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1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主推美丽高青建设”的答复)
县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10号
建议人: 张爱君 高兴国
主办单位: 高青县生态环境局
答复时间: 2020-07-27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张爱君、高兴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助推美丽高青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淄博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淄政办﹝202051号)要求,我县制定了《高青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到2020年,全县35%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村内污水横流、乱排乱放情况基本消除,运维管护机制基本确立。到2022年,全县5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到2025年全县90%以上的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按照市级部署要求,我县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任务共计195个(去除重叠)行政村。包括2018年前已治理的95个行政村巩固提升,2020年新治理72个行政村,以及重点河流、湖泊、水库周边1公里范围内的行政村28个。截止6月底,已完成了97个行政村的农村污水治理。

下一步,将根据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结合城乡环境大整治工作加快推进治理进度,实施月调度、月考核、月排名,督导镇办通过积极引进第三方投资、定期开展自查巩固、加大宣传力度等方式,按照年度任务要求,扎实推进,尽快有效解决农村生活污水问题。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县生态环境局今后将紧紧围绕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努力为全县人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真诚欢迎您继续关注环保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我县作为农业县,目前高青共有309多个行政村,农村人口24.1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关注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