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水利局
标题: 高青县水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224932139946/2016-1185957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16-03-23 发布机构: 高青县水务局

高青县水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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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由高青县水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高青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aoqing.gov.cn)查阅和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高青县水务局联系(地址:高青县中心路37号;邮编:256300;电话:0533-6962141;传真:0533-6962141)。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高青县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条例》及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拓展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信息告知栏等渠道和方式,主动向社会进行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副局长为组长,单位办公室牵头,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人员负责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确保了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2、强化制度落实。我单位严格按照县政府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我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有信息公开指南、机构概况、内设机构、机构领导、政策法规、业务工作等。

2、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单位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群众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看我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单位内设置了信息告知栏公开政府信息;我单位还通过《高青工作》、“高青新闻”、门口大屏幕等平台,及时公开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情况

1、2015年度,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2015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3、我单位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与上级要求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滞后。2016年,我单位将进一步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切实发挥好信息平台的桥梁作用。二是按照我单位工作的业务特点,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对公开信息及时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