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水利局
标题: 高青县水利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4932139946/2024-541267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05 发布机构: 高青县水利局

高青县水利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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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县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高青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水利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法治高青、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求,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水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法治环境。根据《中共高青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求》《高青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办法》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县水利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突出位置,将该项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了目标责任考核和绩效考核;根据人事变动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了高青县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进一步明确了负责法治工作的机构和人员;依托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面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的学习,积极践行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和治水新思路,切实发挥水利法治在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中的引领、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

(二)以党建引领为导向,塑造水利新形象

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通过“打卡初心路、建功新时代”现场教育、党史知识竞赛等一系列活动,擦亮“水润高青”党建品牌,用党建高质量推动水利发展高质量;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开展“一把手”带头讲廉政课、党员干部廉政谈话、“廉洁从家出发”等活动,让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进行全面洗礼,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苗头性问题,预防了腐败现象。

(三)强化水政执法,全力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

一是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逐步加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法律知识和实践技能教育和培训,努力打造一支法律素质过硬的行政执法人员队伍。二是行政执法行为逐步规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用语标准、流程标准和文书标准,在立案查处的案件中都做到一案一卷,通过高青县行政执法网络运行平台对水事案件的执行情况进行公示,通过行政执法统计平台对日常的巡查和执法相关数据进行及时统计上报,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显著提升。三是行政执法力度逐步加强。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巡查管理要求,重点查处破坏水利工程和非法占用河堤的行为,对多起违规搭建、占用河堤等行为给予纠正和制止,责令其拆除了违建设施并恢复原状。四是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实施高青县水资源联合执法检查三年行动(2023-2025年),对全县范围内取用排水户开展执法检查,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5、6月,联合县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分两组开展集中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120家,发现问题企业23家,涉及问题5类,立案查处3家,问题企业均已整改到位。五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逐步深入。及时排查在水利项目承建或招投标过程中,是否有发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黑恶势力;在实施水利项目过程中,是否有发生对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进行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及时向县扫黑办报送涉黑涉恶线索摸排统计表。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学法普法,全力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了《高青县水利局“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方案》,确定了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明确了责任清单,进一步建立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普法责任,引导全局增强法治观念,树立法治信仰。二是坚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今年3月22日是第二十九届“世界水日”,3月22 --28日是第三十四届“中国水周”,我局紧密围绕宣传主题,按照上级安排,在高青电视台黄金时间滚动播出“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宣传口号;在局机关办公楼悬挂宣传横幅,利用LED大屏幕播放相关宣传短片和宣传图片;利用微信公众号加强对“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的宣传;在环城水系、李官湿地、水利风景区制作永久性宣传栏;在华盛商场等人流密集处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画和宣传单,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在“最高青”文明实践志愿活动中进行广泛宣传。

(二)强化制度执行,全面规范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行为

一是“双随机、一公开”落实到位。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自觉性,同时 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和“信用中国(山东淄博)”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检查对象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二是水利系统行政执法和监管检查自查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市局要求进行了认真自查,填报“水利系统行政执法和监管检查相关情况统计表”及“本辖区行政处罚、监管检查目录清单。三是政务公开制度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切实提高公众知晓度,接受社会监督,在政务服务平台及时录入公开了相关政务信息,并实行动态更新调整,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促进政民互动,积极打造“阳光政务”。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我局水行政执法人员非法律专业,专业素养有待进一步加强,履行各自工作职责的自觉性和创新意识不强,与推进水行政执法工作更快更好落实要求有差距。

(二)执法人员、装备的配备有待进一步增强。近年来,随着水利行业强监管的不断深入,水行政执法机构承担的执法任务越来越重,我局能够参与执法人员仅 5人。日常案件调查、文书制作、文书送达等繁重的执法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支撑和执法保障,因办案人员不足,缺少固定执法车辆和装备,案件办结效率受到影响。

(三)水执法体系不健全。目前,全县水执法体系涉及水利部门负责取用水监管、环保部门负责污水排放计量、税务部门负责水资源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污水处理费、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取水许可、河务部门负责黄河河道执法等,在日常工作中,部门联动机制不健全,工作合力不足。比如,对涉水企业监管中,比对取水量和排水量,涉及水利、环保两个部门,目前联动机制仍不完善。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计划安排

(一)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制度、水利法律知识考核制度、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等制度。建立完善取水许可制度、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制度,使我县水利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二)加强制度建设。制定推进依法行政总体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工作实际,不断调查摸底、分析研究,在原有各类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细化工作,对工作职责、巡查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作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做到以目标来衡量,用制度来约束,以考核来保证,确保实现用制度来管人管事。

(三)进一步加强水行政行为监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淄博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严格界定办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的身份和条件。运用全市行政执法网络运行系统办理行政处罚案件,适用水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准确。制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并认真落实。

(四)进一步加大水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为在实际的执法过程中,能够正确运用水法律、法规,不给违法者可乘之机,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水法律、法规,并将个人在执法过程的经验与教训进行交流,取长补短,共同促进与提高。

(五)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黑除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势头,不仅要靠阶段性的项目斗争,更要靠健全日常性的打击预防长效机制,继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完善水利系统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始终保持对涉水黑恶势力的严打态势,确保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快速有序的进行,打造安全的水事环境。

(六)进一步做好“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水利普法等一系列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微信公众号、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开展问卷调查等手段进行水利普法和水情宣传。开展“六进”活动,深入各机关、社区、学校、家庭、企业、农村广泛宣传节水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