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印发《高青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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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3116310/2022-529937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11-25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
关于印发《高青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关于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环办大气函〔2021〕479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省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鲁环便函〔2022〕50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组织编制了《高青县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高青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