计加设林带。
4、河道生态治理
(1)河道治理范围
采取生态治理的河道主要有干一排、干二排、干三排、青胥沟、北支新河和中店沟等十一条河道。
(2)建设目标任务
通过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对河道及其岸坡进行整治,防治河道淤积和岸坡冲刷,最终使河道生态得以恢复,从而达到水净、河美、生态稳定的水系。
(3)建设内容
河道生态治理主要采取的措施有河道绿化、生态修复和生态护岸。北支新河治理长度14.65km,杜姚沟治理长度5.9km,支脉河治理18.0km、三号沟治理16.4km,新支一排治理6.3km,东干排治理10.3km,干一排治理7.8km,干二排改线7.5km,治理工程21.2km,干三排13.0km,青胥沟14.68km,中店沟6.52km。河道治理总长度142.25km,总治理面积7.3km2。各河道主要治理措施数量详见表7.4-1。
表7.4-1 河道生态治理工程量表
序号 |
河道名称 |
治理长度 (km) |
生态治理措施(万m2) |
合计 (万m2) |
||
河道绿化 |
生态修复 |
生态护岸 |
||||
1 |
北支新河 |
14.65 |
9.0 |
3.8 |
1.3 |
14.1 |
2 |
杜姚沟 |
5.9 |
80.1 |
34.1 |
11.4 |
125.6 |
3 |
支脉河 |
18.0 |
54.0 |
22.9 |
7.7 |
84.6 |
4 |
三号沟 |
16.4 |
49.2 |
20.9 |
7.0 |
77.1 |
5 |
新支一排 |
6.3 |
18.9 |
8.0 |
2.7 |
29.6 |
6 |
东干排 |
10.3 |
30.9 |
13.2 |
4.4 |
48.5 |
7 |
干一排 |
7.8 |
22.0 |
10.5 |
3.8 |
36.3 |
8 |
干二排 |
28.7 |
81.5 |
39.0 |
14.0 |
134.5 |
9 |
干三排 |
13.0 |
39.0 |
16.6 |
24.2 |
79.8 |
10 |
青胥沟 |
14.68 |
44.04 |
18.7 |
6.3 |
69.04 |
11 |
中店沟 |
6.52 |
18.4 |
8.8 |
3.2 |
30.4 |
合计 |
142.25 |
447.04 |
196.5 |
86 |
729.54 |
本规划中重点治理对象主要包括风沙片区治理和河道生态治理等,规划期内总治理面积13.30km2,其中,近期(2016-2020年)规划治理面积9.3km2,中期(2021-2025年)规划治理面积2.0km2,远期(2026-2030年)规划2.0km2。具体风沙片区治理和河道生态治理详见表7.4-2。
表7.4-2 重点治理项目综合治理规模
重点工程 |
治理措施(km2) |
规划期 治理面积(km2) |
||
近期 (2016-2020年) ()
|
中期 (2021-2025年)年)
|
远期 (2026-2030年)年)
|
||
青城镇风沙片区治理工程 |
2.0 |
|
|
2.0 |
黑里寨风沙片区治理工程 |
|
2.0 |
|
2.0 |
木李镇风沙片区治理工程 |
|
|
2.0 |
2.0 |
河道治理工程 |
7.3 |
|
|
7.3 |
合计 |
9.3 |
2.0 |
2.0 |
13.3 |
水土保持工作涉及规划、预防、治理、监管、执法等工作,做好规划、提前预防、高效治理、加强监管、严格执法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内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基本手段,必须建立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中心的高效协调的综合监督管理机制。水土保持综合监督管理是从水土保持法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律职责,是依法行政的集中体现,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内容,也是探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致富之路的必然要求。高效协调的综合管理机制是实现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体现。
高青县水土保持工作的综合监管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为重点,以完善水土保持监管组织机构建设为基础,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监管能力和技术推广示范工作,有效控制人为水土流失,不断提高水土流失防治水平和效益。
(1)根据水土保持法和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规定,实行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明确考核和奖惩制度实施的范围和内容,包括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水土保持投入和防治任务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等情况。
(2)研究确立有关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建设、矿产资源开采、城镇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农业开发、旅游景区建设等方面的规划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的具体管理制度,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水土保持评价,编写水土保持篇章。对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
(3)做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建立水土保持规划跟踪督查制度,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全面分析规划实施成效,总结经验问题,并对后续实施内容提出完善建议。
水土流失预防工作的监管内容包括:开展在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地区以及水土流失严重的防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或活动等限制行为的监控工作,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与实施工作情况。
为此,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禁止开垦、开发植物保护带的区域划定及管理制度制定;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地区划定与管理制度制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及验收制度制定等。
1、禁止开垦、开发植物保护带的区域划定及管理制度制定
应根据水土保持法及地方法规有关规定,在国家宏观管理规定的指导下,制定划分方案,落实划定植物保护带范围,并制定相应管理制度。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制度制定
对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重点抓好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报与审批,建立健全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制度。
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制度
建立健全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制度,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实施、同时投产使用;建设单位及时提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申请;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水土流失治理情况的监管内容包括:地方人民政府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和使用情况;鼓励公共参与治理有关资金、技术、税收扶持工作情况等。
配合上述监管内容,应建立或完善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与管理、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和使用等制度。
1、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
水土保持生态补偿制度建设是国家生态补偿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加大水土保持投入、确保水土保持功能得以可持续维护的重要措施、水源涵养、水质维护、生态维护等主导功能的重要区域。
2、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与管理制度
建立和完善国家级省级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管理制度,完善规划技术标准和技术审查规定;完善以国家投资为主导,吸纳社会和个人投资等的投入机制;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理、公众参与、村民自建等制度;完善建成水土保持设施管护责任及乡规民约制度。进一步理顺计划下达、实施方案审批、工程验收等程序,做到监管并重,着力落实管护责任,保障水土保持治理各项措施功能正常发挥。
3、规范水土保持补偿征收和使用
严格执行和规范水土补偿费征收管理。根据国家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结合山东省制定出台的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收费标准,同时明确缴纳程序,严格按规定用好水土保持补偿费,严格查处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缴纳、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重点是生产建设项目的监测。高青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水土保持方案对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进行监督管理。监测单位根据相关规程、规范和水保方案编制监测实施方案并开展监测工作,监测成果应定期报送建设单位和高青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最终的监测专项报告作为监督检查和验收达标的依据之一。监测工作应提前进行,注重背景值的监测、施工过程中的情况监测、完工后的效益监测等。
根据《淄博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拟在常家镇建设风蚀观测场一处开展常规监测,对该常规监测点水土保持监测的监管内容包括:地方政府有关水土保持监测经费落实情况,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与定期公告情况。
配合上述监测内容,应建立或完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及公告制度,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监测监督和评判制度等。
水土流失防治的宏观战略决策、规划的制定、执法部门的监督和执法过程、综合防治措施的总体布局和实施等均需要及时、准确和全面的监测数据作为依据。当地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开展水土流失调查,并按照法定程序向社会公示调查结果。
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监督执法配套规定和制度,规范行政许可及其他各项监督管理工作;加大水政执法力度,严格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事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在现有水政执法体系中健全水土保持执法制度、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水土保持执法培训、增强水土保持执法效能、加强纠纷调查处理,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发生水土流失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建立健全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举报受理和处理工作管理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实行首问负责制。
根据《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省有关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前应当进行技术评估;对可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水土流失情况进行监测,不具备监测条件和能力的,应当委托水土保持监测机构进行监测;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实施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因此,水土保持技术服务情况的监管内容为水土保持设计、监理、监测、验收的所有技术服务单位。配合上述监管内容,应当完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计、监理、监测、验收技术服务监管机制。
经过多年的水土保持工作实践,高青县逐步探索并形成了符合本县水土流失特点、具有典型地域特色的综合防治模式及单项技术成果,在多年防沙治沙的技术储备中,已有一整套成功适宜当地风沙治理的技术与模式,工程建设中主要在种苗技术、沙化综合治理技术、效益评价技术、经济植物开发利用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等方面提高科技含量。坚持水土保持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体制创新,服务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以科技创新为手段,以新技术应用为突破口,以开发引进、科技示范和推广应用为重点,更新观念,深化改革,加快水土保持知识更新、技术更新和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全县水土保持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结合本地实际基础上,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以生态经济学、景观生态学和系统工程学原理作指导,以高新技术为支撑,以科技创新为主要手段,以科研实验、技术推广、示范教学、宣传培训、生态旅游为重点,建立包括科学实验、科技展示、成果推广、技术辐射四大功能的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为高青县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提供技术支撑,为水土流失治理提供科学依据,使之成为水土保持科研实验场所、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基地,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窗口,最终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全面增长。
水土保持科普、宣传和教育是水土保持新技术推广实施的重要前期工作,需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内容灵活、力求实效。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完善宣传平台建设,重视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等传统信息传播方式,加强信息化时代网络和移动终端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建设;二是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保法修订纪念日、山东水土保持条例颁布纪念日等节点,制定水土保持宣传方案,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宣传选题选材,提升宣传效果;三是研究制定不同受众的水土保持科普教育读本,为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推进水土保持中小学教育提供图文并茂、形象生动的水保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材料;四是实现水土保持科普教育全面展开,在推动水土保持科普教育进党校的基础上,同时进学校进课堂、进社区、进农村;五是面向基层科研和业务单位定期开展技术骨干科技培训,提高基层一线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宣传意识,强化日常业务宣传,向社会公众方便迅捷的提供水土保持水土保持信息和技术服务。
县级水土保持部门的正确决策是水土保持规划工作成功实施的基本前提。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必须充分发扬民主,改进公众参与方式,推进规划的社会化程度,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建立水土保持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的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完善专家咨询和技术审查制度,对因决策失误造成水土保持工作的延滞和成效不彰行为实行问责。
完善监管制度和落实水土保持机构监管任务,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督执法人员定期培训与考核,研究制定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方案。以全过程监管为核心,加强政务公开,增加监管透明度,提高实时即时监控和处置能力,有效管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设计、施工、监测、监理、验收评估等市场行为。着力抓好水土保持监管能力建设,配套调查取证等执法装备。强化水土保持宣传,建设和完善宣传教育平台,充分利用网络新技术,向社会公众方便迅捷提供水土保持信息。
根据《全国水土保持信息化规划(2011~2020年)》以及水利部颁布的省级水土保持信息系统建设基本技术要求,结合天地一体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对开发建设项目入库做好监督工作,配合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天地一体化监督管理工作,实现高青县水土保持项目的实时监控。
充分利用高青县门户网站做好水土保持宣传教育、信息发布、经验交流;利用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窗口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动态监管;利用移动终端技术建立高青水土保持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即时展示平台,实现水土保持业务的多平台、多用户群的及时交流;结合生产建设项目监管示范工作,完善高青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实现生产建设项目扰动范围及监督、检查、整改落实等情况信息的即时上传、交换和共享。
高青县水土保持规划实施进度安排遵循的原则:
1、区分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的原则。针对全县水土流失量大面广、流失程度不均的特点,在现有的投入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速度新常态下,科学筹划,有步骤地推进全市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
2、坚持政府主导、系统治理的原则。即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大力推进水、田、林、路、沟、村系统治理,在高效发挥利用省级财政资金主导作用的同时,积极开拓引导利用民营资金投入水土流失治理。
3、实施防治并举、注重效益的原则。在进度安排上优先考虑水土流失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影响较大,通过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能够明显提升生产生活质量的民生工程。
基于以上进度安排原则,对高青县水土保持规划近期(至2020年)、中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0年)的实施项目进行排序,并合理确定近期预防、治理项目的规模的分布。
近期安排的项目主要为青城镇风沙片区治理工程和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近期实施的项目安排中还包括生产建设项目集中区监测;以及综合监管中的监管、社会服务、宣传教育能力建设,标准体系等基础平台建设,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等内容。
(1)投资匡算原则
本规划投资匡算采用综合指标法进行匡算投资,即省财政资金项目近期重点工程的投入水平匡算近期重点工程的投资,进而根据规划目标推算项目的投资总额,同时列支综合监督管理等费用。具体建设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
(2)近期(2016-2020年)匡算投资
根据投资款算原则,确定近期匡算总投资190万元,预防保护投入标准为20万/km2,治理投入标准为50万元/km²。
(3)中期(2021-2025年)匡算投资
根据中期规划,并结合综合监管,匡算远期总投资190万元。
(4)远期(2026-2030年)匡算投资
根据远期规划,并结合综合监管,匡算远期总投资190万元。
规划总投资表详见表9.3-1。
表9.3-1 水土保持规划匡算投资表
序号 |
项目 |
数量(km2) |
近期匡算投资(2016-2020年) |
中期匡算投资 (2021-2025年) |
远期匡算投资(2026-2030年) |
一 |
预防规划 |
6.0 |
40 |
40 |
40 |
(1) |
北部平原防风固沙区 |
4.0 |
30 |
20 |
30 |
|
防护林建设 |
2.0 |
10 |
10 |
20 |
|
盐碱地改良 |
2.0 |
20 |
10 |
10 |
(2) |
南部平原人居环境区 |
2.0 |
10 |
20 |
10 |
|
农村环境整治 |
2.0 |
10 |
20 |
10 |
二 |
治理规划 |
13.3 |
100 |
100 |
100 |
(1) |
青城镇风沙片区治理工程 |
2.0 |
100 |
|
|
(2) |
黑里寨镇风沙片区治理工程 |
2.0 |
|
100 |
|
(3) |
木李镇风沙片区治理工程 |
2.0 |
|
|
100 |
(4) |
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
7.3 |
已列入专项计划,本规划不计投资 |
|
|
三 |
综合监管 |
|
50 |
50 |
50 |
(1) |
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
|
20 |
20 |
20 |
(2) |
科技支撑 |
|
15 |
15 |
15 |
(3) |
基础设施建设 |
|
5 |
5 |
5 |
(4) |
信息化建设 |
|
10 |
10 |
10 |
合计 |
|
190 |
190 |
190 |
高青县水土保持规划的实施,不仅关系到当地防洪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而且是破解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战略选择。水土保持规划是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的基础和龙头,是依法防治水土流失的重要依据,是指导高青县今后15年水土保持工作的有序开展的纲领性文件,是新形势下水土保持工作的必然要求,对于推进高青县水土保持事业长远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根据《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效益计算方法》(GB/T15774-2008)、《防护林生态效益评价技术规范》,结合有关参考成果,拟定水土保持措施防风固沙、蓄水保土效益定额,根据规划近期建设内容和措施量,定量分析规划实施的蓄水保土效益。
1、防风固沙
根据研究,农田防护林不仅可以起到防风固沙的作用,还可以改善土壤机械组成、影响土壤容重和孔隙度,保持土壤湿度,降低土壤可蚀性,防治风力侵蚀,促进农作物增产增收,防风固沙效益显著。
2、蓄水效益
根据规划,近期(2020年)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约11.3km²,其中预防保护面积2.0km2,防护林建设2.0km2,绿化面积4.47km2,生态修复1.97km2,生态护岸0.86km2;中期(2025年)防护林建设2.0km2;远期(2030年)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面积约19.3km²。
按照水土保持林草400m³/hm²、生态修复100m³/hm²的蓄水定额测算,经测算,各项措施全部实施完毕并正常发挥效益后,可新增蓄水效益31.29万m³。
3、保土效益
根据以上分析的工程量,采用水土保持林草植被20t/hm²、生态修复工程10t/hm²的保土定额测算,各项措施全部实施完毕并正常发挥效益后,可新增保土效益2.06万t。
通过水土资源的保护与治理,夯实了农业经济发展基础。水土保持工程可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和土地生产力,增加降水资源有效利用和抵御干旱能力,改善农业耕作条件和增强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林特色产业发展、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依据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效果调查和相关规划资料估算,盐碱地改良工程实施后的经济效果,栽培农作物(小麦)单位工程每年可增加产量2000kg/hm2、增加产值4000元/hm2以上;栽培防护林单位工程每年可增加产值2.5万元/hm2以上。
1、增加植被覆盖,改善生态环境
随着规划的实施,预期营造水土保持林草11.33km²,工程实施区域林草面积显著增加,不但增强水源涵养能力,同时促进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稳定性,可有效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运转。
2、减少泥沙下泄,减轻面源污染
有效减少土壤流失,缓解下游江河湖库的淤积,预期到2020年新增年保土能力0.5万t,同时减少氮、磷、钾、有机质等物质的流失,减轻下游水质污染和水体富营养化,面源污染得到一定控制。
3、提高治理程度,共建生态文明规划
近期(2020年)共完成水土流失防治规模11.3km²,各项措施全部实施完毕并达标正常发挥效益后,水土资源得到高效保护和利用,防灾减灾预防保护功能显著增强,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长足进步。
水土保持规划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水土资源承载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水土保持体系在治理措施配置原则上,以保护和合理利用开发水土资源为基础,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合理安排工程、生物、蓄水保土三大水土保持措施,调整种植结构,加强监督管理,在抓好粮食生产的同时,促进农、林、牧、副、渔的全面发展,建设好经济作物生产基地,有效的优化了农村产业结构。
水土保持规划实施后,将大大减轻干旱、洪涝等灾害,改善生态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能够有效保障居民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高青县经济社会的稳步快速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保障和推动功能,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等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能力。
规划实施后的社会效益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可以增加群众收入,加快群众致富的步伐,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促进社会稳定;
(2)项目建设的辐射和带动,将促进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的全面开展;
(3)提高土地的产出率,实现农业的优质、高产、高效,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农业生产结构,提高劳动生产率,使人口、环境与经济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4)进一步提高公众参与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能力,政府信息公开更加规范、更加有时效性,政府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一是县政府及其各有关部门应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和执行基本国策的要求出发,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统筹兼顾原则,充分认识水土保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力推进,周密部署,明确规划内容和项目的年度具体进度目标,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二是注重多部门联合,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县政府及各个水土保持有关部门应明确和履行各自有关的水土保持职责。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自责,密切配合,协同综合防治水土流失。各个行业主管部门在制定行业经济发展规划时,要统筹考虑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
三是建立和健全各级协调机构,形成县、镇(街道)、村分级管理和上下互动的良性推进机制,并有专人分管负责,强化上下级之间的纵向联系。在水土保持规划指导下,依法全面做好水土保持执法监督、综合预防和治理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水保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与政策,以确保监督管理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延续性,强化监督,严格执法,依法查处违反水土保持法规的行为,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做好人为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服务意识和生态意识,规范行政法行为,依法行政。
二是规范和认真编制各个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计划,建立任务到村、责任到镇、县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的水土流失防治工作责任制,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落实项目实施所需的资金和劳动力来源,公示工程建设、建立、资金支配等信息,严把质量关、进度关和验收关。
三是实行水土保持投工承诺制,是群众自觉自愿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和管理,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和建后管护责任的落实,巩固工程治理成果。
水土保持是一项投资较大、效益长远的公益事业,需在县政府、水务局的统一领导下和协调下,以水土保持规划指导全局,建立并强化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投资机制。
一是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把防止水土流失目标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生态建设规划,安排必要的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加强对水土保持的投入。
二是结合高青县实际状况,充分利用良好的生态文明建设环境氛围,积极做好水土保持前期工作和项目储备,积极争取省级、国家级等投资,加大上级政府对水土保持的投入力度。
三是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并依靠群众、企业投劳投资,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吸引各界参与到水土流失的预防与治理工作中,形成“群众自力更生为主,国家适当予以扶持”的水土保持投资体制。
四是合理高效的利用水土保持补偿费,加强使用管理工作,使其在水土保持设施与管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一是结合高青县实际状况,加强各层次水土保持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提高水土保持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学习其他地区水土保持技术服务体系,为水土保持工作提供技术和服务保障。
二是加强与外界同行业经验交流,与其他相关行业的技术交流,因地制宜,大力推广耕作技术等,实行科学管理,提高治理效益。
三是推进综合治理、重点治理、科学治理、创新治理,探索生态经济特色产业型、生态经济特色景观性等生态建设新模式,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起到典型示范作用。
附表1 高青县气象特征表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项目区 |
备注 |
1 |
多年平均气温 |
℃ |
12.9 |
|
2 |
极端最高气温 |
℃ |
40.9 |
1968年6月11日 |
3 |
极端最低气温 |
℃ |
-22.7 |
1979年2月1日 |
4 |
≥10℃积温 |
℃ |
4624.4 |
|
5 |
蒸发量 |
mm |
1628.5 |
|
6 |
多年平均降雨量 |
mm |
598.1 |
|
7 |
年日照时数 |
h |
2554.5 |
|
8 |
历年平均无霜期 |
天 |
210 |
|
9 |
平均雨水径流系数 |
mm |
0.6 |
|
10 |
全年主导风 |
- |
西南风 |
|
11 |
多年平均风速 |
m/s |
3.1 |
|
12 |
大风日数 |
天 |
29 |
|
13 |
最大冻土深度 |
cm |
小于50 |
|
附表2 土地利用情况占地一览表 单位:Km2
行政区划 |
区划面积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草地 |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
交通运输用地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
其他土地 |
高青县 |
830.75 |
522.69 |
9.95 |
40.34 |
8.98 |
99.74 |
32.01 |
103.7 |
13.33 |
田镇街道办事处 |
84 |
45.25 |
1.21 |
6.82 |
0.73 |
18.19 |
4.06 |
6.5 |
1.24 |
青城镇 |
77.21 |
51.63 |
0.29 |
2.14 |
1.46 |
8.7 |
3.05 |
8.58 |
1.36 |
高城镇 |
126.46 |
83.63 |
1.61 |
7.93 |
0.42 |
13.56 |
5 |
12.71 |
1.6 |
唐坊镇 |
96.66 |
65.52 |
1.02 |
4.1 |
1.05 |
9.46 |
3.75 |
10.89 |
0.87 |
木李镇 |
73 |
45.35 |
0.26 |
1.32 |
1.58 |
7.06 |
2.65 |
12.91 |
1.87 |
常家镇 |
90.3 |
49 |
1.04 |
3.87 |
1.63 |
12.23 |
3.35 |
17.21 |
1.97 |
花沟镇 |
117.29 |
80.43 |
1.74 |
8.73 |
0.1 |
11.32 |
3.81 |
9.78 |
1.38 |
黑里寨镇 |
94.61 |
63.26 |
2.7 |
3.52 |
1.17 |
9.44 |
3.13 |
9.76 |
1.63 |
芦湖街道办事处 |
71.21 |
38.62 |
0.08 |
1.91 |
0.84 |
9.78 |
3.21 |
15.36 |
1.41 |
附表3 高青县水土保持区划成果表
所属全国水土保持区划 |
全县水土保持区划 |
涉及行政区划 |
||
一级分区 |
二级分区 |
三级分区 |
四级分区 |
|
Ⅲ北方土石山区 |
Ⅲ-56华北平原区 |
Ⅲ-5-3fn黄泛平原防沙农田防护区 |
北部平原防风固沙区
|
青城镇、木李镇、黑里寨镇, 芦湖街道办事处、常家镇 |
南部平原人居环境维护区
|
花沟镇、高城镇、唐坊镇 田镇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