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水利局
标题: 高青县水务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4932139946/2009-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09-03-20 发布机构: 高青县水利局

高青县水务局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0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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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始,至2008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水务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中心路37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141;传真:0533-6962141)。

一、概述

2008年,高青县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08〕2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39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发〔2008〕17号)等文件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和需求导向,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进一步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完善制度机制,强力部署推进。国办发〔2008〕24号文件、鲁政办发〔2008〕39号文件和淄政办发〔2008〕17号文件下发后,我单位高度重视,出台了《2008年高青县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完善修订了《高青县水务局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公开事项、公开方式、责任单位等具体要求,就做好2008年政务公开作出部署,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加强公文公开属性管理,文件拟稿纸设有公开属性栏目,文件起草审核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时维护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信箱等栏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县水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条。

按照《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青县200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高政办发〔2008〕31号)要求,2008年,县水务局利用高青政务网等平台及时、主动公开了河湖保护等情况。利用水利窗口公开,共受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11件,办结率、好评率均为100%。利用高青县政务网、高青水务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主动公开12条。利用“政民互动”、“民生热线”等平台受理各类咨询、投诉、建议46条,办结率100%,做到了有诉必查、有查必果,件件有回音,项项有着落。

 

(一)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部署推动。局党组将深化政务公开、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生态写入2008年度工作报告,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局党组会议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议题;继续明确由副局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方面:按照《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高政办字〔2016〕14号)要求,在县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栏目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16年主动公开县政府承办的3件县人大代表建议、2件县政协委员提案的整体办理情况,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全文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对于申请的信息可以公开的,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对于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对于较为复杂的申请件,主动与申请人沟通,了解群众需求,避免因误解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08年,高青县水务局水务局21件,2007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申请内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供水、移民、灌区改造等方面。

申请处理情况:2008年共办结信息公开申请9件。在答复的申请中:

予以公开的办件有9件,占100 %;

部分公开的有0件,占0%;

不予公开的有0件

无法提供的办件有0件,占0%。

   
           2.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全县各级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3.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全县各级共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2件,其中:

结果维持0件,占0%;

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0件,其中: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0件(结果维持0件),占0%;

复议后起诉0件(其中,结果维持0件,结果纠正0件,其他结果0件),占0%。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召开了1次培训会,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

一是加强平台建设。强化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在门户网站新开设“领导信息”栏目,全面公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工作简历,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政务公开力度,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二是强化机构建设。

水务局2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其中1人专职,1人兼职。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工作考核。

二是强化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增33

4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增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减0

3

行政强制

3

减1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1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处理情况

2008年,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县水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过程中,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举报情况

2008年,我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0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距离,主要表现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政策解读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等。

2008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高青县水务局

200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