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提升黄河防汛安全的建议》的答复(县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委员第037号提案)
县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
037
建议人: 曹刚、王媛媛、袁红艳、王学雷
主办单位: 高青县水利局
答复时间: 2025-07-31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曹刚、王媛媛、袁红艳、王学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黄河防汛安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我局制定了河道巡查计划,每月定期对县管河道进行巡查,对在巡查中发现影响河道行洪的问题及时解决。在河道巡查过程中,若发现水事违法行为及时报告水行政执法部门,并派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水事违法行为;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整合执法力量,按照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对全县开展执法检查,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联合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水事违法行为及时制止。

2.汛期县防指采取指挥长带班制度,各镇街道办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随时待命,做到一旦

发生险情能够快速、科学、有效处置。实行每周五下午主要防指成员单位定期会商机制,对汛期易涝点、风险点进行安排部署。强降雨、台风期间,及时会商研判,提升应急响应级别。组织气象、综合行政执法、应急、水利等部门会商研判,落实防御措施,同时根据应急响应要求,实施水利、气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的联合值班和集中办公。

感谢政协委员对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以提案办理为契机,持续提升防汛与河道行洪安全保障水平,为防洪安全和水生态保护提供坚实支撑。

 

 

 高青县水利局

                                2025年7月31日

存在问题:我县自建国以来,黄河已有40多年没有发生过超万洪水,很多群众(包括行政人员)都没有经历过真正的大洪水,不同程度上存在防汛意识淡薄,对防汛职责及洪水危害等缺乏形象化、具体化认知。 建议:三是水利部门要配合黄河河务部门持续开展河湖管理水行政执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持续推进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确保河道行洪畅通。六是防汛工作机制启动后,全县各级要进入防汛“实战状态”,严格执行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洪水,各级要按照预案组织好险情的先期处置,确保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