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议》的答复(县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018-1号提案)
县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
018-1
建议人: 朱晓平
主办单位: 高青县水利局
答复时间: 2025-07-31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朱晓平代表: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议》收悉,现就水利工程建设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先后实施引黄灌区节水工程、马扎子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进一步提升了灌区骨干工程和部分末级渠系的水利设施配套水平,有效改善了灌区灌溉条件。通过聘请专业管护单位每年对骨干工程进行维修养护,确保水利设施安全运行,正常、持久发挥效益。同时每年对骨干工程进行清淤,确保渠道畅通无阻。

尊敬的朱晓平代表,您提出的建议对我局今后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和建议,我局将结合自身职能,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配合相关部门,持续做好农田沟渠整治和平原涝区治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农田水利设施配套水平,全力保障粮食安全。

 

 

高青县水利局

                                2025年7月31日

建议:一是清淤整治末级渠系。政府组织专项行动,安排专项资金,对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进行全面清淤、修复与扩建,建立定期巡查维护制度,明确责任主体,确保渠道畅通,提高水资源输送效率,保障农田灌溉用水求,增强农业应对极端天气能力。二是更新改造小型水利设施。设立小型水利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基金,通过财政补贴、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筹集资金,对老旧设施进行修缮、更新与升级,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提高设施性能与耐久性,同时鼓励农民参与设施日常维护,给予适当劳务补贴,确保小型水利设施正常运行,提升灌溉效率。三是多元化筹集维护资金。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除财政投入外,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补贴、发行地方水利债券;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原则,合理征收农田水利设施水费,专项用于设施维护;探索引入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企业捐赠、设施冠名权出让等形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缓解财政压力,保障设施维护资金充足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