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水利局
标题: 关于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高青县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执行效果评估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4932139946/2023-540047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30 发布机构: 高青县水利局

关于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高青县地下水超采治理项目”执行效果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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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水源置换工程:河道拓宽扩挖18.019km,新建泥结石管理道路 14.55km,配套桥涵建筑物 52座,护砌 1.33km,草皮护坡 17.62 万 ㎡,更换启闭机3套。

(二)深井关停工程:2022年度高青县已关停深层机井101眼,其中封填29眼,封存备用70眼,改为监测井2眼。

二、专项工程和工作完成情况

(一)环境保护工程

工程施工期间对各扬尘点及施工现场、道路定期进行洒水及清扫,粉尘性材料集中存放、裸土进行覆盖;运输土方过程中采取篷布全覆盖、车辆冲洗等措施,防止土料散落引发扬尘;沿线安装环保监测设备进行动态管理;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并进行了复耕、生态恢复。

(二)水土保持设施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弃土方运输至指定弃土区,土方运输由有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相应运输过程中的水土保持防治责任由参建单位承担,对运输车辆进行覆盖及清洗,防止沿途洒落;弃土场地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由参建单位负责,严格按照防治水土流失的要求,采取拦挡、覆盖等防护措施,确保堆置安全稳定。

工程实施过程中,及时对临时占地上的树木进行了移栽,耕地剥离表土集中堆放;工程结束后,及时对场地进行了平整,并植树、植草。

(三)工程建设档案情况

根据工程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参建单位配备了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对设计资料、合同文件、施工资料及往来文件、各类报告单等资料及时收集整理装订立卷,为工程建设管理保存了详尽的档案资料。

三、工程验收情况

2023年8月19日,按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办法,建设单位组织对施工1标的单位工程验收工作,8月21日组织对施工2标的单位工程验收工作,单位工程均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