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水利局
曹刚、王媛媛、袁红艳、王学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黄河防汛安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我局制定了河道巡查计划,每月定期对县管河道进行巡查,对在巡查中发现影响河道行洪的问题及时解决。在河道巡查过程中,若发现水事违法行为及时报告水行政执法部门,并派人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水事违法行为;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整合执法力量,按照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对全县开展执法检查,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联合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水事违法行为及时制止。
2.汛期县防指采取指挥长带班制度,各镇街道办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随时待命,做到一旦
发生险情能够快速、科学、有效处置。实行每周五下午主要防指成员单位定期会商机制,对汛期易涝点、风险点进行安排部署。强降雨、台风期间,及时会商研判,提升应急响应级别。组织气象、综合行政执法、应急、水利等部门会商研判,落实防御措施,同时根据应急响应要求,实施水利、气象、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的联合值班和集中办公。
感谢政协委员对水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以提案办理为契机,持续提升防汛与河道行洪安全保障水平,为防洪安全和水生态保护提供坚实支撑。
高青县水利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