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高青县水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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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4932139946/2019-1643203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9-03-11 | 发布机构: | 高青县水务局 |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始,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高青县水务局联系(地址:高青县城中心路37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141;传真:0533-6962141)。
一、概述
2018年,高青县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39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政办发〔2018〕17号)等文件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和需求导向,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优化队伍建设。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单位领导分工。进一步明确局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科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做到机构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二)加强平台建设。强化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工作简历,接受社会监督。加大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政务公开力度,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县水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条。
按照《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青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高政办发〔2018〕31号)要求,2018年,县水务局利用高青政务网等平台及时、主动公开业务工作相关信息、部门动态等情况。主动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全文予以公开。利用水利窗口公开,共受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43件,办结率、好评率均为100%。利用高青县政务网、高青水利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主动公开32条。利用“政民互动”、“民生热线”等平台受理各类咨询、投诉、建议43条,办结率100%,做到了有诉必查、有查必果,件件有回音,项项有着落。
2018年,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群众举报。
三、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距离,主要表现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和健全;政策解读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等。
2019年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三是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高青县水务局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