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高青县水利局实施完成水土流失治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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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4932139946/2024-5439519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4-04-05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水利局 |
我县坚持水土保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努力实现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在分析我县水土保持现状和水土流失现场勘查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编制完成了《高青县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以下简称《规划》),2018年3月19日,县政府予以批复。
2023年我县认真贯彻执行《规划》要求,完成了0.5平方公里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和1.5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预防保护任务。通过水土流失治理,进一步提高了我县水土资源高效保护和利用,生态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