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芦湖街道党工委 芦湖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布芦湖街道总河长、河长职责分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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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4932139946/2021-519718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10-08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水利局 |
芦发〔2021〕 8号
各委办站所,各管(社)区,各村,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的落实,现将街道河长职责分工公布如下。
一、总河长
卢汉春 党工委书记
徐继磊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二、街道级河长分工
1.黄 河(芦湖段):卢汉春 党工委书记
2.北支新河(芦湖段):徐继磊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3.杜姚沟(芦湖段): 张大千 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派出监察室主任
4.干一排(芦湖段): 赵 岩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 任、安环办主任
5.新支一排(芦湖段):张加玺 人大工作室主任
6.支三渠:郑 伟 党工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7.支一渠:杨 凯 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党建办主任
8.东干渠:于泽昕 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
9.支五渠:张志强 执法办副主任
10.支八渠:张新宝 办事处副主任、经济发展办主任
11.支十一渠:张 莹 办事处副主任、社会事务办主任
12.三号沟(芦湖段):于建民 办事处副主任(挂职)
13.支四渠:岳文双 司法所所长
14.支九渠:李 瑞 安环办副主任
15.支六渠:郑 岩 纪工委副书记、派出监察室副主任
16.支十二渠:张法军 教科文体卫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17、支七渠:马歌成 综治中心主任
18.支二渠: 杨宗海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三、村级河长分工
1.支六渠小安定行政村河长 张行永
2.支四渠赵店行政村河长 李 彬
3.支五渠湖东行政村河长 翟 翟
4.支七渠包福李行政村河长 李勇强
5.东干渠荷香行政村河长 索相才
6.黄河芦湖段新安行政村河长 魏培贤
7.支一渠、支二渠芦湖行政村河长 卢南社
8.支三渠稻香行政村河长 张泽峰
9.杜姚沟芦湖段大官行政村河长 徐 锐
10.杜姚沟芦湖段城苑行政村河长 董海峰
11.北支新河芦湖段寨子行政村河长 张东营
12.干一排芦湖段朱董行政村河长 董兴禄
13.支九渠耇士孙行政村河长 孙浦强
14.东干渠夏家楼行政村河长 李永波
15.新支一排芦湖段联兴行政村河长 孙泽亭
16.支八渠双于行政村河长 王广新
17.支十二渠龙兴行政村河长 王道强
18.三号沟芦湖段龙祥行政村河长 边洪海
19.新支一排芦湖段张道传行政村河长 张如杰
20.支十一渠马家行政村河长 董付光
21.东干渠霍刘行政村河长 张新田
四、河长职责
1.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全街道河湖管理保护和全街道河长制工作;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职责;研究解决河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2.街道级河长:分别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道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牵头组织相应河道的违法违规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负责协调明晰跨行政区域河道上下游、左右岸的管理责任,落实联防联控措施;负责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情况的督导、考核及问责。
3、村级河长:分别负责做好责任区域内河湖保护管理日常宣传工作;做好河流的日常巡查、信息上报、问题处置和结果反馈工作;配合河湖水环境治理工程征地、拆迁,积极做好环境保障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河道乱采乱挖、乱占乱建、乱倒乱堆、乱排污水等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非法行为,第一时间上报有关信息;积极配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各类涉水违法行为;负责辖区内河长制宣传牌、公示牌的保护、管理工作。
4、各级河长“有效巡查”:巡河时间与长度必须同时达到要求。镇级河湖长每月巡河湖不少于3次,河湖长巡河湖时间不少于15分钟,长度不少于300米;村级河湖长每月巡河湖不少于4次,巡河湖时间不少于10分钟,长度不少于200米。
芦湖街道党工委
芦湖街道办事处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