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水利局
标题: 高青县水利局行政执法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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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19-12-18 发布机构: 高青县水利局

高青县水利局行政执法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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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水利局行政执法工作职责

 

1、执行水利公安联动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策部署,对各类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

2、开展水利公安联合巡查工作,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利工程、河道、水土保持、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设施。

3、对涉嫌违反《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水事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立案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各联动执法工作室在职责范围内开展日常执法巡查工作,强化执法监督力度,协调配合联动执法办公室对水事违法案件、涉水刑事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5. 宣传贯彻《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公民、法人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各界的守法意识和法制观念。

6、完成水利公安联动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应当依法履行的职责和工作。

 

 

 

 

高青县水利局行政执法人员工作守则

 

爱岗敬业     忠于职守

认真负责     务实创新

依法行政     公正公开

严格执法     热情服务

廉洁勤政     便民高效

 

 

 

 

 

 

 

 

 

 

 

 

 

 

 

高青县水利局行政执法执法人员

行为规范

 

一、勤政为民。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钻研业务,甘于奉献。自觉做人民公仆,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严格执法。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发行职责,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三、务实创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大胆开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清正廉洁。克己奉公,秉公办事,遵守纪律,不徇私情,不滥用职权,不以权谋私。

五、仪表端正。统一着装,衣帽整洁,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女性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化妆、佩戴饰品。

六、热情礼貌。对待办事群众要主动热情,态度诚恳,服务周到,接待服务对象做到来有应声、去有送声

 

 

 

 

 

 

 

高青县水利局行政执法

文明服务六项承诺

 

一、坚持政务公开原则。向社会公开水行政执法办案程序及水利规费征收依据、标准。

二、积极肝癌不法律、法规社会宣传及咨询服务工作。

三、坚持文明执法及便民原则,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在执法收费中杜绝不文明行为发生。

四、提高行政效能,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岗位目标责任制、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报备制、交通考评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

五、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征费工作,不得滥收费、乱罚款。

六、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投诉电话:6962141-309

 

 

 

 

 

文明服务承诺制度

坚持政务公开原则,向社会公开执法办案程序。积极开展法律、法规社会宣传及咨询服务工作。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合法、高效的原则,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在执法工作中杜绝不文明行为发生。

提高行政效能,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

坚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开展执法工作,不得滥收费、乱罚款。

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举报投诉电话:6962141-309  386

                   

 

 

 

 

 

 

 

 

 

高青县水利局水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流程图


 

 

 

高青县水利局、公安局联动执法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周克建   县公安局副局长

        董梅青   县水利局副局长

      

副组长:张洪玉  县公安局直属大队大队长

马辉青   县水利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赵景山   县公安局直属大队教导员

             县水利局水政科科长

 

成  员:胡开祥   县水利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董红兵   县水利局执法大队执法人员

       

 

 

 

 

 

 

 

 

水政执法文明服务承诺

 

一、水政监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一律着水政监察标志服装,并向当事人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规范用语,文明执法。

二、水政监察人员一律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法集体或个人的宴请,不接受工作对象的任何礼品。

三、公开水事案件办理审批程序,以及各项规费征收标准。

四、巡查发现的水事违法案件立即办理,举报的水事违法案件24小时内作出反应,案件按办后,15日内有明确结果(含移送司法部门),并将结果告之举报人,依法对举报人采取保护和保密措施。

五、开展水事咨询服务,热情接待接待各界的监督,耐心解答水事执法工作中的有关法律问题。

六、坚决杜绝以权谋私现象,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勤政的规定,杜绝卡、拿、索、要等现象。

七、在水政监察过程中,要坚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八、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受理社会各界对水政监察人员违法现象的投诉,严格执行登记制度,3日内答复投诉受理情况,15日内公布处理结果。

 

举报电话:6962141-309  386

 

 

高青县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序号

姓名

性别

所属部门(单位)

职务

执法证号

备注

1

董梅青

高青县水利局

副局长

03-012855


2

石涛

水利局水政科

科长

03-012864


3

马辉青

水利局执法大队

大队长

03-012866


4

胡开祥

水利局执法大队

副大队长

03-012869


5

张新峰

水利局水政科

副科长

03-012865


6

李慧勇

水利局水政科

副科长

03-012868


7

徐静

水利局水政科


03-014375


8

董红兵

水利局执法大队


03-014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