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水利局
标题: 高青县水利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索引号: 113703224932139946/2024-518806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2-23 发布机构: 高青县水利局

高青县水利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发布日期: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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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维护内容及要求

责任主体

时限要求

公开方式

机构职能

部门单位职能配置及内设机构

 

机构职能信息(包括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单位职责,领导姓名及分工,内设机构职责及联系方式,所属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县水利局办公室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并根据职能变化动态调整更新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部门职责任务清单

 

单位各科室职责任务清单

县水利局办公室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并根据职能变化动态调整更新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权责清单

 

本单位权责清单

链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高青县)相关栏目

淄博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公开

政策文件

部门文件

 

本单位制作的、主动公开的文件

县水利局办公室

登记编号之日起2日内在政府网站公开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政策解读

 

文件解读材料,需与对应政策文件双向关联

文件起草部门、单位

与所解读文件同步公开。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公示公告

 

 

公示公告信息

县水利局办公室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重大行政决策

意见征集

 

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征集相关信息(包括决策依据、决策草案、提出意见的渠道、意见征集截止日期)。涉及重大民生议题、企业经营发展、专业领域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征求意见

 

县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

草案形成后及时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予以说明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结果反馈

 

重大行政决策结果、重大行政决策意见采纳情况和相对集中的未予采纳的理由

县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

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之后,决策公开之前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重大行政决策

决策公开

 

重大行政决策结果(包括但不限于文件)。

县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执行效果评估

 

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相关信息

县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规划计划

专项规划

 

水利等涉及空间利用的专项规划脱密后的文本及图纸等

县水利局水资办、水保办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重要部署执行

政府工作报告任务执行情况

 

政府工作报告的任务分解、责任分工、进展成效、监督方式等信息

县水利局规建科

每季度首月15日前公开上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年度重点工作的阶段性进展或取得的成效、落实情况和后续举措等信息

县水利局规建科

每季度首月15日前公开上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民生实事工作进展情况

 

重点民生实事工作进展情况

县水利局规建科

每季度首月15日前公开上一季度工作进展情况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建议提案
办理

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的部门科室

部门科室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部答复后20个工作日内。全县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于每年“两会”召开后20日内公开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除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姓名、联系方式和抄送范围等外,原则上应全文公开。对部分涉及面较宽、情况较复杂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可采用摘要公开的方式,公开办理复文的主要内容)标题名称统一为:对xx次会议第xx号建议/提案的答复(建议/提案主要内容)

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的部门科室

 

答复建议和提案提出人1个月内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的部门科室

答复建议和提案提出人1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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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信息

财政预决算信息

 

部门预算信息、部门决算信息、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

县水利局财审科

在财政局批复其预决算及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公开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事故灾害类预案、社会安全事件类预案、自然灾害类预案和公共卫生事件类预案等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

县水利局行业监督科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获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预警信息

 

安全生产类、社会安全事件类、自然灾害类和公共卫生事件类预警信息

县水利局行业监督科

自该信息形成起24小时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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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情况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与应对结果等

县水利局行业监督科

自该信息形成起24小时内公开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社会信用体系

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处罚信息

县水利局水政与行政许可科

作出处罚决定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行政执法公示

 

 

事前公开

 

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包括行政执法类别、事项名称、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机构以及有关时限、救济渠道等信息)

《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高政字〔2019〕61号)规定的县级行政执法主体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并根据部门科室权力、责任事项变化动态调整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信息(包括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等信息)

《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高政字〔2019〕61号)规定的县级行政执法主体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并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更新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事项办理场所、联系方式、示范文本、办事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办理时限、监督方式、救济渠道等信息)

《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高政字〔2019〕61号)规定的县级行政执法主体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并根据指南内容变化情况及时更新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行政执法流程图

行政执法流程图(包括行政执法活动的步骤和环节等信息)

《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高政字〔2019〕61号)规定的县级行政执法主体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并根据执法流程变化情况及时更新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事后公开

执法结果

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包括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

《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高政字〔2019〕61号)规定的县级行政执法主体

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执法统计年报等

各单位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

《高青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知》(高政字〔2019〕61号)规定的县级行政执法主体

每年1月31前公开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生态环境

饮用水安全

供水厂出水安全状况

供水厂出水水质公示

县水利局办公室

每季度首月15日前,公开上一季度供水厂出水安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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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情况

 

 

河长制政策落实及工作推进情况

县河湖长制保障服务中心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指引

 

各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的工作细则、指引等

县水利局水政与许可科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内容涵盖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明确工作任务和参与部门科室)

县水利局水政与许可科

每年1月底前及时公开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

县水利局水政与许可科

及时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通过“双随机”方式抽查情况和结果

县水利局水政与许可科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在决定作出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执法结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优化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措施及工作动态等

县水利局办公室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重大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信息

 

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备案情况、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

县水利局规建科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县直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县直部门单位信息公开目录

县水利局办公室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并动态调整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其他公益类企业

供水

公开公司基本情况、岗位职责、工作规范、服务指南、服务热线、收费标准等信息

县丰源水务有限公司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并动态调整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政务公开组织管理

 

组织领导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相关文件;政务工作工作承担机构、专职人员

 

县水利局办公室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业务培训

 

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业务培训开展情况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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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推进

 

政务公开年度工作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县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和编排体系;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获取方式(包括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说明提出申请的方式即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说明);说明申请处理的情况并公开本单位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说明依申请公开的收费标准;说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信息(说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信息)、监督与救济渠道(说明监督与救济渠道信息,包括监督与救济渠道的机构名称、电话、传真、邮箱、办公地址、邮政编码、接待时间等信息)并提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

县水利局办公室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并动态调整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

县水利局办公室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并动态调整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县直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包括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0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情况;2.年度依申请公开情况;3.年度政府信息管理情况;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5.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监督保障内容;6.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7.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8.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9.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统计数据要准确无误并在年度报告中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相关数据、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相关数据进行分析,采用电子书、结构化展示、有声朗读等多种形式对年度报告进行展示,图文并茂,增强年度的可读性并提供年度报告下载

县水利局办公室

每年1月31日前向县政府办公室提交本单位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公开

“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