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2025年度重点工作第四季度进展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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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20043116310/2026-5561698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1-05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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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 |
执行措施、实施步骤 |
工作进展、取得成效 |
后续举措 |
责任分工 |
监督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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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实施扬尘污染管控,推进工业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落实好移动源常态化监管,确保空气质量全省排名前进10个位次,优良天数增加15天以上。 |
巩固前期各领域治理成效,在常态化全流程监管涉气领域,同时查缺补漏,确保各攻坚任务按照时序推进,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
一是常态化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发挥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牵头落实的作用,及时发布预警管控,差异化管控企业、针对化调控生产线。 二是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结合省市管控要求,印发管控方案和禁燃禁放通告,对全县6个点位开展挂包值守,切实减少重点区域周边因烟花爆竹燃放造成的数据“爆表”问题。 三是扎实推进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围绕各类扬尘污染重点区域、重点点源开展综合治理。扎实推进污染物协同减排,推进全县空气治理持续改善。截至12月31日,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06,同比提升57个位次;优良天数278天,同比增加44天。 |
一是继续加大重点区域周边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利用技术支撑,科学溯源污染物成因、走向,结合全县实际,实施重点管控。 二是继续开展精准重污染天气应对。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及时发布预警管控要求,科学调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开展差异化管控。继续开展协商减排,针对性降低主要污染物。 三是开展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动态清零简单低效治污设施;继续围绕工程措施减少VOCs总量排放,开展重点企业涉VOCs全流程帮扶,实现闭环管理。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高青分局大气环境科 |
0533-6951135 |