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2023年度重点工作第四季度进展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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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20043116310/2024-542198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1-03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
重点工作 |
执行措施、实施步骤 |
工作进展、取得成效 |
后续举措 |
责任分工 |
监督方式 |
深入实施无组织排放管控、扬尘分类治理、散煤清理等专项整治,降低PM2.5浓度,遏制O3污染,确保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走在全市前列。 |
1.制定《高青县扬尘污染管控十条达标措施》及《三中站点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专班》及包保工作方案,不间断对站点周边3公里重点区域进行排查,对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整改。 2.开展禁燃区内违规销售高污染燃料排查工作,组织各镇办及住建等部门成立4个排查小组,对站点周边重点区域散煤复燃情况进行排查并及时交办镇办整改。 3.印发《高青县烟花爆竹管控方案》,建立分管县长、部门及镇办挂包小组7个,对7个集结点位进行挂包督导。制定特殊时段巡查排查制度,制定值班表有副科级干部带队对集结点巡查督导。 |
1.扬尘排查共发现问题1297个,全部交办相关部门予以整改,消除扬尘源。 2.排查散煤复燃方面,根据排查计划,已完成排查计划,并将排查问题全部交办相关镇办予以整改。 3.组织召开空气质量推进会10次,由县委常委、副县长孙耀祖同志主持,对扬尘、散煤治理、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道路保洁。重型柴油车管控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加强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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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针对扬尘治理方面,制定部门、镇办考核细则,压实责任,提高监管、治理力度。 2.在重点节假日时段,加强烟花爆竹的监管力度,减少烟花爆竹污染影响。 3.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组织污染物排放大户进行协商减排及机动车使用,降低本地污染源。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大气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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