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水利局
标题: 《淄博市水土保持条例(草案)》立法调研会议
索引号: 113703224932139946/2024-544004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4-25 发布机构: 高青县水利局

《淄博市水土保持条例(草案)》立法调研会议

发布日期: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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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3月28日

会议地点:高青县政府四楼会议室

会议议题:《淄博市水土保持条例(草案)》立法工作调研

会议内容:《淄博市水土保持条例(草案)》立法调研,以召开座谈会及实地调研方式进行。下午14:30实地调研;15:30召开座谈会。

(一)召开座谈会

1. 我市水土保持工作需要通过立法解决的问题;

2. 做好我市水土保持工作需要强化的制度措施;

3. 《条例(草案)》关于管理体制、职责分工的规定,能否适应当前及以后我市水土保持工作的实际需要;

4. 对《条例(草案)》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或者建议。

(二)实地调研项目

1. 高青县水土保持典型生产建设项目(山东隆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2. 高青县天鹅湖温泉国际慢城(2014年度省级水土保持项目高青县常家镇风沙片治理工程)。

会议人员:淄博市人大、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市水利事业服务中心,我县人大、县司法、水利、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行政审批服务、税务、发展改革、教育、科学技术、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审计、城市管理、黄河河务、田镇街道办、芦湖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企业负责人参会。

会议效果:县水利局协调做好了会务对接,并做好会议签到、书面发言材料收集、分发等工作。

通过市县领导、有关部门实地调研高青县水土保持项目,对我县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给予高度评价,通过水土流失治理,进一步提高了我县水土资源高效保护和利用,生态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明显。

通过召开座谈会,了解了我县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条例(草案)》关于管理体制、职责分工的规定是否适当,与会人员对《条例(草案)》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或者建议,为下一步《条例(草案)》的出台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